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六个问题
三、应把握的7个关键环节1、把好推选选举工作机构关,做到依法推选选委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之一,但不能简单化、不能走过场。2、把好选民登记关,做到三不: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3、把好候选人提名关,做到选民一人一票提名。把握两点:一是选民超过半数;二是等额提名。4、把好正式候选人确定关,做到按提名得票多少确定。相对多数(不一定过半数)、差额确定。5、把好委托投票关,做到依法委托:(1)委托投票仅限3人;(2)必须书面委托;(3)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委托;(4)被委托的选民必须亲自参加投票不得再委托。6、把好正式投票选举关,做到依法有序。归纳起来4句话:超过半数、设立四处(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投票处)、集中唱票、当场公布。7、把好选举资料立卷归档关,做到分类立卷,完整保存。四、应掌握的法定时间(13个时间)1、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必须经县级政府批准,不得超过6个月;2、选民年龄时间,选举日24时为截止时间;3、选委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止;4、选委会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5、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选委会提出;6、村民对选民名单提出的异议,选委会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前作出解释或者纠正;7、选委会应当在村委会候选人提名前向选民发放选民证;8、候选人提名票应在提名会议当场当日(以小组提名应集中起来)在村民代表的集体监督下公开唱票、计票、监票;9、候选人名单确定后,于选举日3日前张榜公布,同时公布投票选举的方式、时间、地点;10、投票选举结束后,当场集中选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结果;11、主任暂缺或少于3人,应当在2个月内进行另行选举;12、新一届村委会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5日内召开;13、选举结束后,原村委会应及时向新一届村委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六个问题(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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