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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局执法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后,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作为畜牧部门工作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狠抓落实。一是抓学习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部好的法律,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来实施,学好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贯彻执行好本法的前提。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1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38人,中专学历的56人。为了提高我县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县局派人分别到北京参加了农业部和省畜牧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所有检疫执法人员均参加了市畜牧局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共举办《动物防疫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的共有320人次,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全县兽医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实行换岗,在省畜牧局组织的全省动物检疫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统考中,我县参加考试的96人,平均分数在全省名列前茅。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动物防疫监督员和动物检疫员,全县现有经农业部颁发“动物防疫监督员证”的7人,省畜牧局颁发“动物检疫员证”的96名,省公安厅颁发的“公路检查证”12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建立了一支懂法律、精业务的执法队伍。二是抓宣传,提高全民防疫法律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以后,由于了解的人不多,社会知晓度不高,甚至有些人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认识不足,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普法步伐,让生产者、经营者树立起有法可依、违法必纠的法制观念。县畜牧局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先后发了专门文件并召开了局、站长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翻印成册达1000多份,分发到各乡镇站,据统计,全县畜牧系统共投入资金6万多元,用于宣传普及动物防疫法,张贴大幅塑料法律法规150多幅,刷写宣传标语和宣传画1800多张,彩色挂图48套,在主要街道拉横幅80余条,办宣传栏20多期,电视宣传10多天次,出动宣传车30天车次,开展法律技术咨询活动20余次,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通过宣传,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履行法定义务,为我县依法兴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抓好畜牧防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我县畜牧部门把畜禽防疫工作作为畜牧工作的重点来抓,在防疫模式上进行了四改。一改过去春、秋防疫为季防月补程序免疫;二改过去重猪、牛单项预防轻家禽防疫为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并重,近年来我县猪、牛免疫密度均达到98%以上,家禽免疫密度达到80%以上,达到或超过省规定标准;三改过去免疫登记为卡耳标记和签发《动物免疫证》;四改过去村防疫员持针防疫为专职兽医持针防疫。同时,我们还利用7、8、9三个月的高温季节,强制消毒灭源,从而提高了防疫效果,降低了畜禽疫病死亡率。全县猪、牛、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和8%以内,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依法检疫,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本文转载自凹丫丫范文网-http://www.wmxz.cn]
   (一)、全面开展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止疫病扩散蔓延的重要措施,几年来,我县畜牧部门把产地检疫作为动物检疫工作的重点来抓,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坚持优质服务,严格执法,做到临栏检疫,合格出证,凭证出售,一畜一证,证货同行,见证屠宰,换证调运。据统计,全县产地检疫开展面以乡镇为单位达到100%,今年全年共检活畜禽210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1.6万吨,共检出有病畜禽0.8万头(只),对检出非传染病畜禽就地进行隔离治疗,对检出的传染病畜禽和病害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真正把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
   (二)、重点抓好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
   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是检疫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关键,全县共有屠宰场点84个,肉类市场27个,活畜交易所33个,全部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人员负责检疫及监督,检疫人员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做到检疫设施落实,制度落实,实行见证屠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严禁病畜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县动物检疫站还向社会公开承诺,凡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上市的肉品是健康无疫的“放心肉”。
   (三)、依法上路,认真履行动物运输专项检查职能
   1998年,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为控制、扑灭牲畜疫病在我县界子墩、小池设置了省边境动物检查站。我们按照省政府鄂政办〔1998〕186号文件和省畜牧局〔1998〕114号文件规定,派驻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对进出省境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补检和车辆消毒,近三年来,共检查消毒车辆25.6万车次,验证检查活畜禽3652万头(只),动物产品2.7万吨,检出病畜禽0.5万头(只),检出病害产品8.2吨,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堵截了动物疫病的传入、传出,防止了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强化动物防疫监督,查处

《县畜牧局执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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