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证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情况报告
**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省厅和**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要求和部署,从7月15日至9月15日,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我们组织全市公证人员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突出做到“四个强化”,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严格检查等措施,切实解决了我市公证处在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我市公证队伍中营造出了“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优质高效、不出纰漏”的良好执业氛围,这次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保证此次学习教育检查活动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真正取得实效,我们首先成立以局长刘作强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和公证处主任为副组长,其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全面督查。根据烟台市局通知要求,结合蓬莱实际,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检查范围、突出解决的问题、方法步骤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印制了配档表,将活动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公证主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为保证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二、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为使每一位公证员都能了解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我们强化了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了烟台市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公证系统开展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整顿公证法律服务市场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的通知》,使每一位公证员都明确了这次学习教育检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同时,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开奖公证细则(试行)》等业务文件,学习中,还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西安体彩假票案”等涉及公证严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重点学习领会司法部和省厅通知,使公证员认识到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整顿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引导公证员树立质量是公证生命线的意识。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局确定的重点检查范围和突出解决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公证处对2003年至2004年的出证公证卷宗共1320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其中经济类581件卷,包括经济合同、抵押登记、保全证据、企业章程土地使用权拍卖现场公证等。民间类476件卷,包括委托书、赠与书、声明书、遗产分割协议等。涉外类368件卷,包括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出生和学历等。自查过程中,每一位公证员都对自己所办理的公证书分类进行了检查,写出了自查报告和办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全面自查,没有发现错、假证和投诉、上访现象,履约率达到98%以上。
三、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公证内部管理
虽然自查中没有发现大的漏洞,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迁就当事人,简化办证程序,造成卷宗材料不全和公证书格式不够严格规范;谈话笔录过于简单,有的调查材料不够齐全;有少部分公证文书的装订顺序没按要求做等。对发现有问题和有瑕疵的公证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补救。为防止今后出现问题,针对在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中查出的问题,我们还指导公证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具体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定了公证处内部业务流程,确定了办理公证过程中申请、受理、审查、出证、送达五个步骤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严格办证程序,做到依据不准不出证、事实不清不出证、材料不全不出证、未检验不出证,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二是落实了公证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确定一名专职公证质量检验员,每一份公证书须经质检员检查合格,才能出证,有效保证了公证书的质量。三是制定了公证处单项公证事项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作为一项制度进行了公示,使公证办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建立了公证处疑难公证事项集中研究、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详细的处会务记录,制定了重大、疑难事项处理预案,对处理程序、时间和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防止了轻率受理和错、假证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检查验收,认真进行总结
为保证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发展,领导小组除在活动不同阶段进行督导和检查外,还开展了两次较大的检查验收活动。一次是在自查自纠阶段,对全市公证卷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证处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初开始,公证处对每一位执业公证员的自查自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上报建章立制情况,上报了具体公证事项的业务流程图,重大、疑难案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材料。我们在听取了公证处做的汇报总结的基础上,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对这次学习教育检查整顿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公证处在活动中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求真务实、力求实效,整个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公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秩序得到明显好转。7-9月份,我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公证质量优良,没有发生一起错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