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终“错误/教训”检讨报告
而是来自于企业自身与未来之间匹配的“适应性机制”,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管理观念。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企业自身经常性的或是制度化的定期检讨,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个人的错误”里隐藏着“企业的错误”
企业不肯做“年度错误/教训”检讨报告,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可能会演变为对于失败或错误者个人的批斗或惩罚。
无庸讳言的是,企业组织常常很狭隘和目光短视,企业家也并非总是胸襟开阔,“小心眼儿”的管理者并非是极少数,更何况企业组织里复杂的权利斗争,缺少的就是这种“年度错误/教训”检讨报告的导火索。但这一切,并不能成为企业检讨一年来工作错误和教训的借口,因为问题不在于年度检讨本身,而是在于管理者将“企业年度检讨”变成了“个人年度检讨”,换成一种正面的说法是:需要年度检讨的是企业组织、而不是个人;企业需要通过检讨个人的失败或错误,发现企业组织自身的失败和错误。
一个真实的事例是;在某生产消费品的企业里,一个地区销售经理因为没有得到企业承诺的奖励,于是采取非正当的手段获取个人利益,企业发现后在愤怒中将其交给了司法部门解决。显然,这位销售经理的行为确实是个严重的错误、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但作为企业组织来说,处罚其个人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和价值,因为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个人、而是为了不发生类似的错误----企业需要通过这样的个人错误事件,检讨企业自身的承诺过失和错误。
事实上,企业组织的市场策略、人力资源政策以及奖罚条例度等等规章制度,其正确性、适合性以及完善性,并不是来自规章制度本身的设计、而是来自其实践性成果的检验。理论上设计完美无缺的规章,如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状况很差,原因往往不是组织成员的问题,而是规章本身的不切实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企业各种运营制度和机制的检验,个人的行为失败或错误,提供了最好的验证标准;企业某些看似宏大或宏观的策略,最终是通过细微的个人终端表现出来。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企业的“年度错误/教训”检讨制度,其目的是通过“个人的错误”发现“企业的错误”。企业需要一种鉴别能力,即区分出纯粹个人错误和个人错误中隐藏着的组织错误----企业不要过度关注纯粹意义的个人错误,而是要去关注个人错误中隐藏的企业组织的错误----当一个企业大量人才流失时,仅仅责怪人力资源经理并没有意义,而是需要去检讨企业组织的人力资源策略;当一个企业销售不利时,需要检讨的不仅仅是销售部,而是包含了产品研发、生产质量等等部门或环节,一个市场销售人员是无法把市场狭窄、质量低劣的产品卖出去的。
年度错误检讨需要“允许失败”的支撑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没有“允许(包容)失败”企业文化的支撑,想要实现企业年度错误/检讨报告制度,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因为直面企业管理出现的失败或错误,首先意味着对待失败和错误的正确态度----这是一个管理上的必然逻辑关系。如果一个企业宣称其价值观是“创新”,但在管理运营中却采取严厉的奖罚制度,我们几乎可以认定它是公开的谎言,因为越是强调“创新”,越是意味着勇于承担责任;而越是勇于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失败的机率就会越高----只有不创新、不承担责任,才不会出现所谓的失败。事实上,企业管理常常出现类似的逻辑错误,如果一个企业宣称建设企业的“适应性机制”,但同时又宣称企业组织以“稳定”为目的,那么就是一个谎言,因为适应性需要流动性与淘汰制的匹配,表现出来的恰恰是企业组织的“不稳定”。
因为害怕失败,所以人们就想当然的认为,失败只有负面效应,这是一个习惯性的错误认识。但中国传统文化是“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为价值标准,所以,失败或错误常常成为了见不得阳光的阴暗物;失败者本人似乎也在羞耻心下,紧紧包裹着自己的失败。当我们重新认识和审视失败后,我们就会发现,失败本身是具有正面价值的,而且是其它管理要素所无法替代的价值。事实上,每一个倒下的失败者,都以其悲壮的方式刻下了这样的警示路标:“此路不通”或是提示“前方是险路”。一个失败者,足以让成百上千的人不再失败,而这失败一份足矣----这就是失败的价值所在。
建立“允许(包容)失败”的企业文化,就是要给责任承担者以“失败的权力”,让承担责任的失败者能够“安全着陆”。事实上,当我们表达“允许或包容”失败时,其本质就是将失败限制在了可控制的风险范围内。在企业的日常管理的运营中,当我们说起“决定、拍板、表态、签字”等等一系列管理词语时,它不但是承担责任的一种显见符号,同时也意味着可能由此带来承担责任的风险和失败。假如一个企业不能包容失败,由此导致“不决定、不拍板、不表态、不签字”等等不敢承担责任或是拒绝承担责任的行为,所造成的责任缺失和责任空白将是多么的可怕?!无人承担责任所造成的责任缺失和责任空白,比勇于承担责任而可能出现的失败,其后果更加严重和恶劣,因为它直接导致了企业组织责任体系原则的缺失和崩溃。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企业有必要形成“年度失败错误/教训”的检讨制度;或者,至少在回顾企业年度成果后,需要这样新的开场白:“让我们谈一谈一年来的失误和错误吧!”----其前提是检讨企业组织的错误、而不针对个人错误的惩罚;同时,主持会议者要事先声明,因为承担责任而善意的失败者,应该得到包容和鼓励、甚至是得到奖励;当然,仅仅这些还不够,企业需要进一步的说明 《企业年终“错误/教训”检讨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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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错误”里隐藏着“企业的错误”
