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2013年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县运管所2013年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2013年**所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赋予运管机构源头治超工作职责,继续按照“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发扬连续作战,不必疲劳的精神,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源头治超企业档案进行整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治超,规范处罚文书,保存了影像资料,对重大治超案件进行备案,邀请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治超,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坚定不移地抓好源头治超工作。开展了整治建筑工地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治超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规范”狠抓运管治超人员工作:一是规范治超执法的合法性,严把源头关、程序关、处罚关;二是规范取证程序;三是规范监督、督查人员的言行举止;四是规范源头治超基础工作,规范源头治超档案及各种报表的上报。截至11月底共对政府公示的 个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监管。 巡查源头企业累计 个次,巡查人数 人次;巡查维修企业 个次,巡查维修企业人数 人次。巩固了治超成果,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组建完善了由所长担任组长的源头治超工作领导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方案》、《关于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相关规定》等文件,认真履行好运管部门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奖惩治理,坚持以打击短途超限超载为重点,严格责任倒查,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治超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宣传,抓好队伍。我所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点从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的破坏性、行人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以及治超的意义及重要性等方面展开宣传,先后在《今日**》和**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治超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主要干线公路设立固定永久的治超宣传牌,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治超是最大的养护”成为共识。同时,严把治超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同志选调到关键岗位。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使大家真正掌握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并且关心一线治超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量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使大家由要我工作为我要工作,全身心的投入治超工作。
三、驻巡结合,突出源头。源头管理是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表现在“三个源头一个路口”的监管,即货源头、车源头和人源头以及货源地到公路口、国省道农村路的交汇口、出入省或出入境路口。为此我所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货运站点多、分部范围广而源头治超人员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经过县政府批准对具有合法资格、政府公告的货运站点实行乡镇派驻人、运管人员巡查制度,监管货源单位是否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监管相关部门是否履行治超职能,而不是在货源单位站岗,并把工作落实到货源单位,让货源单位签订《承诺书》,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从源头上做到了企业不多装、车辆不多拉。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同时,在各煤矿磅房内张贴治超组织机构、装载标准、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煤矿上下人人皆知,心中有数。车源头的管理我们加强对车辆改装的管理,规范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的行为,对违法者施以重处。人的源头管理就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建立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强化源头监管的同时,我们狠抓路口稽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普通干线公路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按区域分成3个组,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严厉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立即停驶,就地卸载,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四、源头源尾,责任倒查。我县是全国产煤大县,境内煤矿、煤站、煤场分布多,给我县的治超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我所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施行责任倒查、源头源尾一起抓,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对煤矿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人员巡查、乡镇干部驻矿监管,发现非法储煤场及时抄报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切断为二次超载装载的源头,决不允许非法超载车辆出矿、出场、上路;对煤站货物收购源尾定期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管,明文要求煤站拒收超载货物。强化源尾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超载部分货物(煤款),煤站不得支付车主,一律上缴县财政。实行运输车辆票据管理,严厉禁止多拉少开,一车多票等弄虚作假行为。货运车辆必须持有源头治超部门统一印制的由装载地开出的货运票据,包括货物名称、载重量、运送地等内容,发现超载现象,除按规定处罚车主外,还追究原装载企业的责任,给予煤站(源尾)经济重处。
五、明确责任,奖惩并举。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此,我所严格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形成了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格局,保证了我所治超工作的开展。所治超办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行奖惩并举,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把治超工作纳入了个人年度考核范围,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汇总,一月一排队,半年一总结,年底总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全所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领导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日报,规范制度。我所根据省政府223号令《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治超要求,继续做好货运源头日报表的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治超方面的总结、专项汇报等相关材料。继续完善治超工作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七、科技治超,保障经费。