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县201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2015年」》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控制了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圆满地完成了省林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我县201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全县三级干部和经济工作会议上,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根据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2015年)》,我县相应制订了《**县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大大提升了应急反应能力;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湘政办发 [2013]9号)到各镇(乡)及县直相关单位;目标考核分级负责,严格按县人民政府与各镇(乡)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5年)》及县林业局与各镇(乡)林业站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5年)》执行;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详见2013年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结合今年虫情现状,又增拨30万元专项防治经费;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除治责任、完善了工作细则、落实了奖罚措施,并对领导有力、防治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二、狠抓测报,适时防治。2013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1万亩,应防治面积2.29万亩,实防治面积2.29万亩,防治率为100%;无公害防治面积8.3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5.63%;全县森林没有成灾面积,成灾率为零;中、短期测报准确率为98%;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为100%;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复检率为100%,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没有传入我县,各镇(乡)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都达到了考核要求。
三、从严检疫,防患未然。2013年,我县认真开展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加强检疫执法力度,筑就了一道坚固的生态屏障。据统计,全县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共出动12车次、16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2000份,采用电视、报纸、网络信息等媒体进行宣传6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与有关区域联合检查2次,检查苗木花卉基地21个,检查种苗花卉150万株,检查涉木企业5家,检查竹木材200立方米,检查木竹包装箱、线缆盘32个,查处案件总数3起,涉及竹木材20立方米、大树(苗)移植20株、涉案金额1.5万元;登记、检查了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单位15家,核发《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10本,查处违法从事木竹经营加工单位5家,杜绝了不办证和不报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全年确保了对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及产品复检率为100%,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四、加强普查,着力除治。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冬季普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多次作出专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及除治工作。全县应施监测面积62.63万亩,实际调查松林面积125.26万亩(含春、秋季各一次普查),松材线虫病监测率达到100%,范围覆盖全县15个镇(乡)、三个国有林场和一个苗圃场,查处因火灾原因引起的松树枯死地39处,枯死松木2095株,除5株系人为取土破坏外,其余全部为火烧木,部署安排在5月底和10月底对所有枯死松木进行伐除,经查证确定没有感染松材线虫病,整个普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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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2015年」》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控制了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圆满地完成了省林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我县201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全县三级干部和经济工作会议上,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根据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2015年)》,我县相应制订了《**县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大大提升了应急反应能力;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湘政办发 [2013]9号)到各镇(乡)及县直相关单位;目标考核分级负责,严格按县人民政府与各镇(乡)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5年)》及县林业局与各镇(乡)林业站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5年)》执行;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详见2013年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结合今年虫情现状,又增拨30万元专项防治经费;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除治责任、完善了工作细则、落实了奖罚措施,并对领导有力、防治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二、狠抓测报,适时防治。2013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1万亩,应防治面积2.29万亩,实防治面积2.29万亩,防治率为100%;无公害防治面积8.3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5.63%;全县森林没有成灾面积,成灾率为零;中、短期测报准确率为98%;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为100%;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复检率为100%,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没有传入我县,各镇(乡)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都达到了考核要求。
三、从严检疫,防患未然。2013年,我县认真开展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加强检疫执法力度,筑就了一道坚固的生态屏障。据统计,全县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共出动12车次、16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2000份,采用电视、报纸、网络信息等媒体进行宣传6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与有关区域联合检查2次,检查苗木花卉基地21个,检查种苗花卉150万株,检查涉木企业5家,检查竹木材200立方米,检查木竹包装箱、线缆盘32个,查处案件总数3起,涉及竹木材20立方米、大树(苗)移植20株、涉案金额1.5万元;登记、检查了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单位15家,核发《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10本,查处违法从事木竹经营加工单位5家,杜绝了不办证和不报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全年确保了对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及产品复检率为100%,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四、加强普查,着力除治。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冬季普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多次作出专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及除治工作。全县应施监测面积62.63万亩,实际调查松林面积125.26万亩(含春、秋季各一次普查),松材线虫病监测率达到100%,范围覆盖全县15个镇(乡)、三个国有林场和一个苗圃场,查处因火灾原因引起的松树枯死地39处,枯死松木2095株,除5株系人为取土破坏外,其余全部为火烧木,部署安排在5月底和10月底对所有枯死松木进行伐除,经查证确定没有感染松材线虫病,整个普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