企业不肯做“年度错误/教训”检讨报告,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可能会演变为对于失败或错误者个人的批斗或惩罚。
无庸讳言的是,企业组织常常很狭隘和目光短视,企业家也并非总是胸襟开阔,“小心眼儿”的管理者并非是极少数,更何况企业组织里复杂的权利斗争,缺少的就是这种“年度错误/教训”检讨报告的导火索。但这一切,并不能成为企业检讨一年来工作错误和教训的借口,因为问题不在于年度检讨本身,而是在于管理者将“企业年度检讨”变成了“个人年度检讨”,换成一种正面的说法是:需要年度检讨的是企业组织、而不是个人;企业需要通过检讨个人的失败或错误,发现企业组织自身的失败和错误。
一个真实的事例是;在某生产消费品的企业里,一个地区销售经理因为没有得到企业承诺的奖励,于是采取非正当的手段获取个人利益,企业发现后在愤怒中将其交给了司法部门解决。显然,这位销售经理的行为确实是个严重的错误、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但作为企业组织来说,处罚其个人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和价值,因为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个人、而是为了不发生类似的错误----企业需要通过这样的个人错误事件,检讨企业自身的承诺过失和错误。
事实上,企业组织的市场策略、人力资源政策以及奖罚条例度等等规章制度,其正确性、适合性以及完善性,并不是来自规章制度本身的设计、而是来自其实践性成果的检验。理论上设计完美无缺的规章,如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状况很差,原因往往不是组织成员的问题,而是规章本身的不切实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企业各种运营制度和机制的检验,个人的行为失败或错误,提供了最好的验证标准;企业某些看似宏大或宏观的策略,最终是通过细微的个人终端表现出来。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企业的“年度错误/教训”检讨制度,其目的是通过“个人的错误”发现“企业的错误”。企业需要一种鉴别能力,即区分出纯粹个人错误和个人错误中隐藏着的组织错误----企业不要过度关注纯粹意义的个人错误,而是要去关注个人错误中隐藏的企业组织的错误----当一个企业大量人才流失时,仅仅责怪人力资源经理并没有意义,而是需要去检讨企业组织的人力资源策略;当一个企业销售不利时,需要检讨的不仅仅是销售部,而是包含了产品研发、生产质量等等部门或环节,一个市场销售人员是无法把市场狭窄、质量低劣的产品卖出去的。
年度错误检讨需要“允许失败”的支撑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没有“允许(包容)失败”企业文化的支撑,想要实现企业年度错误/检讨报告制度,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因为直面企业管理出现的失败或错误,首先意味着对待失败和错误的正确态度----这是一个管理上的必然逻辑关系。如果一个企业宣称其价值观是“创新”,但在管理运营中却采取严厉的奖罚制度,我们几乎可以认定它是公开的谎言,因为越是强调“创新”,越是意味着勇于承担责任;而越是勇于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失败的机率就会越高----只有不创新、不承担责任,才不会出现所谓的失败。事实上,企业管理常常出现类似的逻辑错误,如果一个企业宣称建设企业的“适应性机制”,但同时又宣称企业组织以“稳定”为目的,那么就是一个谎言,因为适应性需要流动性与淘汰制的匹配,表现出来的恰恰是企业组织的“不稳定”。
因为害怕失败,所以人们就想当然的认为,失败只有负面效应,这是一个习惯性的错误认识。但中国传统文化是“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为价值标准,所以,失败或错误常常成为了见不得阳光的阴暗物;失败者本人似乎也在羞耻心下,紧紧包裹着自己的失败。当我们重新认识和审视失败后,我们就会发现,失败本身是具有正面价值的,而且是其它管理要素所无法替代的价值。事实上,每一个倒下的失败者,都以其悲壮的方式刻下了这样的警示路标:“此路不通”或是提示“前方是险路”。一个失败者,足以让成百上千的人不再失败,而这失败一份足矣----这就是失败的价值所在。
建立“允许(包容)失败”的企业文化,就是要给责任承担者以“失败的权力”,让承担责任的失败者能够“安全着陆”。事实上,当我们表达“允许或包容”失败时,其本质就是将失败限制在了可控制的风险范围内。在企业的日常管理的运营中,当我们说起“决定、拍板、表态、签字”等等一系列管理词语时,它不但是承担责任的一种显见符号,同时也意味着可能由此带来承担责任的风险和失败。假如一个企业不能包容失败,由此导致“不决定、不拍板、不表态、不签字”等等不敢承担责任或是拒绝承担责任的行为,所造成的责任缺失和责任空白将是多么的可怕?!无人承担责任所造成的责任缺失和责任空白,比勇于承担责任而可能出现的失败,其后果更加严重和恶劣,因为它直接导致了企业组织责任体系原则的缺失和崩溃。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企业有必要形成“年度失败错误/教训”的检讨制度;或者,至少在回顾企业年度成果后,需要这样新的开场白:“让我们谈一谈一年来的失误和错误吧!”----其前提是检讨企业组织的错误、而不针对个人错误的惩罚;同时,主持会议者要事先声明,因为承担责任而善意的失败者,应该得到包容和鼓励、甚至是得到奖励;当然,仅仅这些还不够,企业需要进一步的说明 《企业年终“错误/教训”检讨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