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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听证在社会矛盾治理中的具体运用


    本文所指听证是指县、镇 “大调解”工作机构设立的听证委员会在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以听证会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听取矛盾问题主体陈述、申辩和进行质证的程序。探索和引入听证制度运用于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治理中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让矛盾纠纷主体双方平等对话、从而进一步澄清事实、明辨是非,便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主体一方的上访行为和监督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最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本文所称社会矛盾纠纷听证机制已不再是原来严格意义上的听证,而是内容有所扩展了的听证,是在原来严格听证制度的基础上,引用它的基本精神、借鉴它的程序上的做法和规定,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运用于维稳工作上的积极探索,其作用在于丰富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利于解决因为遇重大矛盾纠纷未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服而引发的上访、缠防问题,最终起到积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良好效果。     一、借鉴和引入听证制度运用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中的原因分析    确立社会矛盾纠纷听证制度,主要是为了及时解决我们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我县开发和建设速度的加快,由此引发的广大农村和城区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传统的矛盾调处手段在纠纷治理中日显艰难;二是新的矛盾呈现出多样化、群体化、复杂化、易激化、易上访的特点,给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不少矛盾纠纷久调不决,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三是矛盾纠纷处理缺乏透明度,不便于群众认识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即便是正确的处理意见也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接受,部分群众仍不断地上访、申诉;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加上矛盾处理的公开性不够,造成了群众对政府部门处理问题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五是“听证于民”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在社会矛盾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其要求听证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引进听证制度的一些基本规定和做法,就是为了寻找、探索上述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新途径,及时解决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大调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     二、探索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听证在矛盾纠纷治理中的优势     1、听证能保障矛盾纠纷主体一方平等地行使陈述、申辩、质证的权利,避免“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2、听证能促进纠纷事实的查明、证据的获取,有助于准确地适用法律,对矛盾纠纷主体一方的错误认识和观点进行澄清并社会评价;         3、因为听证是公开的,有助于群众对纠纷的整个处理活动进行监督,真正实现“阳光下操作”,切实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4、听证辩明了合法与违法、合乎政策与不符合政策、合理与无理问题,避免了矛盾纠纷主体一方因不断上访、申诉所带来的精神负担和经济损失;     5、听证的实施,最突出的作用还在于能进一步规范信访、上访秩序,预防和解决闹访、缠访问题,维护稳定。     今年3月,我县晶桥镇一农户由于拆迁问题,经常到镇里上访,,经过调查研究,该镇决定召开听证会。会上,有关部门一方面宣讲拆迁政策及拆迁安置过程,另一方面请该农户陈述自己的理由。当群众得知他除了符合政策享受补贴外,还多得了近3万元的真相时,听证会旁听代表纷纷指责他不道德,使他倍感周边舆论压力,心悦诚服,该上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又如今年4月底,我县白马镇村民胡某之子(1992年10月出生),因患小脑髓母细胞肿瘤,终因医治无效于2004年5月18日18:20分死亡。胡某一直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要求院方赔偿巨额损失20、4万元。院方则拒绝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此事发生后,胡某及其家人先后在医院哭闹,到镇政府上访,最后发展到县政府上访,一度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2004年6月4日,举行了该医患纠纷案听证会,最终促成双方会后达成协议。再如今年6月28日,我县晶桥镇举行听证会,解决矿山拍卖后转业主开采与周边群众的矛盾纠纷,现场解决问题31条,有的形成共识,有的达成协议,所有问题成功解决。今年9月29日,该镇又通过听证会形式,成功化解了某村村民要求罢免现任联队长的群体性纠纷。通过听证,澄清了部分人所反映的联队长所谓五个方面的问题事实,分清了是非。听证会后,群众形成了共识,充分肯定了联队长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村干部的威信进一步提高,干群关系更加团结。由于采取了听证这种有效措施,及时把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避免了矛盾纠纷主体一方进县、市、甚至进省进京上访。 实践表明,社会矛盾纠纷听证的这种民主性、群众性、公开性的工作方式能适应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实际需要,能被群众所认识、理解和接受,能解决一些严重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纠纷。是群众与政府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有效沟通的平台,是当前社会热点、难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治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三、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听证应把握的环节 在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中引入听证,需建立和完善以下环节。     (一) 应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听证的范围。     1、矛盾纠纷主体一方在矛

《浅议听证在社会矛盾治理中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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