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2013版)
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3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进行规定:
一、 思想品德素质:
违反校规校纪,考试舞弊,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扣3分。
出勤检查中缺勤,迟到,早退,依照公示情况减分。
二、工作项加分:(可累加)
1.校学生会成员、学生处助理加2分;
2.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加3分,副部长加2分,委员加1.5分,志愿小组加1分。
3.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团支部成员加2分;
4.舍长加1分
5.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2分;社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副社、部长)加1分
三。荣誉项加分
1. 军训团嘉奖加2分,连嘉奖加1分
2. 被评为省、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5、3分(可累加)。校级优秀团员(2分)、优秀团干部(2.5分)(可累加)
3. 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加2.5、1 分。
4. 寒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分,社会实践百优学生加2分,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5分;校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加1分
四。活动项加分
(一)校园活动
1. 参加各项比赛者,班级获三等奖者加0.5分,二等奖者加0.75分,一等奖者加1分;院级获三等奖者加1分,二等奖者加1。25分,一等奖者加1。5分;校级获三等奖者加2分,二等奖者加2.5分,一等奖者加3分;省级,获三等奖者加3,二等奖者加3.5分,一等奖者加4分;国家级,获三等奖者加4分,二等奖者加5分,一等奖者加6分。三等奖之后的优秀奖和鼓励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减0。2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院辩论赛代表队辩手加2分,院合唱队成员加1分。
2. 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作品类,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以上发表文章重复内容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3. 参加有实质内容的大规模的献爱心、支教等社团活动(出具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和社团部核实),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
(二)体育类
1. 参加校级运动项目(包括校运动会)者加2分,4-6名者每次加3分,1-3名者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团体项目每位成员按同等级个人参加或获奖减半加分。开幕式方队成员加0.5分。
2. 参加环校接力赛,每位成员加1分,获奖加分同上。
3.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的院篮球,足球等体育队者,加2分,校级比赛7-8名者每人每次加3分,4-6名者每人每次加3.5分, 1-3名者每人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
4. 参加院级运动项目(包括院运动会)者加0.5分,4-6名者每次加0.75分,2-3名者每次加1分,第一名加1.25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团体项目每位成员按同等级个人参加或获奖减半加分。开幕式方队成员加0.25分。
(三)文艺类
1.主持校级晚会、重大校级会议2分/次,主持学院晚会、重大院级会议1分/次。校级文艺项目演出节目2分/个,院级文艺项目演出节目1分/个(同台晚会演出节目超过一个后又参加的节目按0.5分/个加分,累积加分)。
2.晚会节目中,原创作品的作者按其作品演出等级加分:校级作品2分/个,院级作品1分/个
(四) 社会实践类
积极上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征文者加0.2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调查报告或论文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为1分,0.75分,0.5分。
(五)宣传类
1.积极向校,院报纸投稿并获院级三等奖每次加0.5分,二等奖每次加0.75分,一等奖每次加1分;获校级三等奖每次加1分,二等奖每次加1.25分,一等奖每次加1.5分。
2.、在校网站(学生在线、齐鲁师轩、共青团)发表文章者,每次加1分,相同内容多个网站发表只加一次;在校级刊物、校报发表通讯类文章(短篇)者,每次加1.5分;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文章,每次加1、3、4、5分(可累加)。校报记者、通讯员根据投稿和发表情况加分,有职务不投稿者不加分。
3、参加各种征文、海报比赛:院级三等奖0.25分,二等奖0.5分,一等奖1分;校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分;只参加未获奖不加分。
(六)志愿服务类
做观众:校级0.2分/次;院级0.1分/次。
做活动志愿者(非学生会志愿者小组):校级0.5分/次;院级0.2分/次。
(七)宿舍文明卫生类
1.获得校、院级奖励的宿舍(优秀宿舍、文明宿舍、标兵宿舍、获得奖金宿舍等),宿舍成员每人每次0。5分(院级)和1分(校级)。若同时获得标准不同的奖励,以最高级别奖励加分,不再重复加分。
2.卫生检查加减分参照每周卫生成绩公示。
3. 无故晚归者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3分;晚间检查不报或虚报者,舍长、班长、团支书每次扣0。5分。
注:有未尽事宜,可视情况商议修改。
附:“德育分是什么?”, “德育分是用来干什么的?”。简而言之,德育分是在各项评优、评奖以及党组织考察、保送研究生等工作中作为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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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
