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三城市“依法治市”状况问卷调查
析,全盘移植,最终因不适合本国国情而导致社会动荡,秩序紊乱。 总之,不论世界各国法治的性质、模式、实现过程如何千差万别,有两点必定是相同的:第一,它必须是名副其实的法治,而不是人治,更不是专制。第二,它必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民从本国历史、现实和国情出发所作出的选择,而不可能是少数人超越历史、脱离现实、违背国情所作出的选择。 我们《依法治国研究》课题组自1996年以来进行的较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活动,目的都是为了了解我国现实的法治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以准确把握我国实现法治所面临的希望和困难。事实充分证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1996年以来,江泽民总书记代表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它标志着党在继1978年提出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实现国家工作重点的根本转变之后,又在新的历史时期根据社会发展趋势和国家管理规律,作出了要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党的十五在报告中,江泽民总书记又进一步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切表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致富强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成为两项既互为基础、又互为内容的统一的奋斗目标,我国的法治建设开始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现在面临的最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化为12亿人民的自觉行动;如何将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创造性地结合起来,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之路。我国已经有几十年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的成果和经验,也已经有十余年地方、基层依法治理的成果和经验。只要我们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积极借鉴其他国家正确的法治理论和实际做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全面规划,整体实施,就一定能将依法治国这一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宏伟战略全面推向21世纪,就一定能在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人治传统根深蒂固、经济文化尚不发达的华夏大地上逐步建立起法治的殿堂。
《中国十三城市“依法治市”状况问卷调查(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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