“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学习活动通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学习活动通知
各单位: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校要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紧扣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创新教育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弘扬法制文化,使全校有一个更好的法制氛围,现就我校相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2013年11月21日-12月31日
三、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校法宣办(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法律系)
承办:各单位
四、活动具体项目和要求:
(一)教职工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活动。各单位应在近期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中安排1-2次专题学习活动,内容应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划纲要等重大方针政策,以促进教职员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学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学习活动要有纪录。
(二)组织教职工参加2013年福建省教师普法考试。请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2013﹞闽院法宣办5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编教职工普法考试工作。对缺考及不及格者要及时安排补考。考试于2013年12月5日前结束。成绩上报工作(表格应含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得分,在编人员不参加考试的要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三)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网络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请按照《关于组织安排2013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的通知(榕法宣办【2013】16号)》要求参考。所有考试登记对象12月31日前登录“福州普法网”(网址英文域名:中文域名:福州普法网。中国),打开普法考试网页,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参加考试,逾期考试网页将关闭。相关成绩报宣传部。
(四)组织师生参加校内普法宣传月活动(由法律系承办。具体安排参见附件二)。活动拟包括:闽江学院普法宣传月暨法律系社科文化节开幕式;法律咨询;法律系秋之实风采展;校自律会“心为权舞,舞出精彩”宣传活动;专业演讲友谊赛;专业辩论赛;模拟法庭;专栏宣传等。
附:
1。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内容网址
2。校内普法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
3。相关宣传标语和口号
闽江学院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一: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内容网址:(略)
附件二:
校内普法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法律系承办)
1、法律咨询
时间:12月4-5日9:00-12:00
地点:闽江学院一食堂门口或文化墙
参加对象:闽江学院全体师生
活动相关负责部门:闽江学院法律协会
咨询人员:法律系专业老师
咨询对象:闽江学院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在活动现场安排法律系专业老师对学院师生提供有关法律的义务咨询,并由法律协会成员做好咨询笔录。
2、“心为权舞,舞出精彩”宣传活动
时间:12月4-5日9:00-15:00
地点:闽江学院一食堂门口或文化墙
参加对象:闽江学院全体师生
活动相关负责部门:闽江学院法律系自律会
[L]活动内容:通过分发传单、有奖竞答以及展板展示,来宣传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同时向同学们征求意见。[/L]
3、专栏宣传
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地点:校宣传部宣传栏、法律系宣传栏、法律系男女生宿舍楼宣传栏
相关部门:法律系团委宣传部、学生会宣传部、法律系社联
活动内容:在宣传栏张贴“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为主体的喷绘海报;在广播台播报专栏节目
附件三:
相关宣传标语(相关单位在所属电子显示屏上滚动)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2、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6.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7。预祝闽江学院普法宣传月圆满成功!
小号字落款:校法制宣传办(宣)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25181.html
各单位: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校要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紧扣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创新教育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弘扬法制文化,使全校有一个更好的法制氛围,现就我校相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2013年11月21日-12月31日
三、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校法宣办(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法律系)
承办:各单位
四、活动具体项目和要求:
(一)教职工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活动。各单位应在近期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中安排1-2次专题学习活动,内容应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划纲要等重大方针政策,以促进教职员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学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学习活动要有纪录。
(二)组织教职工参加2013年福建省教师普法考试。请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2013﹞闽院法宣办5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编教职工普法考试工作。对缺考及不及格者要及时安排补考。考试于2013年12月5日前结束。成绩上报工作(表格应含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得分,在编人员不参加考试的要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三)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网络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请按照《关于组织安排2013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的通知(榕法宣办【2013】16号)》要求参考。所有考试登记对象12月31日前登录“福州普法网”(网址英文域名:中文域名:福州普法网。中国),打开普法考试网页,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参加考试,逾期考试网页将关闭。相关成绩报宣传部。
(四)组织师生参加校内普法宣传月活动(由法律系承办。具体安排参见附件二)。活动拟包括:闽江学院普法宣传月暨法律系社科文化节开幕式;法律咨询;法律系秋之实风采展;校自律会“心为权舞,舞出精彩”宣传活动;专业演讲友谊赛;专业辩论赛;模拟法庭;专栏宣传等。
附:
1。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内容网址
2。校内普法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
3。相关宣传标语和口号
闽江学院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一: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内容网址:(略)
附件二:
校内普法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法律系承办)
1、法律咨询
时间:12月4-5日9:00-12:00
地点:闽江学院一食堂门口或文化墙
参加对象:闽江学院全体师生
活动相关负责部门:闽江学院法律协会
咨询人员:法律系专业老师
咨询对象:闽江学院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在活动现场安排法律系专业老师对学院师生提供有关法律的义务咨询,并由法律协会成员做好咨询笔录。
2、“心为权舞,舞出精彩”宣传活动
时间:12月4-5日9:00-15:00
地点:闽江学院一食堂门口或文化墙
参加对象:闽江学院全体师生
活动相关负责部门:闽江学院法律系自律会
[L]活动内容:通过分发传单、有奖竞答以及展板展示,来宣传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同时向同学们征求意见。[/L]
3、专栏宣传
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地点:校宣传部宣传栏、法律系宣传栏、法律系男女生宿舍楼宣传栏
相关部门:法律系团委宣传部、学生会宣传部、法律系社联
活动内容:在宣传栏张贴“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为主体的喷绘海报;在广播台播报专栏节目
附件三:
相关宣传标语(相关单位在所属电子显示屏上滚动)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2、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6.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7。预祝闽江学院普法宣传月圆满成功!
小号字落款:校法制宣传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