2013年我所争取和县治超办建成了治超信息管理平台,为重点源头企业安装了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推行源头治超IC卡管理系统,实现源头治超信息与IC卡道路运输证对接,对货运源头全方位实时监管,科技在治超工作中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所积极争取县政府依法将源头治超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稽查队伍的执法装备的投入,把“治超是最大的养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事实证明我所源头治超机构是一支“有作为、能作为”的队伍,然而治超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任重道远,我所要在省、市、县治超领导组的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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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所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赋予运管机构源头治超工作职责,继续按照“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发扬连续作战,不必疲劳的精神,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源头治超企业档案进行整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治超,规范处罚文书,保存了影像资料,对重大治超案件进行备案,邀请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治超,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坚定不移地抓好源头治超工作。开展了整治建筑工地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治超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规范”狠抓运管治超人员工作:一是规范治超执法的合法性,严把源头关、程序关、处罚关;二是规范取证程序;三是规范监督、督查人员的言行举止;四是规范源头治超基础工作,规范源头治超档案及各种报表的上报。截至11月底共对政府公示的 个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监管。 巡查源头企业累计 个次,巡查人数 人次;巡查维修企业 个次,巡查维修企业人数 人次。巩固了治超成果,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组建完善了由所长担任组长的源头治超工作领导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方案》、《关于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相关规定》等文件,认真履行好运管部门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奖惩治理,坚持以打击短途超限超载为重点,严格责任倒查,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治超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宣传,抓好队伍。我所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点从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的破坏性、行人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以及治超的意义及重要性等方面展开宣传,先后在《今日**》和**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治超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主要干线公路设立固定永久的治超宣传牌,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治超是最大的养护”成为共识。同时,严把治超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同志选调到关键岗位。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使大家真正掌握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并且关心一线治超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量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使大家由要我工作为我要工作,全身心的投入治超工作。
三、驻巡结合,突出源头。源头管理是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表现在“三个源头一个路口”的监管,即货源头、车源头和人源头以及货源地到公路口、国省道农村路的交汇口、出入省或出入境路口。为此我所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货运站点多、分部范围广而源头治超人员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经过县政府批准对具有合法资格、政府公告的货运站点实行乡镇派驻人、运管人员巡查制度,监管货源单位是否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监管相关部门是否履行治超职能,而不是在货源单位站岗,并把工作落实到货源单位,让货源单位签订《承诺书》,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从源头上做到了企业不多装、车辆不多拉。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同时,在各煤矿磅房内张贴治超组织机构、装载标准、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煤矿上下人人皆知,心中有数。车源头的管理我们加强对车辆改装的管理,规范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的行为,对违法者施以重处。人的源头管理就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建立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强化源头监管的同时,我们狠抓路口稽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普通干线公路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按区域分成3个组,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严厉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立即停驶,就地卸载,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四、源头源尾,责任倒查。我县是全国产煤大县,境内煤矿、煤站、煤场分布多,给我县的治超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我所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施行责任倒查、源头源尾一起抓,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对煤矿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人员巡查、乡镇干部驻矿监管,发现非法储煤场及时抄报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切断为二次超载装载的源头,决不允许非法超载车辆出矿、出场、上路;对煤站货物收购源尾定期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管,明文要求煤站拒收超载货物。强化源尾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超载部分货物(煤款),煤站不得支付车主,一律上缴县财政。实行运输车辆票据管理,严厉禁止多拉少开,一车多票等弄虚作假行为。货运车辆必须持有源头治超部门统一印制的由装载地开出的货运票据,包括货物名称、载重量、运送地等内容,发现超载现象,除按规定处罚车主外,还追究原装载企业的责任,给予煤站(源尾)经济重处。
五、明确责任,奖惩并举。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此,我所严格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形成了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格局,保证了我所治超工作的开展。所治超办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行奖惩并举,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把治超工作纳入了个人年度考核范围,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汇总,一月一排队,半年一总结,年底总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全所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领导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日报,规范制度。我所根据省政府223号令《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治超要求,继续做好货运源头日报表的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治超方面的总结、专项汇报等相关材料。继续完善治超工作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七、科技治超,保障经费。2013年我所争取和县治超办建成了治超信息管理平台,为重点源头企业安装了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推行源头治超IC卡管理系统,实现源头治超信息与IC卡道路运输证对接,对货运源头全方位实时监管,科技在治超工作中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所积极争取县政府依法将源头治超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稽查队伍的执法装备的投入,把“治超是最大的养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事实证明我所源头治超机构是一支“有作为、能作为”的队伍,然而治超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任重道远,我所要在省、市、县治超领导组的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