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够统一。持反对态度的乡镇领导认为,乡镇一级主要是做具体工作的,没有人事任免权,可监督的部门也比较少,需要决策的事也不大,没有必要把八、九十名党代表都组织起来,参政议政,实行监督,这多少有点小题大做。党代表对于实行党代表常任制也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实行常任制与非常任制没有什么差别,照样是象征性地“举举手,拍拍手”而已。群众对在乡镇实行党代表常任制也有微词:认为耗费这么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搞政治工作,不如把精力直接投入到为老百姓多办点实事上。
二是党代表常任制运行成本较高。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年会,除此之外,在党代会闭会期间,还要组织党代表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这样,必然耗费大量的财力。如田阳县目前有乡镇级党代表====名。按预算,每年至少要为乡镇党代表常任制投入==万元。由于而田阳县财政目前还比较困难,未能设立专项资金,对试行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制约着党代表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党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有待提高。由于党代表常任制还处于试行阶段,个别党代表的思想观念尚未从非常任制时的“党代会一结束,权力和义务就消失”上完全转变过来,而大多数的党代表都是分布在农村,平时的小组活动未能正常开展,导致党代表的参政议政积极性不够高。
四是党代表的代表性尚未得到真正体现。调查中,我们发现,一方面,就代表的结构而言,乡镇党代表的结构不尽合理,百分之七八十是乡(镇)村领导,领导人占的比例过大,缺乏代表性。另一方面,就代表本身而言,绝大部分代表只注重本身的先进性,却忽略了本身的代表性。在思想认识、遵纪守法、带头致富等方面样样是党内外群众的楷模,但代表党员、群众参政议政意识不强。
五是党代表与党员的权利问题难以界定。有人认为,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的权利与党员的权利应当是相等的,不存在党代表的权利与非党代表权利区别,那么,党代表与党员的权利就无法界定。
四、几点思考
党代表常任制是一个新的课题,田阳县在乡镇党委试行一年来,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要使该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还必须不断进行探和总结经验。
=、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机制,推行党代表常任制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目前,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的地方不少,但各个地方所规定的要求大不相同,没有什么标准。因此应尽快制定出统一的工作制度条例,形成全区性乃至全国性法规,避免走回头路、弯路
=、设立党代表常任制专项经费。党代表常任制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只有代表活动不断、参政议政不止,才能真正体现其根本宗旨,而经费的足额投入,是活动得以长期开展的保障。因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应当把每年党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范围,落实好专项资金,并做到逐年增加。
=、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党代表常任制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长期性的工作,其工作量很大,因此,有必要设立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专门机构,培养一批专业人员,对常任制工作进行专项管理和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的开展。
=、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力度。在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工作中要根据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有关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常任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方法。同时,要大力宣传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代表常任制的认识,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提高党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一是坚持组织党代表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不断提高党代表的政治思想觉悟。二是加强组织开展党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使党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要加大对党代表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党代表的综合素质,力求其参政议政能力有提高,工作有实效。
=、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党代表活动形式。在闭会期间,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党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视察,向党代表通报工作、征询意见、建言献策,实行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述职等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各乡镇党委贯彻落实党代表常任制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常任制执行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结合对各乡镇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把各乡镇贯彻执行党代会代表常任制的情况,列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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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党代表常任制运行成本较高。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年会,除此之外,在党代会闭会期间,还要组织党代表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这样,必然耗费大量的财力。如田阳县目前有乡镇级党代表====名。按预算,每年至少要为乡镇党代表常任制投入==万元。由于而田阳县财政目前还比较困难,未能设立专项资金,对试行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制约着党代表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党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有待提高。由于党代表常任制还处于试行阶段,个别党代表的思想观念尚未从非常任制时的“党代会一结束,权力和义务就消失”上完全转变过来,而大多数的党代表都是分布在农村,平时的小组活动未能正常开展,导致党代表的参政议政积极性不够高。
四是党代表的代表性尚未得到真正体现。调查中,我们发现,一方面,就代表的结构而言,乡镇党代表的结构不尽合理,百分之七八十是乡(镇)村领导,领导人占的比例过大,缺乏代表性。另一方面,就代表本身而言,绝大部分代表只注重本身的先进性,却忽略了本身的代表性。在思想认识、遵纪守法、带头致富等方面样样是党内外群众的楷模,但代表党员、群众参政议政意识不强。
五是党代表与党员的权利问题难以界定。有人认为,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的权利与党员的权利应当是相等的,不存在党代表的权利与非党代表权利区别,那么,党代表与党员的权利就无法界定。
四、几点思考
党代表常任制是一个新的课题,田阳县在乡镇党委试行一年来,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要使该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还必须不断进行探和总结经验。
=、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机制,推行党代表常任制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目前,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的地方不少,但各个地方所规定的要求大不相同,没有什么标准。因此应尽快制定出统一的工作制度条例,形成全区性乃至全国性法规,避免走回头路、弯路
=、设立党代表常任制专项经费。党代表常任制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只有代表活动不断、参政议政不止,才能真正体现其根本宗旨,而经费的足额投入,是活动得以长期开展的保障。因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应当把每年党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范围,落实好专项资金,并做到逐年增加。
=、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党代表常任制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长期性的工作,其工作量很大,因此,有必要设立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专门机构,培养一批专业人员,对常任制工作进行专项管理和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的开展。
=、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力度。在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工作中要根据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有关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常任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方法。同时,要大力宣传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代表常任制的认识,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提高党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一是坚持组织党代表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不断提高党代表的政治思想觉悟。二是加强组织开展党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使党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要加大对党代表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党代表的综合素质,力求其参政议政能力有提高,工作有实效。
=、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党代表活动形式。在闭会期间,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党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视察,向党代表通报工作、征询意见、建言献策,实行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述职等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各乡镇党委贯彻落实党代表常任制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常任制执行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结合对各乡镇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把各乡镇贯彻执行党代会代表常任制的情况,列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