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出位置,从制度层面上不断加强和完善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做法,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实行了重点人员重点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制度体系,在日常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我院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四、以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做精神文明的传播者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就是审判案件。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审判工作,收结案件数位居全市第二名,经二审发回改判案件数量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案件质量名列前茅。1、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努力促进“平安×县”建设。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突出重点,强化力度,继续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96件136人,审结94件132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5-9年23人,五年以下及其它刑罚104人。审判中,注重把“平安建设”的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钝化矛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7%;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7人,促进了少年罪犯的改造自新;对40余名“管、缓、免”人员开展了巡回帮教活动,努力将不利于改造、不利于稳定的因素处理在萌芽状态;认真审理“FLG”犯罪案件2件5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全部做出了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FLG”顽固分子的干扰破坏活动。2、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依法调处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我院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促进器”和社会矛盾“减压阀”作用,通过加大民商事案件审判力度,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全年共新收民商事案件4718件,审结4728件(含旧存),比去年增长21%。工作中,注重发挥调节疏导职能,扶正去邪,制裁违法。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处理离婚、赡养、抚养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正确处理债务、赔偿、相邻权等案件,弘扬社会公德,建立健康的人际交往关系,促进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实现社会文明进步;审慎处理好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弱是群体的案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认真审理群体诉讼案件及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审理好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认真解决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用工、劳资、用地、用水、用电等合同纠纷,切实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3、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每一件行政案件,一方面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新收行政案件142件,审结141件。另一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新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2件,执结97件。同时,高度重视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我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就《行政许可法》、行政审判理论和实务等内容,为行政执法单位举办了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4、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制的权威。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我院一方面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调度和考核,深入挖掘内部潜能;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更新执行观念,创新执行方法,强化申请人举证责任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义务,改革执行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897件,执结899件,执行标的额100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面临普遍困难的客观形势下,我院新收执行案件基本上能在法定期限内执结,保持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5、抓好宣传工作,做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充分利用审判工作的优势,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工作中,我们结合办案,就案讲法,以案释法,教育公民以法律为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幸福观和道德观;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利用电视、广播进行宣传等方式,提高了公民的法制观念;通过积极参与以法治校、以法治村等专项治理活动,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积极拓展渠道,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院工作,一年来,我院共在国家级和省市县级媒体发表稿件23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五、结合审判特点,做好党建工作我院坚持从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入手,建立了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保证和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在全院形成了党组书记、机关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确立了党建工作在整体工作中的位置。做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选配一名年富力强的同志负责党建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吸收总支负责人参加考察组,与政工部门一起制定人事任免方案,交党组讨论。二是坚持制度创新,把党建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党组议事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总支工作运行程序》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了工作随意性。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按照公正、高效、文明的要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双争”、“双比”等活动,增强了干警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建立了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我院单独组队,代表县参加了“福彩杯”“两个条例”知识竞赛,勇夺全市第二名,为我县争得了荣誉,受到县委领导的高度赞扬。我院参加了全县迎七一歌咏比赛,精心组织,刻苦训练,获得了二等奖。通过这些活动,凝聚人心,增强广大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六、擦亮窗口,大力弘扬司法文明司法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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