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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林区国土资源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并加以配套开发,林区的旅游产业将会更加光辉灿烂,同时还会促进林区农副产品和民间艺术、手工业的开发利用。随着旅游资源的不断开发,信息流、科技流和物流将会不断加快,林区经济将会得到更快、更大的发展。
   4、矿泉水资源开发优势。我市林区矿泉水资源极为丰富,溪水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没有污染,具很大的开发利用价值。从已开发的小量饮用矿泉水看,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林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与建议
    1、实行战略性保护。一要在林区加大对《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坚持对征占用林地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和林地使用许可证制度,对占用林业用地的要坚决按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要科学制订和严格实施林业用地开发利用规划,能集中的不分散审批,能少征的不多审批,可以不征的坚决不审批,在林区开采砂石、取土的,要及时复垦,恢复地力,永久改变林业用地用途的,要异地择地恢复森林植被。有偿使用林业用地的收益,要尽量用于营造、经营其他林业用地,或用于林业用地复垦及地力恢复。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作用,加强对林区林业用地的动态巡查,依法查处违法征占用林业用地的案件,确保林业用地不受损害,为切实解决“三林”问题夯实物质基础。
   2、强化林区耕地保护工作。我市林区耕地十分珍贵,用林农的话说“宁愿少种10亩林,不愿损毁一分田”。针对林区地广人稀,耕地分布零散的特点,应建立健全乡镇驻村干部、基层国土员、村组干部,耕地保护联防联管机制。应聘请部分责任心强,敢于负责任的林农担任耕地保护信息员、监察员,把监管网络延伸到林区村组和林农群众之中。要积极引导林农珍惜十分有限的耕地,建房搭棚等非农建设尽量不占用耕地。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林区耕地,必须占用的,不仅要严格依法报批,交齐税费,而且必须实施“占一补一”政策,保质保量补充林区耕地。要积极向上争取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特别是要加大对林区耕地整理的力度。要通过加固耕地护坡、平整土地、规整地块、复垦废弃地、整治河溪、改善水利灌溉、拓宽道路等各方面整理和改造,完善林区耕地的沟、渠、路等配套设施,提高林区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同时,对因开矿采石、修路、建水库水电站等挖损、塌陷、压占及各种污染、地质灾害、山洪冲刷等造成破坏、废弃的林区农用地,要采取工程和生物整治等措施,恢复生产耕作,增加林农收入。
   3、严格规范林区矿业秩序。应根据林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适时修编《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矿产资源特点、环境破坏程度,及时调整矿业结构。应全力推进矿业权的资产化管理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坚决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转让采矿权、乱采滥挖等行为,促进林区矿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应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多发区等开采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在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所在地,应禁止开采矿产资源。应严禁大矿小开、一矿不开、乱采滥挖,应淘汰和关停并转技术、工艺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矿山。建立比较完善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政策体系、监督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整治经费保障体系。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生态环境破坏治理率要达到30%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应提高拟建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环境破坏(“三废”污染、损毁土地、破坏植被、次生地质灾害等)进行危险性评估与预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应包括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并在开采过程中切实施行。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应与矿山生产设施同时设计、施工、使用。采矿权人应按规定交足环保基金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闭坑或停产矿山应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水废渣处置、土地复垦等工作。市、县应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通过法律结合和行政手段,督促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及时治理恢复,逐步形成与生产同步的生态环境恢复建设机制,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合谐统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切实保护林农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林区全民防灾治灾意识。应在林区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知识,增强林农对地质灾害的判别能力和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县区、乡镇、村组干部防灾、避灾、抗灾、治灾调度水平和林农的快速避灾技能。二是利用编制和严格实施市、县地质灾害整治规划。三是科学实施退耕还林,加强生态建设。对坡度大于25度的低产坡耕地,应科学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加快植树造林和生态工程建设步伐,让茂密的森林改变区域气候和脆弱的地质环境,抵御、遏制、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四是规范人类工程建设活动,避免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兴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确认没有地质灾害隐患,方能破土动工。在进行采矿,抽排地下水、岩土工程等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规范,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五是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网络。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的林区,建立和完善乡、村、组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监测机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定点、定桩、定人、定时监测。林区应把准确到乡、村、组、点的地质灾

《关于我市林区国土资源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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