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3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进行规定:
一、 思想品德素质:
违反校规校纪,考试舞弊,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扣3分。
出勤检查中缺勤,迟到,早退,依照公示情况减分。
二、工作项加分:(可累加)
1.校学生会成员、学生处助理加2分;
2.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加3分,副部长加2分,委员加1.5分,志愿小组加1分。
3.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团支部成员加2分;
4.舍长加1分
5.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2分;社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副社、部长)加1分
三。荣誉项加分
1. 军训团嘉奖加2分,连嘉奖加1分
2. 被评为省、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5、3分(可累加)。校级优秀团员(2分)、优秀团干部(2.5分)(可累加)
3. 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加2.5、1 分。
4. 寒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分,社会实践百优学生加2分,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5分;校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加1分
四。活动项加分
(一)校园活动
1. 参加各项比赛者,班级获三等奖者加0.5分,二等奖者加0.75分,一等奖者加1分;院级获三等奖者加1分,二等奖者加1。25分,一等奖者加1。5分;校级获三等奖者加2分,二等奖者加2.5分,一等奖者加3分;省级,获三等奖者加3,二等奖者加3.5分,一等奖者加4分;国家级,获三等奖者加4分,二等奖者加5分,一等奖者加6分。三等奖之后的优秀奖和鼓励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减0。2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院辩论赛代表队辩手加2分,院合唱队成员加1分。
2. 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作品类,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以上发表文章重复内容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3. 参加有实质内容的大规模的献爱心、支教等社团活动(出具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和社团部核实),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
(二)体育类
1. 参加校级运动项目(包括校运动会)者加2分,4-6名者每次加3分,1-3名者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团体项目每位成员按同等级个人参加或获奖减半加分。开幕式方队成员加0.5分。
2. 参加环校接力赛,每位成员加1分,获奖加分同上。
3.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的院篮球,足球等体育队者,加2分,校级比赛7-8名者每人每次加3分,4-6名者每人每次加3.5分, 1-3名者每人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
4. 参加院级运动项目(包括院运动会)者加0.5分,4-6名者每次加0.75分,2-3名者每次加1分,第一名加1.25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团体项目每位成员按同等级个人参加或获奖减半加分。开幕式方队成员加0.25分。
(三)文艺类
1.主持校级晚会、重大校级会议2分/次,主持学院晚会、重大院级会议1分/次。校级文艺项目演出节目2分/个,院级文艺项目演出节目1分/个(同台晚会演出节目超过一个后又参加的节目按0.5分/个加分,累积加分)。
2.晚会节目中,原创作品的作者按其作品演出等级加分:校级作品2分/个,院级作品1分/个
(四) 社会实践类
积极上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征文者加0.2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调查报告或论文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为1分,0.75分,0.5分。
(五)宣传类
1.积极向校,院报纸投稿并获院级三等奖每次加0.5分,二等奖每次加0.75分,一等奖每次加1分;获校级三等奖每次加1分,二等奖每次加1.25分,一等奖每次加1.5分。
2.、在校网站(学生在线、齐鲁师轩、共青团)发表文章者,每次加1分,相同内容多个网站发表只加一次;在校级刊物、校报发表通讯类文章(短篇)者,每次加1.5分;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文章,每次加1、3、4、5分(可累加)。校报记者、通讯员根据投稿和发表情况加分,有职务不投稿者不加分。
3、参加各种征文、海报比赛:院级三等奖0.25分,二等奖0.5分,一等奖1分;校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分;只参加未获奖不加分。
(六)志愿服务类
做观众:校级0.2分/次;院级0.1分/次。
做活动志愿者(非学生会志愿者小组):校级0.5分/次;院级0.2分/次。
(七)宿舍文明卫生类
1.获得校、院级奖励的宿舍(优秀宿舍、文明宿舍、标兵宿舍、获得奖金宿舍等),宿舍成员每人每次0。5分(院级)和1分(校级)。若同时获得标准不同的奖励,以最高级别奖励加分,不再重复加分。
2.卫生检查加减分参照每周卫生成绩公示。
3. 无故晚归者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3分;晚间检查不报或虚报者,舍长、班长、团支书每次扣0。5分。
注:有未尽事宜,可视情况商议修改。
附:“德育分是什么?”, “德育分是用来干什么的?”。简而言之,德育分是在各项评优、评奖以及党组织考察、保送研究生等工作中作为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