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区总工会法律生产劳保宣教部工作总结
2013年**区总工会法律生产劳保宣教部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区总工会班子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干部作风转变年”的活动精神,我部积极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以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能力为保障;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丰富广大职工群众业余生活;以“三个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宗旨,以“三个满意”(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做出崭新和更大的贡献。
一、 劳动保护工作
开展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普法活动。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互查活动,有通知、方案,有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有活动总结,参与当地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成立职工维权中心,有办公场所、牌匾、制度、人员、具体措施、档案,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率达70%以上。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66个单位3200多人参加了竞赛活动,参赛面达85%以上,完成了市总的规定和任务。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建设和班组建设,职工50人以上已建工会的工业、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达100%,完成了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及班组长培训计划。关心职工健康,组织6名一线骨干职工到防城港海员俱乐部及1名一线骨干职工到山东青岛进行为期一周的休养活动。及时参与5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按时上报季度事故报表。做好全面推广应用“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工作,规模以上企业推广面达5%以上。推进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国有及控股企业签订率达80%以上;已建工会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签订率达到了50%以上。
二、 劳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劳模档案,采用微机系统进一步完善劳模档案动态管理,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劳模调查情况。认真做好劳模情况的调查,摸清底数、核准好劳模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劳模的作用。及时发放全国劳模“三金”和自治区困难劳模困难补助金,没有挪用和移用,做到专款专用,均按要求及时发放。四月份根据来宾市总工会转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劳模生活状况调查、补助金发放、体检和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自治区劳模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认真开展劳模困难问卷调查工作,对调查情况属实的9名困难劳模予以申报;还为11名区劳模提供了免费健康体检;为2名区劳模的房屋进行了修缮和改造。同时,发动了3名劳模参加了自治区劳模协会。
三、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工作
一年来,我会与同级人民政府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会工作的专题会议。年内职工人数50人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集体及其控制股企业合同建制率达到了100%。目前,我区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已签订1442家,达到了上一年度已建工会企业数1659家的87%。其中,签订独立建会企业法人311家;签订区域性工会32份,涵盖企业法人单位1043家;签订行业性工会7份,涵盖企业法人单位88家。工资集体协商方式方法上有创新,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名单建立了电子名录并上报市总法律劳保宣教部。聘请了两名专业律师,完善了职工维权律师团队伍,积极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基层(含乡镇)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达到了60%。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率达100%。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60%以上。与永鑫小平阳糖厂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活动。
四、帮扶工作
区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帮扶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张榜公示。争取地方政府每年列入预算或定期拨款,同级工会加大资金投入,按上级工会下拨帮扶资金不少于50%的资金予以配套,并列入工会经费预算,通过政府、本级工会经费投入和社会募捐等多种形式筹集到一定的资金。推行党政工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职工制度,开展送温暖活动。
1、在201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中,共慰问困难企业21个,其中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退休职工共1012名,劳模7名,慰问金额共计649000元。
2、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共资助了26名高中生(包括职业高中)每人1000元和70名大专院校学子每人2000元和2500元不等,资助金额共计180500元。
3、9月份,对全区27名特困职工进行了日常救助,救助资金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已发放了上半年的救助金,共计48600元。
4、认真处理好每一个电话投诉和咨询,建立并实施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健全乡镇特困难职工档案,帮助指导特困职工申请“低保”及与特困职工所在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给特困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扶。推行党政工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职工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
5、全年为4名特困职工开展了医疗救助,金额总计18000元。
6、及时做好我区困难职工在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建档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在档困难职工家庭数共计2453户,供养人口累计6872人。其中,困难男职工家庭为1674户,供养人口数为4940人;困难女职工家庭数为779户,供养人口数为1932人。
五、培训工作
