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依法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议案和建议提出后,关键在于落实。永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和完善督办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完善督办制度,维护办理工作严肃性 为了保证议案建议的有效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关于执行决议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和选民联系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暂行规定》,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绩效考评目标。每年人代会一结束,常委会领导立即要求相关工委及时汇总、整理、分类,并收集整理代表大会讨论的发言记录,及时将议案建议和交办情况登记表交给县政府,使县政府有充足的时间分解落实承办单位。交办会上,分管副主任,向各承办单位讲清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办理落实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年的交办会上,强调指出,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府任期的第一年,应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了保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沟通人大代表联系网络。县级人大换届选举结束后,常委会立即着手编印人大代表电话簿,分发给代表和有关部门。二是分工包片,落实联系责任。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包片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组分工联系2-4个县代表组的人大代表。三是建立人大主任约访代表制度。定期约访、走访人大代表,及时向代表通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广泛征询代表意见。四是实施“四走访”制度。针对一些承办单位存在的“套话虚话多、强调困难多、推诿扯皮多、作出计划多、解决实际问题少”的“四多一少”状况,我们建立“四走访”制度。即:办前走访,弄清意图,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中走访,寻求对策,共谋办理方案;办后走访,征求书面未尽之言;复查走访,了解是否落到实处。五是认真办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对代表来人大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认真对待,抓紧处理,为代表鼓劲、为代表撑腰,重要问题拿到主任会议上研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二、改进督办方法,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注重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实效,不断改进督办工作方式方法,促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督办方式上,改变以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的状况,把督办与代表视察、组成人员审议、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等结合起来。 1、听取汇报。要求县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或代表组长通报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去年人代会确定《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议案》为一号议案。7月下旬,常委会要求县政府汇报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并组织提出议案的部分人大代表到会听取汇报,从汇报中了解到县政府增加了妇幼所编制,公开录用了卫技人员,对妇幼保健队伍加强培训教育,并拟下拨150万元资金用于添置妇幼医疗设备和科室建设,但办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乡镇政府的配套资金有的没到位,常委会即要求县政府尽快下拨资金并加强对乡镇政府配套资金的督促,确保落实。在随后的调查了解中,发现有个别乡镇从卫生院收取资金再回拨当成落实配套资金。常委会再次督促县政府坚决纠正虚假配套资金问题,从而促进了议案不折不扣地落实。 2、视察、检查、调查。每年组织3-5次相关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调查。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把建设永春人民会堂确定为大会一号议案,在选址问题上出现两种不同的意见,县建设部门提出在县人民会场旧址上重建,建筑设计部门提出将县电影院改造为县人民会堂。常委会领导率有关人员实地察看了县人民会场旧址和县电影院,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议选址县电影院。县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纳建议,并委托省建筑设计院厦门分院进行设计。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常委会又多次组织相关工委和有关代表深入工地检查、视察,有力地促进了议案的办理工作,建设工程如期完成。县人民会堂改造后正发挥着影剧院和大型会议的双重功能。 3、现场督办。对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建议,我们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促进办理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关于将蓬壶美中百亩花卉基地纳入县基地建设的建议》,涉及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县基地办等多个部门及镇、村,协调难度大,办理进度缓慢。常委会多次与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农业局为主办单位。通过现场办公,帮助有关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加快了建议办理的进度。目前,县政府已将美中村瓦窑口确定为花卉基地场,享受农业基地建设优惠扶持政策。 4、开展述职评议。把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求被评议对象就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人大决议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等进行述职。常委会在听取述职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对象办理议案建议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要求述职者在10天内向常委会报送整改工作措施,三个月后,再组织相关代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从而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一位接受过评议的局长说:“通过述职评议,使我摆正了主人与公仆的位置,只有真正对人民负责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和期望,办好议案建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还要争取县人大对我的评议和监督,以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诺言。” 二是在办理过程中,督促承办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反映不满意的要求重办,直至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 交办会后,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提议案、建议的代表,并抄报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同时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表,征求其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对不满意件进行收集后,组织召开不满意件重新办理协调会,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研讨,并要求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对待,能办的事要尽快办,对确实不能办理或需要组织协调落实的,都要与代表沟通,耐心解释,给代表一个明确的答复。去年人大代表对办理不满意8件建议,常委会发回重办,对个别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予以严肃批评,办理工作得到切实重视,代表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均表示理解或基本满意。 三是在督办内容上,抓住重点带动一般。人大代表每年提的建议多且面广,但总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牛鼻子”。常委会从代表建议尤其是议案转为建议意见的,选择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建议、一个时期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的建议、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督办,通过抓好重点建议的督办,推动一般建议的督办,使各方面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四是抓好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常委会把督办工作与各工作委的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由代表工作机构牵头,各工作委分工负责的联合督办工作制度,对涉及各工作委的工作、联系范围的建议由各工作委负责督办,从而增强了督办的实效。 三、抓好跟踪复查,保证办理工作连续性 《建立督办制度 增强督办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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