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诉讼咨询告诉网络作用,竭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落实集中宣判、巡回办案、上法制课等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审限意识,做到简便快捷地为群众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二)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一是严格选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强化庭审功能,推行院领导主审、听审、听议制度,做到举证、质证、辩论过程和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判决结果公开,实现开规范庭、办精品案、写好法律文书。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后备人才库,定期量化考核干警,及时岗位轮换11人次,选派干警到基层挂职和行政人员到业务庭兼职锻炼,创建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三是率先成立立案庭、审监庭、书记员室,层层落实立审、审执、审监分离制度,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大力加强素质教育。一方面大力支持、鼓励干警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进行法律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强化法学理论功底。现在全院干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达42人,占89.4%,其中法律本科生17人,达36.2%,全体法官中法律本科学历13人,达33.3%,在读法律本科学历的8人。另一方面克服工学矛盾,保质保量选派14名干警参加省、市法院业务轮训,并定期组织干警学习新法律法规,开展庭审观摩、案例讨论、业务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执法水平。
(四)深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拓展的原则,按照创建文明公正窗口单位的要求,巩固发展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制定行为规范,实行挂牌上岗办公,严肃审判忌语,开展“学礼仪、讲礼仪、用礼仪”活动,做到从语言文明、仪表文明,院容文明抓起,进而达到文明办案,同时积极向有关新闻媒体、县委信息中心和上级法院投稿、报送信息,共被采用58篇,其中省级以上11篇,树立仪表、执法、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一是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以简易程序10日、普通程序20日的速度,从重从快打击抢劫、强奸、入室盗窃、“六合彩”赌博等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并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实行诉前举证指导、上门咨询服务、缓免受理费等司法救助措施,努力实现降低诉讼成本与减轻当事人负担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抽调占全院30%的警力,率先大胆实践执行申请登记备案、强制执结、依法中止“三管齐下”的执行方式,形成县委副书记牵头、公检法联手攻“执行难”的良好势头。同时抓好基础建设,促使我院审判大楼于今年5月22日竣工落成,并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电脑、通讯联网,优化了执法环境。
三、扎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状,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健全责任目标。坚持人抓制度、制度管人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包含审判工作、抓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65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目标,量化了工作标准。同时,成立机关效能建设督查领导小组,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流动红旗,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上墙公布,规定一年内庭室科队未获得流动红旗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强化申诉监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向社会发出“有纠纷请找法院、法官为您排忧解难”“打官司不满意,请找投诉中心”的公开承诺,推行审务公开和听证制度,设立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中心,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落实每季廉政监督员例会,制定了《长泰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时间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全方位多渠道实施“阳光作业”,确保干警警钟长鸣、健康成长。今年来,对3件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查处,虽未发现违法违纪的现象,但表明了我院严肃纪律的决心。
(三)落实绩效评估。坚持每季一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要求,通过经常性岗位考评、每季干警工作量上墙公开、述职考评干警、民意测评和院党组织考核等方法方式,确保法院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经考评政绩突出者,在入党、记功、级别晋升、职务提拔予以倾斜,并及时任用,对未达标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扣罚津贴、告诫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虽然,我院在落实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抓三基、创五好”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有:队伍中是否存在深层次的问题还不够明朗;干警的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官的综合素质培养还不平衡;执行难问题还未根本扭转等。今后,我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按照“八坚持、八反对”的要求,履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弘扬并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况,聚精会神抓审判,竭尽全力强队伍,坚定不移促改革,与时俱进争一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创建符合法治时代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愿望的服务型法院,实现司法公正、执行有力、工作高效、队伍廉洁,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作出不懈的努力!
《我院关于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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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一是严格选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强化庭审功能,推行院领导主审、听审、听议制度,做到举证、质证、辩论过程和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判决结果公开,实现开规范庭、办精品案、写好法律文书。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后备人才库,定期量化考核干警,及时岗位轮换11人次,选派干警到基层挂职和行政人员到业务庭兼职锻炼,创建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三是率先成立立案庭、审监庭、书记员室,层层落实立审、审执、审监分离制度,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大力加强素质教育。一方面大力支持、鼓励干警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进行法律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强化法学理论功底。现在全院干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达42人,占89.4%,其中法律本科生17人,达36.2%,全体法官中法律本科学历13人,达33.3%,在读法律本科学历的8人。另一方面克服工学矛盾,保质保量选派14名干警参加省、市法院业务轮训,并定期组织干警学习新法律法规,开展庭审观摩、案例讨论、业务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执法水平。
(四)深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拓展的原则,按照创建文明公正窗口单位的要求,巩固发展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制定行为规范,实行挂牌上岗办公,严肃审判忌语,开展“学礼仪、讲礼仪、用礼仪”活动,做到从语言文明、仪表文明,院容文明抓起,进而达到文明办案,同时积极向有关新闻媒体、县委信息中心和上级法院投稿、报送信息,共被采用58篇,其中省级以上11篇,树立仪表、执法、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一是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以简易程序10日、普通程序20日的速度,从重从快打击抢劫、强奸、入室盗窃、“六合彩”赌博等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并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实行诉前举证指导、上门咨询服务、缓免受理费等司法救助措施,努力实现降低诉讼成本与减轻当事人负担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抽调占全院30%的警力,率先大胆实践执行申请登记备案、强制执结、依法中止“三管齐下”的执行方式,形成县委副书记牵头、公检法联手攻“执行难”的良好势头。同时抓好基础建设,促使我院审判大楼于今年5月22日竣工落成,并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电脑、通讯联网,优化了执法环境。
三、扎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状,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健全责任目标。坚持人抓制度、制度管人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包含审判工作、抓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65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目标,量化了工作标准。同时,成立机关效能建设督查领导小组,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流动红旗,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上墙公布,规定一年内庭室科队未获得流动红旗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强化申诉监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向社会发出“有纠纷请找法院、法官为您排忧解难”“打官司不满意,请找投诉中心”的公开承诺,推行审务公开和听证制度,设立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中心,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落实每季廉政监督员例会,制定了《长泰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时间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全方位多渠道实施“阳光作业”,确保干警警钟长鸣、健康成长。今年来,对3件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查处,虽未发现违法违纪的现象,但表明了我院严肃纪律的决心。
(三)落实绩效评估。坚持每季一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要求,通过经常性岗位考评、每季干警工作量上墙公开、述职考评干警、民意测评和院党组织考核等方法方式,确保法院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经考评政绩突出者,在入党、记功、级别晋升、职务提拔予以倾斜,并及时任用,对未达标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扣罚津贴、告诫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虽然,我院在落实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抓三基、创五好”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有:队伍中是否存在深层次的问题还不够明朗;干警的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官的综合素质培养还不平衡;执行难问题还未根本扭转等。今后,我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按照“八坚持、八反对”的要求,履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弘扬并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况,聚精会神抓审判,竭尽全力强队伍,坚定不移促改革,与时俱进争一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创建符合法治时代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愿望的服务型法院,实现司法公正、执行有力、工作高效、队伍廉洁,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作出不懈的努力!
《我院关于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