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工作的调查报告
”、“四转变”,逐步构建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格局,进一步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两推动”:通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三统一”:一是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机地统一起来。二是政府及文化事业机构管理与协会组织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三是个体性作坊性的传承、经营与产业化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
“四转变”: 一是民间工艺的交流由区域化向国际化方向转变。随着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传统民间工艺与世界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合作急需进一步扩大。以民间文化交流为纽带,带动经济、政治全面发展的对外交往方式收到良好效果。二是从单纯活动型向系统管理型转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工作是政府文化部门和事业机构的一项工作职责,应逐步从单纯组织活动向系统管理转变,特别要尽快建立基础数据库,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三是从分散式无人管理向集中的统一管理转变。全区有一个组织工作系统,成立保护领导小组,下设保护协会,责任落实,规范管理,真正推进。将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文化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到位。四是从以活动而保护向以保护传承而活动方向转变。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形成常态管理模式,取得长期工作效果。要对有一定社会文化价值的民间文化艺术形式应及时纳入搜集、整理范围,加以保护、抢救、改造,使其艺术特色得以保留并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
首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总体规划。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立法工作,明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地位。根据濒危程度和历史文化价值,进行分级保护、合理开发。同时,发挥各级文化行政和文化事业单位的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全局出发,结合“新**、新奥运”战略目标,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充分研究,深入挖掘,有效保护,增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其次,进一步改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管理体制,建立一套保护、传承的有效机制。
做到保护与管理相结合,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上下工夫。政府应逐步实现“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要加大对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应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良好高效的运营机制。要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对消费性的民间文化艺术,政府应遵照市场规律要求,依法管理,规范运营,使其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加强领导和协调,努力构筑“大文化”的工作格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特别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一是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宏观指导,搭建层级保护网络,健全协会组织,将保护责任落实在基层社区。二是要加强文化部门内部的统筹协调,在领导分工、部门职责上,积极探索“大文化”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科学的保护运行机制,实现文化事业与产业联动效应,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加强与**市及其它区县有关部门、行业的联系。科学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发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充分发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实现文化行政和文化政策的职能转换,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实际工作的总体考核体系。加速转换职能,并谦虚地学习和接受那些来自海内外学术界的涉及文化及其保护的理念和先行经验。借助专业协会和专家力量,加大调查、普及、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使保护工作成为市民自觉的行动,成为文化部门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特别是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搜集、整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根据遗产的不同等级,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在搜集整理中应坚持全面搜集、忠实记录、准确翻译、慎重整理这四个原则。
建立扶持和激励机制。一是各级政府应在挖掘、搜集、整理、研究上投入必要的经费进行抢救性保护。应采取有效的补助、扶持措施,保护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优秀项目、绝技、大师和名作,挖掘培养传承人。如对确立了师徒传承关系的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二是政府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对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创作、研究、传播人员在生产、经营、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等。三是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大力提倡社会投资办文化。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创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基金会,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机构和人士的资助。中央、地方政府的文化部门、各地方自治实体、民间社团、企业、法人财团、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和有关的个人等,都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传统文化活动。一是积极搭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宣传、交流平台,让国内外更多的人知道和喜欢中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二是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教育,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后 《关于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工作的调查报告(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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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推动”:通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三统一”:一是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机地统一起来。二是政府及文化事业机构管理与协会组织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三是个体性作坊性的传承、经营与产业化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
“四转变”: 一是民间工艺的交流由区域化向国际化方向转变。随着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传统民间工艺与世界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合作急需进一步扩大。以民间文化交流为纽带,带动经济、政治全面发展的对外交往方式收到良好效果。二是从单纯活动型向系统管理型转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工作是政府文化部门和事业机构的一项工作职责,应逐步从单纯组织活动向系统管理转变,特别要尽快建立基础数据库,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三是从分散式无人管理向集中的统一管理转变。全区有一个组织工作系统,成立保护领导小组,下设保护协会,责任落实,规范管理,真正推进。将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文化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到位。四是从以活动而保护向以保护传承而活动方向转变。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形成常态管理模式,取得长期工作效果。要对有一定社会文化价值的民间文化艺术形式应及时纳入搜集、整理范围,加以保护、抢救、改造,使其艺术特色得以保留并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
首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总体规划。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立法工作,明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地位。根据濒危程度和历史文化价值,进行分级保护、合理开发。同时,发挥各级文化行政和文化事业单位的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全局出发,结合“新**、新奥运”战略目标,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充分研究,深入挖掘,有效保护,增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其次,进一步改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管理体制,建立一套保护、传承的有效机制。
做到保护与管理相结合,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上下工夫。政府应逐步实现“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要加大对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应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良好高效的运营机制。要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对消费性的民间文化艺术,政府应遵照市场规律要求,依法管理,规范运营,使其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加强领导和协调,努力构筑“大文化”的工作格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特别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一是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宏观指导,搭建层级保护网络,健全协会组织,将保护责任落实在基层社区。二是要加强文化部门内部的统筹协调,在领导分工、部门职责上,积极探索“大文化”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科学的保护运行机制,实现文化事业与产业联动效应,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加强与**市及其它区县有关部门、行业的联系。科学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发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充分发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实现文化行政和文化政策的职能转换,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实际工作的总体考核体系。加速转换职能,并谦虚地学习和接受那些来自海内外学术界的涉及文化及其保护的理念和先行经验。借助专业协会和专家力量,加大调查、普及、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使保护工作成为市民自觉的行动,成为文化部门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特别是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搜集、整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根据遗产的不同等级,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在搜集整理中应坚持全面搜集、忠实记录、准确翻译、慎重整理这四个原则。
建立扶持和激励机制。一是各级政府应在挖掘、搜集、整理、研究上投入必要的经费进行抢救性保护。应采取有效的补助、扶持措施,保护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优秀项目、绝技、大师和名作,挖掘培养传承人。如对确立了师徒传承关系的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二是政府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对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创作、研究、传播人员在生产、经营、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等。三是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大力提倡社会投资办文化。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创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基金会,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机构和人士的资助。中央、地方政府的文化部门、各地方自治实体、民间社团、企业、法人财团、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和有关的个人等,都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传统文化活动。一是积极搭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宣传、交流平台,让国内外更多的人知道和喜欢中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二是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教育,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后 《关于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工作的调查报告(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