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做法
自四月以来,区司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开展的“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争做人民满意好公仆”活动,将“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教育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了思想启动,党组成员、副局长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机关公务员应如何践行等方面对全局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辅导,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八荣八耻”的浓厚氛围。
二、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采取制作专栏橱窗、张贴标语、绘制宣传漫画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全局公务员知荣明耻,自觉实践。同时紧密结合《公务员法》的宣传和我区开展的“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争做人民满意好公仆”活动,通过创建“公务员文明服务示范岗”、演讲征文、公务员政务礼仪培训等活动对公务员进行综合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注重结合,取得实效
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中,注重抓好“三结合”:一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将践行“八荣八耻”精神与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相结合,使每名公务员都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时刻铭记公务员职责和使命,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局机关的制度建设,一是基于内设机构的调整,进一步规范岗位责任制,二是修改和完善《红桥区司法局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清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使制度建设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以制度建设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三是与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相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全局公务员牢记使命,明确责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更好的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提供了思想保证。
在荣辱观教育活动中,局领导带头,党员率先垂范,全局干部按照荣辱观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岗,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断加强全局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局机关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使每名公务员都成为“八荣八耻”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做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