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报告总结 >> 调研报告 >> 正文

开辟新兴税源、新的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


房地产的利润空间大、卖点多,什么“中央智力区”“高等教育文化圈”,这无疑是业界升级的新捷径。
   有关专家认为,对于大学城问题应理性看待,既不要全部封杀,也不要夸成一朵花。他们认为,真正的大学城需要有许多的配套设施,需要更多的文化底蕴。简单地圈地扩建,对于大学城来说,是支离破碎的,对于学生来说,接受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建设一个大学城不仅要为一个城市服务,而且是为一个区域甚至全国服务的。大学城规模应严格实行规划用地,其核心功能在于教育,尽量淡出企业主导大学城的模式,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目前,欧美的大学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波士顿,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大学城,它们都经过百年以上的历史自然形成;另一种是依靠政府的力量建设起来的,如美国规模数万人的州立大学、日本的筑波大学,这又与当地政府的财力密切相关。
   (二)对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采取与社会房产开发同样的税收政策
   (1)目前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可以免征四种税收项目:
   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地产税;对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向高校学生出租学生公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所涉及的营业税也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或将学生公寓挪作他用的,应按现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已享受免税优惠免征的税款应予以补缴。
   这项税收政策实施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止,对于在这之前未征税款的不再补缴,已征税款的不再退还。
   (2)分清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学生公寓应征、免征营业税的概念
   1.学校出地,企业(个人)出资共同开发学生公寓,学校自公寓建成验收之日起享有所有权,出资者享有20——30年不等的收取学生住宿费的权利,对出资者按照县(含)以上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生住宿费,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7号)第四条的规定,给予免征营业税。
   2.对学校出地、出资者出资共同开发学生公寓,学校取得学生公寓所有权,出资者取得一定年限的收取学生住宿费权利的行为,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征税。对学校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对出资者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二者的营业税计税依据均应根据出资者建设学生公寓的投资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核定。
   (三)运用法律手段抓紧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开征物业税
   运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建立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目前开征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过低,不足以遏制乱占滥用土地之风。从目前看,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提高税额。从长远看,可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在完善土地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改革有关税制,如实行物业税,以加大占用者的土地保有成本,促使其自觉建立合理用地、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
   (1)专家学者主张征收物业税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最重要的投资,不断地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已经造成了4,000多万的农民失去土地。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框架下,农民仅仅得到5%到10%的土地收益,村一级可以得到25%到30%,而各级政府则可以得到60%到70%的收益。从1987年到2001年,全国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3,300多万亩,近70%是政府用行政方式征占的土地,如果每亩地的最终使用价格为100,000元,农民分得10%计算,那么,近20年来全国农民最少丧失了3万亿元的土地增值收益。
   地方政府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土地经营?这是因为,在中央政府控制了税收的主要来源,并且紧缩银根之后,地方政府除了土地之外再没有其它的资金供给渠道。他们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不得不千方百计地炒作房地产,通过拉高房价带动本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且从中获取财政收入。这是一种竭泽而渔的经营模式,它将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作为赌注,进行经济上的大赌博。所以,控制中国经济过热的问题,首先就是要解决地方政府在土地资源利用上的不受节制问题。
   当前,中央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千方百计地制止地方政府乱占耕地行为。从短期来看,中央政府的政策和行政命令会发挥一定的效用,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利益上的冲突并没有解决,所以还会出现直接的或者变相的乱占耕地问题。在北方一些城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地价不断攀升,已经直接影响了当地投资的成本。所以,如果没有和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土地控制制度,那么,土地泡沫破灭之日,就是中国的经济灾难到来之时。
   抑制土地价格增长过快的问题,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经济手段加大土地的供给,保证市场源源不断的土地需要。这种手段在我国根本行不通。二是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土地批租的速度,防止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的开发。由于地方利益决定了地方政府不可能不打折扣地执行中央的行政命令,所以行政手段作用十分有限。三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制定合理的税收和财产分配制度,保证利益的各方都能获得理性的预期收入。
   现在看来,征收物业税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首先,征收物业税可以从消费环节抑制需求。在中国的城市发展中,已经出现了房地产投资热的

《开辟新兴税源、新的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第4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748.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调研报告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