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和利用专项执法监察经验交流
一、领导重视,精心谋划。廊坊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一定要把土地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件大事来抓,决不能一般化地认识、一般化地工作、一般化地对待,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扎实地做好此项工作。监察、国土资源两部门按照市领导要求,精心谋划,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土地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组织,强化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局长担任正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对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把任务分解细化,做到件件工作都落实到岗位。
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为保证土地专项执法监察顺利进行,下功夫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市县两级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发表电视讲话。二是借"6.25"土地日之机,进行广泛宣传,并在乡村主要街道张贴标语和公告。三是在《廊坊日报》上每周安排两次答记者问。四是举办文艺汇演和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五是设立咨询站,在市区和县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咨询点,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这些活动,广泛宣传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对增进群众有土地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法制观念,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密切合作,认真检查。为按时、保质地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市、县国土、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运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检查活动。首先是由各县(市、区)包片局长负责,会同乡镇领导对所包乡镇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本区域用地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非法占地、非法转让、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农村干部非法批放宅基地等问题。其次是由市国土资源局和监察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了解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第三是在自查自纠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听取各县(市、区)汇报,查阅2001年以来的批地档案,实地抽查乡镇自查自纠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五、查办案件,严于律己廊坊市各级监察、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案件的查处。一是通过多种渠道挖案件线索。加强动态巡查,主动寻找线索;聘请信息员、监督员,及时发现线索;设立举报电话,让群众提供线索。二是对各类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在全市公开曝光。三是对各县(市、区)的重点、难点案件加强协调和督办,及时帮助排除阻力,并明确要求,限期处理,上报结果,保证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