按要求做好并完成了市总工会下达的对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帮助实现再就业三项工作任务指标。截止今年12月前已经安排1024名下岗职工、农民工进行培训,其中技能培训850人;创业培训79人;家政培训95人;实现再就业211人。10月底,在来宾市总工会和来宾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的“来宾市第一届职工技能大赛暨农民工技能大赛”活动中,我区工会也积极响应,组织两支代表队参加了该技能大赛。经过紧张角逐,取得了本次大赛所举办共六个项目中的五个项目的一等奖和若干个二、三等奖的好成绩。
六、医保工作
今年,我区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任务为5546份。至2013年12月23日止,已全面完成市总下达的指标任务。期间,赔付、补助对象4人,金额合计21600元。另外,今年还向部分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赠送了困难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卡70份。
七、综治工作
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调查处工作协调会议月报制度。按新的要求填报相关工作台账。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信息资料库,包括电子档案。
八、宣教工作
1、基层工会建立“学习型”组织建立率达93%。1195个已建立学习型组织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评定,有12个单位22名个人在活动中脱颖而出,分别被评选为“创争”先进集体和“创争”先进个人。
2、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定期的组织各企业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和参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经上级部门根据评审程序评定,我区10名优秀职工荣获了“文明工人”称号。
3、按计划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区已经自建“职工书屋”21家。4月份向自治区推荐申报了良塘乡、城厢乡等自治区十佳职工书屋。向部分“书屋”赠送书籍,各“书屋”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活动,让“书屋”切实发挥作用。
4、2013年春节在迎宾广场兴办春节游园活动。
5、5月与区文体局联合举办劳动者风采摄影大赛;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文体局进行体质监测。
6、珍惜岗位,勤奋工作。区总工会通过科技周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开放的认同感和坚定改革开放的信心。5月29日、9月27日在**区广场宣传长廊前、河西社区发放书籍、科普资料共1150份。5月,分别转发了《“中国梦。劳动美”广西工会系统地税系统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及《关于举办“来宾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职工书画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7、2013年共完成两报征订任务,《工人日报》90.5份、《广西工人报》318.5份。
8、积极向媒体投稿,今年被《来宾日报》、《广西工人报》、《中工网》等媒体采用稿件13篇,同时被**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公共信息采用5篇。为我区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氛围。
9、结合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送电影、送文化下基层12场次,组织播放专题影片《咱们的工会主席》、结合广场文化活动,张挂宣传横幅20条。结合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道德模范、科技下乡、安全生产、禁毒宣传、金秋助学、劳模评选等,对我区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总工会法律生产劳保宣教部
2013年12月23日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26366.html
一年来,在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区总工会班子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干部作风转变年”的活动精神,我部积极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以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能力为保障;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丰富广大职工群众业余生活;以“三个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宗旨,以“三个满意”(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做出崭新和更大的贡献。
一、 劳动保护工作
开展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普法活动。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互查活动,有通知、方案,有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有活动总结,参与当地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成立职工维权中心,有办公场所、牌匾、制度、人员、具体措施、档案,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率达70%以上。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66个单位3200多人参加了竞赛活动,参赛面达85%以上,完成了市总的规定和任务。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建设和班组建设,职工50人以上已建工会的工业、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达100%,完成了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及班组长培训计划。关心职工健康,组织6名一线骨干职工到防城港海员俱乐部及1名一线骨干职工到山东青岛进行为期一周的休养活动。及时参与5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按时上报季度事故报表。做好全面推广应用“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工作,规模以上企业推广面达5%以上。推进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国有及控股企业签订率达80%以上;已建工会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签订率达到了50%以上。
二、 劳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劳模档案,采用微机系统进一步完善劳模档案动态管理,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劳模调查情况。认真做好劳模情况的调查,摸清底数、核准好劳模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劳模的作用。及时发放全国劳模“三金”和自治区困难劳模困难补助金,没有挪用和移用,做到专款专用,均按要求及时发放。四月份根据来宾市总工会转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劳模生活状况调查、补助金发放、体检和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自治区劳模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认真开展劳模困难问卷调查工作,对调查情况属实的9名困难劳模予以申报;还为11名区劳模提供了免费健康体检;为2名区劳模的房屋进行了修缮和改造。同时,发动了3名劳模参加了自治区劳模协会。
三、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工作
