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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新兴税源、新的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


业投资兴建并经营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后勤设施在为高校提供后勤服务中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和服务性收入的税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25号文件中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规定执行。
   (5)、高校学生公寓(学生宿舍)用电按居民照明电价执行,后勤服务设施用电按非居民照明电价执行。
   (6)、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由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或社会企业开发建设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项目,各金融部门可采取以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等方式,提供贷款支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7)、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或社会企业建设的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只能面向高校提供服务,不得面向社会出租、出售或改作其他用途,否则,取消已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并追缴有关费用。
   (8)、各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物价、税务等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及时为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政策性强,牵涉到方方面面,政府的统筹主导作用非常关键,政府不动,改革难动。湖南省政府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为了改善岳麓山大学城的基础设施,长沙市政府投资1.8亿元完成了潇湘大道拓改工程,并投资2.6亿元,开始治理拓改连接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大的麓山路和麓山南路。在湖南,对校外大学生公寓和教职工住宅开发建设项目,是按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同时实行比经济适用房更加优惠的税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了成本,减轻了高校师生的经济负担。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我国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2002年10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02]147号文件,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建设、经营的高校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学生公寓),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1)、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2)、对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向高校学生出租学生公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与高校学生签定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所涉及的营业税,按照财税字[2000]25号文件通知的政策执行。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或将学生公寓挪作他用的,应按现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已享受免税优惠免征的税款应予以补缴。
   (5)、本通知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执行。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补缴,已征税款不再退还。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3年7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03]152号文件:为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规定的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到2005年底。
   三、制定税收政策,运用税收杠杆使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以高校学生公寓为主的大学城房产开发成了精明的开发商眼中诱人的“经济蛋糕”。
   在大学生、研究生扩招的同时,一个迫在眉睫的难题也困扰着各高校,那就是如何解决新生的“安居”问题。一方面,各高校多年来已习惯了循序渐进增加招生数量的做法,宿舍“扩容”速度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学生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高了,传统8人一间的老宿舍要被4人一间、带卫浴设施的新公寓代替。大多数高校在自身无法解决新生“安居”的情况下,必然要将“商机”转移给社会,大学生公寓无疑将会成为未来几年内房产开发的新亮点。
   对于房产开发中的这个“大蛋糕”,精明的开发商已经看到,在房产开发已进入微利时代的现状下,大学生公寓建设只要上规模,同样可以有很大的利益。特别是这些公寓属于“量身定做”不愁销售,而且在用地、税费以及银行贷款方面享受很多优惠政策,经营的风险较小。谁能把握这一新“商机”,谁就会获得长远、可观的收益。
   于是同几年前各地大建开发区的现象如出一辙,如今大学城的建设风起云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大学城已有50多个,而且争先恐后做“大”文章。大学城,被一些业内人士称为“教育地产”与知识经济时代的黄金组合。在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改革背景下,各地对兴建大学城热情高涨。据调查,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在兴建或拟建大学城项目,少则一两个,多则八九个,而且是集教育、商贸、房地产、娱乐等于一体。
   目前大学城的开发建设,已经脱离了税收政策进行优惠倾斜的初衷,成了诱人的“经济蛋糕”。在不少房地产商的眼中,开发大学城

《开辟新兴税源、新的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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