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院长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标题:区法院院长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4年下半年至2006年上半年,在区委、区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我院以大力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保驾护航为目标,狠抓刑事审判工作。通过刑事审判一线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稳扎稳打,保证审判质量;推陈出新,改革审判方式;紧跟形势,强化质效意识;深挖潜力,加强审判调研”四大特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两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构建“平安港闸、和谐南通”创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本文来源于范文搜网-http://fanwen.oyaya.net-范文搜网,帮您找文章]
两年来,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80件(其中2004年下半年审结134件,2005年审结257件,2006年上半年审结89件),对72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其中2004年下半年判处185人,2005年判处395人,2006年上半年判处145人)。根据形势需要,我们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手段恶劣的抢劫、飞车抢夺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从重从快处罚,对19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155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281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打击的锋芒直指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正常经济管理秩序与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犯罪,紧紧围绕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的专政职能。在适用自由刑的同时,还对各类经济犯罪给予经济制裁,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并积极设法执行到位,仅2005年全年到位罚金和没收财产共计306.48万元,是历年来最高水平,真正做到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同时又维护了裁判的威严。
在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职能的同时,我院进一步扩大其“预防犯罪”的功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积极参加中级法院组织的多次公判大会、自行组织各界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力量等各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法律权威,扩大审判效果,对不稳定分子敲响了警钟。两年来,我院审理了南通市肿瘤医院系列贪污、受贿案、启东市检察院系列受贿、玩忽职守案、南通市节制闸九圩港船闸管理所系列受贿案、南通市区部分小学、中学校长受贿案等牵涉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关注的商业贿赂案件和干部渎职案件,对多名被告人判处刑罚,追缴了非法所得,通过刑事制裁再次体现了国家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廉政建设。针对这些系列犯罪案件所反映出来的人员管理、组织机构、法律监督、立法缺陷等各方面的社会问题,我院刑事审判人员还进行了调查分析,撰写了《村官犯罪形势严峻,完善立法刻不容缓》、《对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等专题调研报告,建议完善制度,预防犯罪,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二、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案件审理中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全力维护案件各方当事人的诉讼和实体权益。
刑事审判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的损失,安抚其受到伤害的情绪,减少犯罪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为此,我院在对被告人适用刑罚的同时,加大对其教育说服工作,尽可能为各类被害人争取到退赃和经济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件审理中主动与妇联、被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联系,倾听被害人心声,关心被害人生活。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启东市瞿某等五人轮奸十五岁少女案,瞿某等人采用持刀威胁、殴打恐吓等手段实施强奸,给少女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审判人员对该案高度重视,主动邀请了妇联同志一起安抚被害少女的情绪,征询其对案件处理的要求,并加强对被告人家属的思想说服工作,为被害人争取到经济上的赔偿,既从严惩处了犯罪,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害人的痛苦,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刑事审判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样是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关注的重点。针对我院一些同志存在刑事审判中工作方法简单、面孔生硬、对当事人耍态度的不良习气,我院刑庭大力倡导“群众路线”,要求全庭同志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中,公正对待各方当事人,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认真对待。为了响应“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号召,我们推出了“便民服务”工程,为当事人尤其是农村当事人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对路途较远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农村当事人及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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