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参与民主管理、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坚持实施“八个一”工程,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聘请一个农户常年法律顾问“送法进万家”活动,各乡镇聘请农户常年法律顾问农户占全乡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效果特别突出,如2003年黄金寨卜大桥建成后,因施工方原因造成黄金镇寨根屯400亩农田无法耕种,该屯群众放弃扣押近在咫尺的施工方的机械设备,而是通过法律顾问代理诉南宁某工程建筑公司民事损害赔偿,历经一、二审,该屯终于通过法律途径赢回了17万元农田损害赔偿。群众尝到了法律的甜头,如今寨根屯村民做什么事都想一想是不是合法了,村上原先带头打群架的路振文现变为带头执行法律、依法办事的标兵,全屯今年的农业税一天就能收齐了。
依据调查情况,调查组认为,自治县政府对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贯彻落实是重视的,全县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是好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学法用法初见成效,调查组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的加快,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是乡镇司法所人员少,普法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我们调查到的五个乡镇每个乡镇司法所现仅有一人,平时单应付处理纠纷就忙不过来,特别像四把这些大乡镇,人口4万多,前两年司法所还有2-3人,去年后仅一人,地门支书,县人大代表廖乐反映,群众要求司法处理纠纷要排队,容易导致一些矛盾进一步激化,也由于司法人员下去处理纠纷,平时群众到镇政府找,司法所经常是关门的,群众误认为司法人员病或其他原因呢!有时学校要求去上课都难以安排时间。
2、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式。从总体上看,“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能做到声势大、措施力、开展面广、形式新、效果好,是“一五”、“二五”及“三五”所不能比拟的。但工作发展也还不够平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开展得比较好,企业和部分交通不便的村屯则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中较难开展。例如四把镇,由于供销社已名存实亡,还有化工厂和化建厂也承包给个人,这一社两厂的普法工作很难开展。
3、是经费不足。由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我县财政县乡财政都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仍将成为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普法办没有法制宣传专用车,没有专用的声像器材,桥头镇全镇共用一部吉普车,小煤窑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交通工具缺乏导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能平衡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死角和盲区。
4、是还存在部分单位领导和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想上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现象。黄金和下里等乡镇的个别领导对县普法办要求干部职工个人出钱征订的普法材料和考务费有看法,认为是增加干部职工的负担,工作配合得不够。
三、几点建议
1、依法增加和壮大基层司法人员和法律宣传队伍。
2、普法重点应面向农村和基层。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要切实加强城镇居民、乡村农民、外出打工人员、企业下岗人员中的普法工作。
3、要按有关规定拨付普法经费,以满足“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
4、要继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对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要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法制讲课和举行应有的考试。普法考试后要把正确答案反馈给考生,以便发现错漏。
《关于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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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调查情况,调查组认为,自治县政府对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贯彻落实是重视的,全县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是好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学法用法初见成效,调查组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的加快,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是乡镇司法所人员少,普法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我们调查到的五个乡镇每个乡镇司法所现仅有一人,平时单应付处理纠纷就忙不过来,特别像四把这些大乡镇,人口4万多,前两年司法所还有2-3人,去年后仅一人,地门支书,县人大代表廖乐反映,群众要求司法处理纠纷要排队,容易导致一些矛盾进一步激化,也由于司法人员下去处理纠纷,平时群众到镇政府找,司法所经常是关门的,群众误认为司法人员病或其他原因呢!有时学校要求去上课都难以安排时间。
2、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式。从总体上看,“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能做到声势大、措施力、开展面广、形式新、效果好,是“一五”、“二五”及“三五”所不能比拟的。但工作发展也还不够平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开展得比较好,企业和部分交通不便的村屯则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中较难开展。例如四把镇,由于供销社已名存实亡,还有化工厂和化建厂也承包给个人,这一社两厂的普法工作很难开展。
3、是经费不足。由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我县财政县乡财政都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仍将成为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普法办没有法制宣传专用车,没有专用的声像器材,桥头镇全镇共用一部吉普车,小煤窑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交通工具缺乏导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能平衡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死角和盲区。
4、是还存在部分单位领导和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想上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现象。黄金和下里等乡镇的个别领导对县普法办要求干部职工个人出钱征订的普法材料和考务费有看法,认为是增加干部职工的负担,工作配合得不够。
三、几点建议
1、依法增加和壮大基层司法人员和法律宣传队伍。
2、普法重点应面向农村和基层。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要切实加强城镇居民、乡村农民、外出打工人员、企业下岗人员中的普法工作。
3、要按有关规定拨付普法经费,以满足“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
4、要继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对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要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法制讲课和举行应有的考试。普法考试后要把正确答案反馈给考生,以便发现错漏。
《关于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