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育厅工作要点
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0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坚持不懈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教强省建设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为全省和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上下联动,落实整改任务。继续抓好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教育以人为本、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2.统筹规划,推动教育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全面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7个分领域规划。从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推进教育公平的思路和办法。加快建立实现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教育发展机制,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倾斜。统筹城乡、区域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3.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紧紧围绕学生的发展,坚持德育工作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原则,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体验教育、责任教育为抓手,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以实践教育为载体,注重中小学生思想教育、理论灌输、情感陶冶和智能发展,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总结和交流德育工作经验,切实提升德育队伍和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水平。大力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开展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举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班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研修班,强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地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推进“三进”工作。制定“三型”校园建设标准,召开专题推进会,把“节约型”、“关爱型”、“文化型”校园建设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探索全方位育人的新路子。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新方案。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基本标准。继续推进2007年中央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视力保护 。
二、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坚持区域统筹、分类指导、扶持薄弱、专项推进的原则,以创建标准化学校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建设、师资均衡配置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开齐三级课程,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
5.继续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召开工程推进工作现场会,科学规划和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重点推进7度高烈度区的17个县区、20个国家重点监防区的校舍重建和加固,以及63个省级重点监防区的校舍重建和加固。认真抓好校安工程实施与管理,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月报制度和月通报制度,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程检查和暗访,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6.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大力发展县域高中阶段教育,以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为抓手,加大薄弱普通高中改造力度,逐步缩小县域高中阶段教育与大中城市的差距。充分发挥省市两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骨干、带动和辐射作用,落实与薄弱学校的长期、稳定的对口帮扶机制,逐步建立起实验研究、经验推广、对口支援和社区辐射的示范推广体系。继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以课程实施为重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综合改革、功能互补、积极稳妥、科学有效的方针,完善构建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衔接、与高校选拔人才相适应的普通高中综合评价改革。
7.加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民族教育。按照关注公平、抓住重点、强化保障、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硬件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推广“医教结合”育人模式,建立评估导向机制,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要建设1所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快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步伐,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按照农村促发展、城市促提高、民办促规范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在农村要大力发展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要建设1所公办中心园。在城市要以省级示范园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办园水平的提高。对民办幼儿园要加强管理、指导与服务,引导民办园端正办园方向,切实解决“小学化”倾向。深化幼教课程改革,深入开展园本培训,提高保教质量。建立评估导向机制,开展学前教育先进县(区)评选表彰工作,落实政府责任。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优先规划实施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8.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工程开发利用。研究制定教育信息化进程的政策措施,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构建覆盖城乡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和应用工作评估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和应用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分工负责,完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开发利用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