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民政之我见
的基本准则和根本宗旨;科学民主与安定有序是和谐民政的基石;关系融洽是民政内部人际氛围和外部执法环境所要达到的目标;充满活力是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和谐民政不是静态的完美,而是动态的协调;同时,和谐民政又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它与科学、文明、廉洁、高效的现代民政制度是一致的;作为过程,是具体的、历史的,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地稳步推进。
二、构建和谐民政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民政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现代民政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构建和谐民政是民政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谐民政的目标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致的。民政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始终处在保鄣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风口浪尖。多年来,我们民政系统经过更新观念,励精图治,狠抓业务改革和队伍管理,树立了公认的民政良好形象,民政事业目前总体上是和谐稳定、充满活力的,可以说进入了“黄金发展期”。但在取得巨大成就、迎来发展新机遇的同时,民政事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因素,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挑战更严峻。民政资源的有限性与任务的繁重性、执法的责任性与社会救助的时效性、队伍廉政的风险性与监督制衡的不对称性仍是困扰民政工作的3大矛盾,执法质量、运作模式、人员素质与形势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及时化解矛盾,化不利因素为发展契机,防止顾此失彼,有所偏废。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和谐程度和和谐水平,才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构建和谐民政是转变民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变革的进程中,民政工作具有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职能正在转变,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而社会保障体系的绝大部分职能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现在社会普遍存在几个“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困难群体多,新型社会组织多,社会福利需求多,公共服务需求多。新的形势迫切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为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民政工作各项职能绝大多数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民政工作赋予了崭新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使命,只有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能有社会的安定和谐。
(三)构建和谐民政是推行现代民政管理理念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许多体质、机制上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凸现,传统的粗放式管理带来的资源配置矛盾越来越突出;有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习惯于凭经验和个人意志办事,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水平不高;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不协调等等。这些都对推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现代民政管理理念带来很大阻力。因此,我们必须从全面推进现代民政管理理念、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构建和谐民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提高民政的和谐度、满意度,实现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避免和减少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民政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构建和谐民政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构建和谐民政不只是一个漂亮的口号,而是一项有着丰富内涵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民政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中,要牢牢把握“能力建设”这条主线,从“文化建设、提高素质、融洽关系、激发活力、加强基层”五个环节入手,稳扎稳打,全面推进。
第一,建设特色文化,为构建和谐民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民政方面具有引导和统领作用,是民政凝聚力、创造力、生命力之所系。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民政部提出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十六大以后又适时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主题,在民政系统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一典型;各级开展了“满意在民政”、“民政是我家”、“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等提升民政形象的文化活动,提出了“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洁从政、高效服务、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民政职业道德要求等等。这些由职业意识、道德价值观等凝聚起来的民政文化在统一意志、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作用。思想文化阵地,先进文化不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就必然会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污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灵魂,破坏民政的和谐与健康发展。因此,要努力探索新时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理论武装和先进典型的示范、熏陶、感召、带动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敬业乐群的精神状态,最大限度地激发组织的活力和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二,努力提高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民政干部队伍。“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队伍建设是民政工作永恒的主题,高 《构建和谐民政之我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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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和谐民政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民政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现代民政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构建和谐民政是民政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谐民政的目标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致的。民政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始终处在保鄣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风口浪尖。多年来,我们民政系统经过更新观念,励精图治,狠抓业务改革和队伍管理,树立了公认的民政良好形象,民政事业目前总体上是和谐稳定、充满活力的,可以说进入了“黄金发展期”。但在取得巨大成就、迎来发展新机遇的同时,民政事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因素,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挑战更严峻。民政资源的有限性与任务的繁重性、执法的责任性与社会救助的时效性、队伍廉政的风险性与监督制衡的不对称性仍是困扰民政工作的3大矛盾,执法质量、运作模式、人员素质与形势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及时化解矛盾,化不利因素为发展契机,防止顾此失彼,有所偏废。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和谐程度和和谐水平,才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构建和谐民政是转变民政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变革的进程中,民政工作具有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职能正在转变,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而社会保障体系的绝大部分职能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现在社会普遍存在几个“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困难群体多,新型社会组织多,社会福利需求多,公共服务需求多。新的形势迫切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为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民政工作各项职能绝大多数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民政工作赋予了崭新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使命,只有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能有社会的安定和谐。
(三)构建和谐民政是推行现代民政管理理念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许多体质、机制上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凸现,传统的粗放式管理带来的资源配置矛盾越来越突出;有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习惯于凭经验和个人意志办事,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水平不高;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不协调等等。这些都对推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现代民政管理理念带来很大阻力。因此,我们必须从全面推进现代民政管理理念、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构建和谐民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提高民政的和谐度、满意度,实现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避免和减少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民政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构建和谐民政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构建和谐民政不只是一个漂亮的口号,而是一项有着丰富内涵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民政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中,要牢牢把握“能力建设”这条主线,从“文化建设、提高素质、融洽关系、激发活力、加强基层”五个环节入手,稳扎稳打,全面推进。
第一,建设特色文化,为构建和谐民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民政方面具有引导和统领作用,是民政凝聚力、创造力、生命力之所系。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民政部提出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十六大以后又适时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主题,在民政系统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一典型;各级开展了“满意在民政”、“民政是我家”、“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等提升民政形象的文化活动,提出了“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洁从政、高效服务、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民政职业道德要求等等。这些由职业意识、道德价值观等凝聚起来的民政文化在统一意志、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作用。思想文化阵地,先进文化不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就必然会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污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灵魂,破坏民政的和谐与健康发展。因此,要努力探索新时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理论武装和先进典型的示范、熏陶、感召、带动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敬业乐群的精神状态,最大限度地激发组织的活力和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二,努力提高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民政干部队伍。“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队伍建设是民政工作永恒的主题,高 《构建和谐民政之我见(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