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
为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根据**县卫[2008]72号《关于印发**县卫生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开展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
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我院紧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守法、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多次组织院务班子会、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商业贿赂文件和报刊等资料,并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贿赂及纠风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同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示法,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形成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的良好氛围。促进反对商业贿赂教育工作,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广大医务人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能自觉抵制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贿赂行为、使老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上真正能得到实惠。
另一方面,为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我们还借助社会群众的力量加于监督,在院内专门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并利用一楼候诊大厅电子屏滚动屏幕、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行风警示;各科室还设工作人员简介栏,便于群众监督。并专设调查问卷,对门诊、出院的产妇和病人进行调查,了解群众对医疗质量、服务态度、行业行风等满意度,并将调查结果公开上墙。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人员认清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明确治理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在专项治理中,我们紧紧抓住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我院将打击商业贿赂列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我院重点实施了“四严”措施。
(一)严把进药关。一是严格实行药品、耗材上网采购制度。药品专职采购人员必须执行网上采购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质量好、价格低的药品及耗材。二是落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各科需使用新药品、耗材时,应向管理小组申请。管理小组根据实际随机抽取若干成员对新增品种进行审核,由组长(或副组长)批准签名后采购人员方可购用,
(二)严把用药关。为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发挥我院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及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新药进货必需经临床科主任提出申请,药品准入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审批,从而在采购品种上加以限制,任何人不得随意接收药品进入药房或直接与药品推销商进行交易。在医药购销程序上实行采购、质验、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各司其责,避免了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和不规范行为发生;在采购渠道上严格控制,规定了医院采购的药品必须全部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强化了药品采购中的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对开方用药的评估、监督、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三)严施承诺制。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医务人员的行风建设意识,我院向社会承诺:本院医生不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并在现眼地方挂拒收“红包”和激发文明行医口号,设文明监督岗,上班佩带“胸卡”、设意见箱、投拆电话、开展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调查问卷,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将调查结果公布上墙。同时与有业务往来的药品、器械供应商签订《廉洁购销协议书》,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购销行为,确保了购销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严把处理关。我院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上,重点突出一个“严”字。如在《加强行风建设实施制度》中明确提出:1、以医谋私,利用人事调配、验证、发证、基建等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红包”,私收回扣的,除责令退还外,扣发工资或奖金至所收金额5倍,年度考核按不合格评定;第二次违反,并处理待岗学习1个月。2、私自加大处方,增加病人负担的,发现一例,扣发奖金200元,并当面向病人及其家属道歉,退回款物。3、有关领导对群众反映收受“红包”、“私收费”等不正之风不认真查处或隐瞒护短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4、在采购物资、药品和购置医疗设备中私收回扣或接受送礼者,追缴钱物,并视情节予处理。
通过狠抓“四严”措施的落实,我院打击商业贿赂和行风治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成效,这些措施制度的实施,降低了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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