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实施全员读书工程促进学习型法院创建
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认真部署开展全员读书工程,坚持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高素质法官为目标,从调动学习积极性、创造学习条件和确保学习效果三个方面,不断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强化学习教育措施,推动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激励机制,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市中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王胜科为总负责人,机关党委、政治部和监察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学习教育组织网络,年初在《2005年—2006年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教育学习计划、实施细则和学习配档表,在时间、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教育学习的时间、人员、效果。并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立干警业绩档案,健全了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
二是改善学习条件,打造坚实教育平台。市中院投资700余万元,建成了4000平米、配有现代化电教设备和多媒体教室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日照分院,并改造、新建图书、阅览室达100多平米,现有藏书1万余册。同时,为干警订阅了《人民司法》、《法学杂志》、《中国法学》等法学杂志和《江泽民同志论“三个代表”》等政治理论学习资料,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三是创新教育方法,不断强化学习效果。在政治学习方面,坚持“四个结合”:远期目标与短期计划相结合,先后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为民、务实、清廉”、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和个人撰写学习笔记制度;座谈讨论与体会交流相结合,结合专题教育召开座谈会,要求干警人人进行交流发言;理论学习与文体活动相结合,利用七一、十一等节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演讲、歌咏比赛等文体活动。在业务学习方面,建立法官培训档案,探索实行了“需要—满足”型的教育培训方式。今年先后举办了刑事、民事、行政、法警、计算机应用和新进人员上岗培训等培训班,并对全院达不到法律本科学历的干警进行了教育培训。
通过实施全员读书工程,促进了学习型法院创建不断深入,市中级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不断发展,今年先后两次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介绍经验,并多次在全省法院会议上发言,受到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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