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县失地农民转型为城市市民步伐的思考
被基本征完或将要被征完的“城中村”,要加快撤村建居。对居住集中、符合建立社区条件的村,要成建制地转为社区居委会;对居住分散的村,要就近并入社区居委会。社区的日常管理应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进行。二是要加强现代城市文化建设。“城中村”农民转居后,促进农民与市民的文化交流,加快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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