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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纪检组、监察室在市\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有了明显的转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得到提升。

一、着眼“三性教育”,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思路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只有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本工作任务,从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才能切实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1、把握时机,提高教育的及时性。注意在一些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特别时机,及时在法官队伍中开展提醒预防教育。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受贿和参与赌博等现象发生;在干部职务晋升提拔时,党组集体进行谈话,纪检组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走上新岗位的同志打下一个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在有信访问题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和情况反映时,采取个别廉政谈话、提出改正要求等教育方式,促其说明情况,及时纠偏,防微杜渐。在上级下发新的文件规定时及时组织学习讨论,迅速贯彻落实。

2、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中我们始终注意突出重点,在对象上坚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关键岗位的干部为重点,保证他们多学多知,有更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在内容上,除了进行党风廉政基础性教育外,针对法院特点,突出开展法官纪律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和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腐败和不廉洁行为发生;在方式上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注意反面警示教育,通过经常性的敲警钟、亮红灯,使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促进司法公正。

3、改进形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在运用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一是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各级责任人与所属人员普遍进行进行廉政谈话活动;二是适时组织观看正反典型的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三是召开信访情况通报会,及时将信访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四是召开反面典型剖析会,通报法院系统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并组织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现象组织进行剖析,总结经验教训;五是积极组织法官和工作人员参加市纪委、市机关工委组织的其它廉政教育活动,借助多方力量来提高教育效果。同时,在教育中我们还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纪律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学习和法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统一安排,避免冲突,增强效果;二是全院集中教育与部门组织教育结合,要求全院每季度、部门每月组织一次教育活动;三是把条规学习和行为讲评结合起来,每季度院里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讲评;四是把对干部的教育与对家属和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向家属发信函和召开驾驶员会议等方式向他们告知纪律要求。

二、抓住“三个环节”,完善制度防腐的有效机制

从制度上去解决容易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实践中我们围绕法院实际,积极开展建章立制活动,努力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1、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制度。制度只有切合实际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制定制度过程中:一是根据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来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谈话、检查考核、廉政档案、廉政建设例会等日常工作有章可循、忙而不乱,促进工作落实;二是针对以往的教训,制定有效的预防制度。在认真分析本院以往违法违纪案例的基础上,找出制度上的漏洞,实行审判与执行相分离、立案与审判相分离,一个窗口收费、一个帐户支出,建立法官与律师、当事人隔离带等制度,防止少数人利用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三是围绕重大敏感事项制定监督制度,使诉讼费的收取和管理、奖励经费的使用、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重大经费开支、人事变动、案件审判等活动都在严密的制度下进行。

2、加强督查,确保制度落实。落实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我们在抓落实中: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院党组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各级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对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本责任和具体任务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进行明确。同时,纪检组、监察室也对抓制度落实进行明确分工,使各项制度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检查讲评促落实。纪检组、监察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例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讲评;三是年终考评查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部门和各级领导年终目标考评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向院党组作出专题汇报。对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落实而发生问题的,按责任制要求严肃追究,以此来保证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3、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制度。事物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任何制度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一方面对已制定的制度进行跟踪了解,不断完善。另一方面改变工作方式,把注意力从“人盯人”转到不断研究新问题,发现新情况,适时向党组提出制度建议上来。前年底,根据我们的建议院里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和七项监督规定。去年底,我们又向院党组提出了改进拍卖机构选定办法、案件分配方式等六项新的制度建议。同时院党组也正式确定,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我们将把制度建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汇报,从而促进制度不断完善,紧贴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

三、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廉政监督的力度

监督是关键,加强监督才能严明纪律,有效预防腐败,同时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司法的公正和高效。我们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创新思路,积极参与,不断加大“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建设的力度。

1、拓宽渠道,形成监督网络。对内通过年初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在各部门设立廉洁司法监督员,建立负责人廉政档案,实行由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由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等方式扩大监督主体;对外采取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请公证司法监督员,召开律师座谈会,主动走访纪检、信访、检察等相关部门拓宽监督渠道,从而形成一个上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

2、改变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变原来单一的事后查处的监督模式,为积极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以防范于未然。首先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同时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利用身份和影响,擅自过问非分管的案件,不得越权干预下级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执行和管辖权;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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