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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大调解机制,构筑大稳定格局



新时期如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确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此作以初探。
一、创新组织体系,大调解工作理念有新突破。
以信访局的矛盾纠纷接访,综治办、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司法局的矛盾纠纷调处三大职能为基础,核心是打破以往调解组织上下分割、断头断腿现象,形成联合联动办公、联合联动办事、联合联动接访、联合联动调处的新模式。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具体工作由综治委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成立县、乡两级中心,由信访局局长兼任主任,司法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相关部门派干部常驻中心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信访局、司法局牵头,政法部门联合办公,其他部门联动办事。各乡镇(街道)在原有重大疑难纠纷调处中心基础上,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将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区大调解体系中,由司法局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动态,完善工作预案,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及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严禁复制剽窃设调解窗口和首席调解员。居民小区楼幢、村民小组及10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民调小组。区管系统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调解办公室。各个部门、直属单位设立民调信息员。新型组织体系以中心为龙头,向下延伸,上下结合,形成一级主导、二级中心、三级组织、四级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体系,为建立大调解联动机制提供组织保证。
二、创新运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有新作为。
改革以往调解组织之间、涉案单位之间处理矛盾纠纷,存在的条块分割、单兵作战、自成体系等弊端,形成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的联动运作格局。一是联合排查机制。以中心为平台,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信访问题排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通报等多项制度,坚持做到每月必须排查,敏感时期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必须排查,普遍性问题必须排查。各街道、系统原则上每半月排查一次;中心每月排查一次,每季进行一次讲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进行一次总结。综治办、信访局和司法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分析,研究解决对策。二是联动调处机制。按照信息联网、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条块联合的原则,做到“三联动”,一是上下联合联动。重大矛盾纠纷,上下共同参与调解。二是左右联合联动。对涉及部门较多的矛盾纠纷,在中心统一组织下,各涉案单位共同参与调解。三是内外联合联动。注意利用广大群众,做好钝化矛盾工作。如发挥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作用,做好情绪激动的群众思想工作。三是配套调处机制。注重借智借力,整合资源,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及时、周到的调解服务。一是与法律服务配套:中心设立法律咨询室,安排资深律师免费接待群众,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二是与专家咨询配套:设立恳谈室,聘请心理学教授,对相关群众进行心理疏导;三是与社会评价配套: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则实行听证制度。通过听证给予矛盾双方面对面公开陈述和充分申辩的机会,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集体会审和现场监督,使争议双方对相关法律实体及程序认知更加清楚,界定更加公正,避免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果争论。四是分级调处机制。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县乡两级中心统一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后,及时对所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区别案件的不同性质、涉及范围、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情况,除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直接调处外,对一般矛盾纠纷按分流处理,可指派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或指派归口单位民调办公室调处,对简单纠纷也可以直接指派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调小组)调处。
三、创新调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新举措。
处置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有情操作、实事求是、分类解决,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五前”工作法。一是领导指挥靠前。明确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政法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妥善处置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严禁复制剽窃。二是情报预案超前。坚持和完善信息专报、矛盾纠纷快报等制度,编写《不稳定因素每日动态》,切实做到情况随时掌握、信息随时报送、问题随时处理,因时、因地、因人预防。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特别在涉企纠纷、拆迁等易发纠纷领域,设立耳目,发展内线,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情报信息,提高反映能力,提升处置水平。三是法制教育在前。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法制宣传车、现场接待、发放公开信、组成工作组进门入户等办法,让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吃透政策精神,化解群众的抵触情绪,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成立反家庭暴力救助协作网络、青少年维权岗和残疾人维权岗等专门组织,全面为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四是果断处置提前。在处置有组织集体上访问题中,采取果断措施,对极个别挑头人物、核心骨干依法告诫、传讯等,孤立极少数,争取大多数,及时消除部分群众不切实际的幻想,有效防止事态扩大。五是帮扶措施上前。将好弱势群体帮扶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坚持从群众最难的事入手,组织“面对面”援助,开展“送温暖、送奖学金、送岗位”等“三送”活动,努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通过安排进低保、帮助申购经济适用房等方法,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六是舆论宣传抢前。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新闻通气制度、归口管理制度、分类处理制度等,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取得支持,防止发生新闻炒作现象。

《创新大调解机制,构筑大稳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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