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现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贯彻落实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情况
8月30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的精神,按照让农民尽量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对照我市的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副市长与卫生、发改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贯彻实施意见,现正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拟研究制定《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尽量少生病
1、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该项政策已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前落实)。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设立常年体检门诊点,让参保农民免费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农户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2、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每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有效落实肺结核、艾滋病和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尤其是乡镇、村两级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和管理体系,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安排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坚持“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督全面,执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原则上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加强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企业职工卫生防护、学校卫生等的指导和管理,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保证爱卫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广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
1、切实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 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管理和领导职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调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网底,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实行乡村一体化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抓紧探索研究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承办形式和管理体制等。明确乡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和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按照“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组建农村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3、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省《实施意见》中“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每年每人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要求,我市已明确的每年每服务人口8元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新增7元,市财政根据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按照省里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宁波实际,确定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改革补助方式,由市政府制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县(市)、区制订考核办法,对乡镇、村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项目管理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量化拨付每年每服务人口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农村卫生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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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情况
8月30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的精神,按照让农民尽量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对照我市的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副市长与卫生、发改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贯彻实施意见,现正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拟研究制定《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尽量少生病
1、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该项政策已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前落实)。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设立常年体检门诊点,让参保农民免费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农户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2、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每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有效落实肺结核、艾滋病和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尤其是乡镇、村两级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和管理体系,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安排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坚持“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督全面,执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原则上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加强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企业职工卫生防护、学校卫生等的指导和管理,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保证爱卫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广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
1、切实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 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管理和领导职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调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网底,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实行乡村一体化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抓紧探索研究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承办形式和管理体制等。明确乡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和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按照“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组建农村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3、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省《实施意见》中“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每年每人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要求,我市已明确的每年每服务人口8元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新增7元,市财政根据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按照省里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宁波实际,确定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改革补助方式,由市政府制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县(市)、区制订考核办法,对乡镇、村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项目管理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量化拨付每年每服务人口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农村卫生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