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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调研


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贫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单亲型”的家庭由于家庭结构不健全,使青少年缺乏正常的家教氛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受到严重的影响。 (四)综治合力的不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约束,食品卫生、饮食摊点、占道经营、文化图书等管理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卫生责任制、食品准入制、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或者没有照章执行。责任不具体,多头管理,没有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在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上往往是一阵风,突出时有一定效果,特殊阶段一过,又容易死灰复燃。 (五)管教制度的缺失。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无业人员在我区青少年犯罪中占据多数。近三年(2002年至2004年)来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无业人员有67人,占受理青少年犯罪总人数的83.3%。九年义务教育后,使一批初中毕业没有升入高中的未成年人脱离学校,流向社会,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难以就业或不愿从事体力劳动而成为社会无业人员。因社会管理的缺位,无业青少年成为犯罪的高危人群。  (六)青少年自身素质的不足。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迅速变化的时期,是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渡转变的特殊时期,被称为成长中的“危险期”。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身体生理“早熟”与心理“晚熟”的反差越来越大,他们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自我约束力差,又缺乏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三、对策与建议 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营造和谐、健康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关心和关爱,为此,我们建议: (一)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青少年是未来、是希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优化社会环境,为我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一代有为青年,是构建“富裕汉南、生态汉南、和谐汉南”的长远战略和现实需要,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要对营造健康、和谐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检查。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针对青少年犯罪趋势、特点和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研究和探索有效措施确保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努力加强法制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区委、区政府要加大对这两个法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结合普法工作,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规划,努力形成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宣传体系;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要建立预防和挽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现机制、预防机制、挽救机制和再犯预防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积极关心弱势群体。积极关心流动人口家庭、贫困家庭、单亲家庭、下岗职工家庭等特殊群体子女的教育,建立、健全社会支出保障机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努力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救助、保护工作。 四是重视活动场所建设。区委、区政府要加强对校外教育的管理,要将校外教育象学校教育一样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统筹规划,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加大对校外教育的资金投入,重视校外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参与青少年文化设施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面净化青少年成长的法制环境 1、净化社会环境,构筑社会防线 要加大净化文化环境力度:一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二是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三是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日常管理,任何不适宜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 这里尤应强调的是,要从制度建设上为净化文化环境提供保障。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譬如规定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坚决查处和关闭传播色情、淫秽内容的网站等等。区政府要着眼与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可适时联合综治、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管、电信等部门采取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广泛宣传与群众举报相结合、教育引导与打击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区范围内清理、整治电子游戏机、网吧、学校治安秩序、校园周边环境等。特别是对不按有关规定经营,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有所作为,对其实行“一次性死亡”的严厉制裁,坚决关闭取缔,绝不能简单地以罚代法。同时,要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黑网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等违规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政府奖励制度,区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社会有效举报而不作为的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行政问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强化法制教育,构筑学校防线 一是端正教育态度,转变教育观念。学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努力克服和扭

《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调研(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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