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检报告
决策,落实了行政村重大事项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便于党委、政府加强督促和指导;二是全区已基本落实了村级事务经村民代表民主决策,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并完善了决策责任追究制。如埭溪镇的观石村因村办公用房破旧,在换届后依法经村民代表民主决策,同意今年建造,并报镇党委备案,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3、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一是推进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建立了依法按章治理村务能力,结合浙江省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村发〔2005〕2号文件),由区民政局重新拟定了吴兴区村民自治章程,供乡镇、村制订参考依据,各乡镇结合区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埭溪镇已出台《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道场乡出台了《村级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要求和标准》,环渚乡把各项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村;二是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现金结账制、备用金制度等八大项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同时为规范和节约村级日常开支,对村干部开支标准特别是业务招待费作出了统一规定;通过各乡镇检查来看,普遍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左右。三是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换届前有80%的村支出是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先审核,再审批支出、报账,从2005年7月1日起所有行政村的财务支出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入账。
4、进一步强化了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村务公开以来,一是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在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乡镇农经和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审计的基础上,有的乡镇专门建立了镇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审计工作小组(如道场乡、织里镇、埭溪镇)。目前,七个乡镇都明确规定对任期届满和离任干部都必须进行审计;二是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基本落实了村级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要求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对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以及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接受群众监督。民主评议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使用和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去年底76%的村进行了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三是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了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研究制订了村干部季(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细则。
(四)、加强督察、总结提高
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的一项长期任务,只有不断通过检查、督促、完善的方法,才能逐步规范民主法治村建设。同时经常督促和指导乡镇领导小组人员提高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认识,促进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转变了以往的为难想法,深刻认识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只有通过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才能巩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果。
二、对照要求,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还是有一定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忙于事务性工作,满足于“领导小组有了,人员落实了,依法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公开栏建起来了”,但在落实督查上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恒心;二是少数新进班子的村干部对抓村务分开和民主管理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规范性操作的认识;三是财务逐项逐笔公开还不够规范,少数村还存在着公开到二级课目的现象;四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在检查中有的记录不全、有的无记录;五是少数村“二委会”年底民主听证(恳谈)会在落实上还有走过场的现象,少数乡镇也没有及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六是村民自治章程还不够完善,少数村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也不够统一规范。七是部分村迟到理财小组人员工作业务水平较低,没有很好地发挥民主理财作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八是部分村涉及到村集体资金划拨开办企业问题。目前全区共有3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办企业,共涉及村集体资金划拨268万元,部分企业未经村民民主决策,同时缺少对这些企业的监督。
三、下一步的建议和措施。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17号文件、区委2004年35号文件,围绕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吴兴”的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要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二是要着眼于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三是要着眼于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四是要着眼于推进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检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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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一是推进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建立了依法按章治理村务能力,结合浙江省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村发〔2005〕2号文件),由区民政局重新拟定了吴兴区村民自治章程,供乡镇、村制订参考依据,各乡镇结合区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埭溪镇已出台《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道场乡出台了《村级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要求和标准》,环渚乡把各项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村;二是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现金结账制、备用金制度等八大项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同时为规范和节约村级日常开支,对村干部开支标准特别是业务招待费作出了统一规定;通过各乡镇检查来看,普遍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左右。三是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换届前有80%的村支出是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先审核,再审批支出、报账,从2005年7月1日起所有行政村的财务支出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入账。
4、进一步强化了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村务公开以来,一是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在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乡镇农经和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审计的基础上,有的乡镇专门建立了镇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审计工作小组(如道场乡、织里镇、埭溪镇)。目前,七个乡镇都明确规定对任期届满和离任干部都必须进行审计;二是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基本落实了村级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要求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对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以及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接受群众监督。民主评议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使用和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去年底76%的村进行了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三是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了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研究制订了村干部季(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细则。
(四)、加强督察、总结提高
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的一项长期任务,只有不断通过检查、督促、完善的方法,才能逐步规范民主法治村建设。同时经常督促和指导乡镇领导小组人员提高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认识,促进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转变了以往的为难想法,深刻认识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只有通过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才能巩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果。
二、对照要求,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还是有一定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忙于事务性工作,满足于“领导小组有了,人员落实了,依法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公开栏建起来了”,但在落实督查上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恒心;二是少数新进班子的村干部对抓村务分开和民主管理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规范性操作的认识;三是财务逐项逐笔公开还不够规范,少数村还存在着公开到二级课目的现象;四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在检查中有的记录不全、有的无记录;五是少数村“二委会”年底民主听证(恳谈)会在落实上还有走过场的现象,少数乡镇也没有及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六是村民自治章程还不够完善,少数村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也不够统一规范。七是部分村迟到理财小组人员工作业务水平较低,没有很好地发挥民主理财作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八是部分村涉及到村集体资金划拨开办企业问题。目前全区共有3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办企业,共涉及村集体资金划拨268万元,部分企业未经村民民主决策,同时缺少对这些企业的监督。
三、下一步的建议和措施。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17号文件、区委2004年35号文件,围绕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吴兴”的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要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二是要着眼于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三是要着眼于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四是要着眼于推进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检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