一年来,我会与同级人民政府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会工作的专题会议。年内职工人数50人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集体及其控制股企业合同建制率达到了100%。目前,我区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已签订1442家,达到了上一年度已建工会企业数1659家的87%。其中,签订独立建会企业法人311家;签订区域性工会32份,涵盖企业法人单位1043家;签订行业性工会7份,涵盖企业法人单位88家。工资集体协商方式方法上有创新,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名单建立了电子名录并上报市总法律劳保宣教部。聘请了两名专业律师,完善了职工维权律师团队伍,积极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基层(含乡镇)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达到了60%。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率达100%。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60%以上。与永鑫小平阳糖厂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活动。
四、帮扶工作
区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帮扶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张榜公示。争取地方政府每年列入预算或定期拨款,同级工会加大资金投入,按上级工会下拨帮扶资金不少于50%的资金予以配套,并列入工会经费预算,通过政府、本级工会经费投入和社会募捐等多种形式筹集到一定的资金。推行党政工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职工制度,开展送温暖活动。
1、在201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中,共慰问困难企业21个,其中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退休职工共1012名,劳模7名,慰问金额共计649000元。
2、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共资助了26名高中生(包括职业高中)每人1000元和70名大专院校学子每人2000元和2500元不等,资助金额共计180500元。
3、9月份,对全区27名特困职工进行了日常救助,救助资金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已发放了上半年的救助金,共计48600元。
4、认真处理好每一个电话投诉和咨询,建立并实施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健全乡镇特困难职工档案,帮助指导特困职工申请“低保”及与特困职工所在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给特困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扶。推行党政工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职工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
5、全年为4名特困职工开展了医疗救助,金额总计18000元。
6、及时做好我区困难职工在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建档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在档困难职工家庭数共计2453户,供养人口累计6872人。其中,困难男职工家庭为1674户,供养人口数为4940人;困难女职工家庭数为779户,供养人口数为1932人。
五、培训工作
按要求做好并完成了市总工会下达的对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帮助实现再就业三项工作任务指标。截止今年12月前已经安排1024名下岗职工、农民工进行培训,其中技能培训850人;创业培训79人;家政培训95人;实现再就业211人。10月底,在来宾市总工会和来宾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的“来宾市第一届职工技能大赛暨农民工技能大赛”活动中,我区工会也积极响应,组织两支代表队参加了该技能大赛。经过紧张角逐,取得了本次大赛所举办共六个项目中的五个项目的一等奖和若干个二、三等奖的好成绩。
六、医保工作
今年,我区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任务为5546份。至2013年12月23日止,已全面完成市总下达的指标任务。期间,赔付、补助对象4人,金额合计21600元。另外,今年还向部分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赠送了困难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卡70份。
七、综治工作
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调查处工作协调会议月报制度。按新的要求填报相关工作台账。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信息资料库,包括电子档案。
八、宣教工作
1、基层工会建立“学习型”组织建立率达93%。1195个已建立学习型组织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评定,有12个单位22名个人在活动中脱颖而出,分别被评选为“创争”先进集体和“创争”先进个人。
2、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定期的组织各企业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和参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经上级部门根据评审程序评定,我区10名优秀职工荣获了“文明工人”称号。
3、按计划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区已经自建“职工书屋”21家。4月份向自治区推荐申报了良塘乡、城厢乡等自治区十佳职工书屋。向部分“书屋”赠送书籍,各“书屋”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活动,让“书屋”切实发挥作用。
4、2013年春节在迎宾广场兴办春节游园活动。
5、5月与区文体局联合举办劳动者风采摄影大赛;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文体局进行体质监测。
6、珍惜岗位,勤奋工作。区总工会通过科技周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开放的认同感和坚定改革开放的信心。5月29日、9月27日在**区广场宣传长廊前、河西社区发放书籍、科普资料共1150份。5月,分别转发了《“中国梦。劳动美”广西工会系统地税系统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及《关于举办“来宾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职工书画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7、2013年共完成两报征订任务,《工人日报》90.5份、《广西工人报》318.5份。
8、积极向媒体投稿,今年被《来宾日报》、《广西工人报》、《中工网》等媒体采用稿件13篇,同时被**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公共信息采用5篇。为我区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氛围。
9、结合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送电影、送文化下基层12场次,组织播放专题影片《咱们的工会主席》、结合广场文化活动,张挂宣传横幅20条。结合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道德模范、科技下乡、安全生产、禁毒宣传、金秋助学、劳模评选等,对我区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总工会法律生产劳保宣教部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