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报告总结 >> 调查报告 >> 正文

关于三林问题的调查报告


万元,投入种苗费===万元,每公顷====.=元,人平仅==元。三是林业管理运转经费高,影响林业投入。====年全县木材税费收入====万元,用于林业管理部门运转经费就高达====万元,占全年税费总收入的==%,完全用于造林育林的经费少之又少。
     (二)林农生活异常困难
     一是收入渠道和总量少,收入普遍偏低。(=)劳务收入成为林农增收主渠道。目前林农的增收途径主要是靠务工,====年调查数据表明,林区有务工的户数占总户数的==.=%,县外务工人员占劳动力人数的==%,==.=%的户数以本地务工为主,务工收入占年总收入的==%。且林区外出务工人员大都从事劳动密集型等低收入行业,除去外出就业的流迁费用和生活费用,务工净收益人平仅===元左右。以贝江乡黄沙村陡冲组盘元敬家为例,全家=口人,外出务工=人,是林区劳务输出较多、外出务工时间较长、务工年限较久的典型务工型林农家庭。====年,=个劳动力务工收入除去交通通讯费用、伙食住宿等开支,现金收入仅====元,家庭人平纯收益====元,客观地说,这种收入水平是相当低的。(=)经营木材收入锐减。====前人年均木材指标=至=.=立方米,由于木材径大质高,木材销售价高,林农人均实得===至===元。====年后,采伐指标逐年减少,人年均=.=至=立方米,加之木材市场疲软,销售价降低,兼之受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影响,扣除一定的运输成本和上交的税费及劳务开支后,林农人均实得仅有===至===元,比====年人均减少===至===元。以贝江乡为例,====年木材实现收入====万元左右,====年木材收入收入===万左右,相差近===万元。(=)政策性补贴少。粮食直补政策人均实得仅=.=元/年。生态公益林补助仅为=.=元/亩,雾江乡龙虎村谢冲小组共有林地====余亩,其中====亩被划为公益林,此后,该小组几乎无树可伐,全组===多人每年仅靠国家按=.=元/亩标准补偿的=====多元钱度日,人均不足==元。退耕还林政策方面,林区本身就界定为林地,耕地少,除林地面积以外需要退耕还林土地面积相当少,以贝江乡为例,====年全乡实施退耕还林土地==亩,仅占全乡林地面积的=.==%,钱粮补助折算约===元/亩,全乡=====余元,人平=.==元。(=)林业辅助产业链未形成,其他收入甚微。由于经济底子薄,科技含量低,林区的“一根杉木撑天下”和深加工不足的局面仍未打破,林业多元结构未形成,林副产品星星点点,市场竞争力弱,难成现实的收入。以小水电开发为例,由于林农资金少,参与水电开发少,股份少,只是在水电建设中获取少许务工收入和土地使用补偿,直接受益于水电本身的不多。以贝江乡参股最多的贝江村为例,全村入股资金==万元,若按==%的回报率,每年增收=====元,人平增收==.=元。调查的==户林农,共获土地补偿=====元,户均===元。其中唯一=户=人在水电开发中务工年收入=====元,人均====元,只占所有农户的=%,其他的农户却无缘水电开发中务工。
     二是粮食严重不足,吃饭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江华林区耕地极少,人均水田=.==亩,除刀耕火种的轮垦地外,没有旱土。====年以前,林农粮食靠自产粮、定销粮和造林抚育补助粮维持生计,每年自产粮、平价定销粮、造林抚育补助粮三项约====.==万公斤,人均年口粮达===公斤,按人均年口粮标准===公斤测算,吃饭问题已经解决。====年以后,林区平价定销粮、造林抚育补助粮被取消,林农吃自产粮和市场购粮。====年===个林业村自产粮===万公斤,人均===公斤,比====年人均减少口粮===公斤,人均年缺粮=个半月以上。同时,由于木材价格下降,而国家采取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促使粮价上涨,==年代末==年代初,每立方米木材林农实得可以买===.=公斤大米,现在则需要=.==立方米的木材才能买回同样多的大米。主要靠买米度日的林农为此每年人均增支购粮款在===元以上。在部分村组,吃“三夹饭”(包谷、红薯条、大米合煮)的现象重新反弹。
     三、林业发展缓慢和林农增收困难的主要原因
     (一)林权模糊制约了林农的生产建设热情。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以稳定山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有效的避免了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但却日益显露出因所有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带来的弊端。一是利益分配不尽合理,影响林农生产积极性。造林的是林农,而造好后的森林产权却属于村组集体;村组集体拥有产权却又不是生产经营组织,没有林产品处置权。于是大批的集体林的收入一部分上交了国家税费,一部分留着村级使用,林农实际收益很少。结果,林农对集体林的建设和保护毫无积极性可言。二是山地经营权过度集中,制约林业产业化经营。到目前为止,全县尚有==%以上的山林处于集体统一经营状态。调查中,==%以上的林农对山林分户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十分迫切。如水口镇高滩大托组大力发展以柑橘、油茶等经济林为主的庭院经济,每年户均经济林收入在====元以上,多数农户想扩大经济林规模,但由于山林未分到户而无法实现。据林业部门反映,现在上级林业部门重点扶持规模性林业项目发展,而过于分散的林地使用权很难达到项目要求的林地面积最低起点,不利于林业规模化发展和集约化经营。
     (二)资源开发不力。
     =、林业结构调整起步晚,缺乏科学规划。林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长期处于封闭式自然生产状况,囿于传统型林业经营模式,未适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林业结构调整,根本无法应对市场经济带来的冲击。近年来,在政府的引导下,林业结构调整幅度大为提高,但因起步晚、规划标准低,难以形成规模,与市场集约化要求差距较大。在目前的林业结构调整中,对林种结构、

《关于三林问题的调查报告(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2647.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调查报告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