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调解工作情况
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和矛盾多发期的到来,我们坚持转换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方法和手段,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调解力量,提高调解成功率,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案件的化解。今年以来,全乡到市以上个访起、赴县以上集体访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和,有力地维护了稳定,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
一、整合调解力量,配优配强调解组织。针对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职能需进一步向维护稳定、服务发展转变的要求,我们及时对全乡机关人员进行了调整。一是调强调优办案人员。在保留乡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财经办、计生办等5个办公室设置和计生办工作体制不变的前提下,从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经办抽调得力人员充实到综治办,使以综治办、司法所为主体的乡调解工作人员由原先的3人为主增加到9人,全部与日常包村工作脱钩,使调解人员全力以赴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为调解人员配备了照相机、微机等办公设备,为取证、调解工作提供方便。二是明确调解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案件复杂程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分类,进一步细化调解责任。对村民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的民事权利纠纷,治安、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纠纷,以及当事人情绪比较激烈的其他矛盾纠纷等,由综治办负责调解,对村班子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应由村集体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重点人的监控等由所属办公室负责调解,形成了以综治办调解为主、包村干部密切配合的调解办案责任,避免包村干部了解村情不办案、办案人员不了解村情的现象。同时,为进一步明确综治办调解人员责任,我们除保留主管领导协调督办案件调解,两名懂微机、法律知识强的人员重点搞好接待登记和档案管理外,将综治办其余6人分成3个调解办案组,分别对应党政办、财经办、社会事务办三个办公室,具体负责三个办公室所包各村的矛盾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切实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每周一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调度调解工作制度,听取调解工作汇报,分析调解形势,对调解工作给予具体指导。特别是对重大疑难调解案件,我们更是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一线调处,有效调动调解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矛盾纠纷尽快化解。自8月15日实行新的调解工作制度以来,我乡共受理矛盾纠纷起,化解起,化解率。
二、健全调解机制,发挥民调组织作用。县调解工作会议后,我们着眼夯实村级调委会这一组织基础,各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民间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民调工作,健全村民调组织,每村保证有2-5名民调员,全乡村级民调员达人。今年8月,我们又制定了《独羊岗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调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机构、民调员基本条件、民调员产生程序、工作运行机制、待遇、考核评价等方面健全调解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民调组织作用的发挥。一是建立“井”字型排查网络。即通过村“两委”干部和民调会两条纵线和派出所、土管所、建管所、中心学校联席会和民情分析会两条横线进行排查,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所有矛盾纠纷隐患纳入视野,为矛盾纠纷超前调解、及早化解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对上级交办、当事人申请和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建立台帐,由乡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乡党委书记亲自交办给有关责任人,填写交办卡,由承办人调查后拿出处理意见。三是实行督办制度。对拿出处理意见的案件,我们没有撒手不管,而是由乡综治办统一建立台帐登记在册,对应由村集体落实的案件,向村“两委”发放《督办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处理意见,对村民个人之间的纠纷认真搞好回访,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四是建立奖励机制。在保证每个村民调员务工补贴每月不少于30元基础上,我们制定了调解奖励制度,村民调员每调解成功一个案件,只要档案齐全,矛盾纠纷不反弹,乡就补贴30元。我们算了这样一笔帐,如果每年乡投入奖励资金3000元,就会化解100起矛盾纠纷,100起矛盾纠纷对一个乡镇的稳定来说,作用将是空前的,而发生几起赴省、赴京缠访、重访案件,接访费用又何止3000元,所以我们觉得建立调解奖励制度是小投入大回报。自该制度执行以来,较好地调动了村民调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实行该制度以来,村民调组织已调解的档案齐全的案件件,发放奖金元,有效调动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
三、增强调解人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我们体会,要提高调解成功率,不仅需要调解人员的热心和耐心,还需要调解人员掌握有关法律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技能和策略,这对调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着眼提高调解质量,狠抓了调解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是定期上站交流。把每月20日定为各村民调主任上站日,以此为载体认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介绍交流,并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剖析,提高调解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已开展上站交流次;二是加强培训。我们先后次组织全乡调解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聘请有关法律工作者或由乡综治办领导主讲,学习法律条文,并以案释法。同时,专门购买了《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农村常见案例剖析》等与农村、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供大家学习查阅,使民调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高;三是规范文书。我们从当事人申请、调查笔录到调解协议,制定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式调解文书,实行一案一档,严格要求调解意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调解、依法制定调解文书,防止出现因调解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调解文书不规范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对村民调组织调解文书不过关的,不予发放案件调解奖励,有效提高了村级民调组织的调解文书质量。同时,我们还对各村调解档案进行检查指导,定期组织调解文书评析,提高调解人员的文书制作水平。目前,全乡有以上的村民调会能独立完成较为规范的调解文书,推动了调解工作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