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表现形式 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的探讨
采取综合的治本之策。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要解决两委关系紧张就必须制止两委争权与推权,限制两委成员手中的权力,真正让村民自己当家作主。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最佳选择。村里的重大事务要由村民会议来决定,因为它是村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每件大事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来决定有实际上的困难,比如人多、村子大,难聚集等,于是便产生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这一制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代行村民会议的一些职权,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就是要提高村民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使这项制度规范化、经常化,把村民自治纳入依法自治的轨道,从而保证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实现党意与民意的统一。农村两委关系紧张,争论的焦点就是一个谁说了算的问题。但他们争论的依据不同,一个是党的意志和法律的规定,一个是参选人数或代表的民意。如果不在实践中把两个依据统一起来,或者说把党意与民意统一起来,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局面就难以真正解决。就是就,党组织的领导权威不仅来自于历史形成和法律制度规定,更来自于村民的认同。一个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民意不广泛的村党支部书记,是很难让一个民意基础广泛的村主任佩服和服从的,也难以让村民认同。因此,采用“两推一选”的方式对村党支部进行换届,是实现党意与民意统一的一种有效形式。就是让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的产生过程也象村主任的产生过程那样,让群众在推选村党支部班子时有参与权和发言权,让支部班子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基础。具体操作办法就是在村党支部换届时,先由党员和村民分别推荐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改变过去那种支部换届严格限制在党内,党外群众没有发言权,选出的党支部成员民意不强的局面。这样就有利于选举产生党员和群众都拥护的村党支部班子,使党意真正体现民意。通过这种办法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后,村党支部书记再去依法参选村主任,从而实现村书记、村村主任一人兼,实质上是实现了党意与民意从内容到形式上的真正统一,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同时,还要积极鼓励党支部的其他成员依法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农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从而减少村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教育,提高两委班子成员的素质。目前,xx县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学历大部分是初中或高中水平。虽然实行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大学生真正进入农村两委班子,成为主要领导的也仅是少数。特别是每当新的一届农村两委成员产生以后,一些新进入班子的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上都明显存在差距,即使是连任的两委成员,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继续学习的问题。因此,要以各级党校为阵地,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强化对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除要举办“三个代表”专题培训班外,还要举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与农村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班。在此基础上,要狠抓素质工程,加强学历教育,提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使两委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观念、宗旨意识、道德水准等得到加强,综合素质提高,在此基础上,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局面也就得到了改善。
(四)发挥乡镇党委的主导作用。乡镇党委是农村两委的直接领导者,也是解决农村两委关系紧张问题的操作者和责任者。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农村乡镇党委的作用,组织好、协调好农村两委关系。作为乡镇党委,首先,要选准配强农村两委班子,使农村两委班子有能力发挥作用。其次,要经常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并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有矛盾的农村两委成员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和对待工作中的意见和分歧,要互相补台,尽力消除隔阂与误解,共同把村务搞好。
(五)完善对不称职村委会的约束机制。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的自治权,但没有绝对的自治。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情况看,在约束机制上还不够健全,应重新赋予乡镇人大、乡镇政府及农村党支部响应的监督和罢免权。一是要赋予乡镇人大一定的监督权和罢免权。乡镇人大应有权定期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有权检查村委会行使权力情况,对不能够正确行使权力的村委会,要令其限期整改,不能达到整改目标的要对其进行罢免。二是赋予乡镇政府罢免建议权。乡镇政府在指导村委会工作时,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其实行定期考核,连续几次不称职的,乡镇政府可以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乡镇人大,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村委会成员进行罢免。三是赋予村党支部罢免建议权。村党支部要尊重村委会的权力,同时也要大胆对村委会进行监督,对工作不称职,不听从村党支部正确意见,不服从村党支部正确领导的村委会干部,及时建议村民大会进行罢免,也可以向乡镇人大提出罢免建议。四是对农村两委班子不协调的村,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干部,乡镇党委应对其进行离岗培训,能够认识错误改进工作的,再恢复其岗位,经培训无效的,应进行调整或建议罢免。
《关于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表现形式 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的探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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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要解决两委关系紧张就必须制止两委争权与推权,限制两委成员手中的权力,真正让村民自己当家作主。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最佳选择。村里的重大事务要由村民会议来决定,因为它是村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每件大事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来决定有实际上的困难,比如人多、村子大,难聚集等,于是便产生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这一制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代行村民会议的一些职权,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就是要提高村民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使这项制度规范化、经常化,把村民自治纳入依法自治的轨道,从而保证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实现党意与民意的统一。农村两委关系紧张,争论的焦点就是一个谁说了算的问题。但他们争论的依据不同,一个是党的意志和法律的规定,一个是参选人数或代表的民意。如果不在实践中把两个依据统一起来,或者说把党意与民意统一起来,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局面就难以真正解决。就是就,党组织的领导权威不仅来自于历史形成和法律制度规定,更来自于村民的认同。一个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民意不广泛的村党支部书记,是很难让一个民意基础广泛的村主任佩服和服从的,也难以让村民认同。因此,采用“两推一选”的方式对村党支部进行换届,是实现党意与民意统一的一种有效形式。就是让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的产生过程也象村主任的产生过程那样,让群众在推选村党支部班子时有参与权和发言权,让支部班子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基础。具体操作办法就是在村党支部换届时,先由党员和村民分别推荐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改变过去那种支部换届严格限制在党内,党外群众没有发言权,选出的党支部成员民意不强的局面。这样就有利于选举产生党员和群众都拥护的村党支部班子,使党意真正体现民意。通过这种办法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后,村党支部书记再去依法参选村主任,从而实现村书记、村村主任一人兼,实质上是实现了党意与民意从内容到形式上的真正统一,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同时,还要积极鼓励党支部的其他成员依法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农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从而减少村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教育,提高两委班子成员的素质。目前,xx县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学历大部分是初中或高中水平。虽然实行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大学生真正进入农村两委班子,成为主要领导的也仅是少数。特别是每当新的一届农村两委成员产生以后,一些新进入班子的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上都明显存在差距,即使是连任的两委成员,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继续学习的问题。因此,要以各级党校为阵地,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强化对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除要举办“三个代表”专题培训班外,还要举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与农村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班。在此基础上,要狠抓素质工程,加强学历教育,提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使两委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观念、宗旨意识、道德水准等得到加强,综合素质提高,在此基础上,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局面也就得到了改善。
(四)发挥乡镇党委的主导作用。乡镇党委是农村两委的直接领导者,也是解决农村两委关系紧张问题的操作者和责任者。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农村乡镇党委的作用,组织好、协调好农村两委关系。作为乡镇党委,首先,要选准配强农村两委班子,使农村两委班子有能力发挥作用。其次,要经常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并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有矛盾的农村两委成员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和对待工作中的意见和分歧,要互相补台,尽力消除隔阂与误解,共同把村务搞好。
(五)完善对不称职村委会的约束机制。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的自治权,但没有绝对的自治。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情况看,在约束机制上还不够健全,应重新赋予乡镇人大、乡镇政府及农村党支部响应的监督和罢免权。一是要赋予乡镇人大一定的监督权和罢免权。乡镇人大应有权定期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有权检查村委会行使权力情况,对不能够正确行使权力的村委会,要令其限期整改,不能达到整改目标的要对其进行罢免。二是赋予乡镇政府罢免建议权。乡镇政府在指导村委会工作时,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其实行定期考核,连续几次不称职的,乡镇政府可以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乡镇人大,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村委会成员进行罢免。三是赋予村党支部罢免建议权。村党支部要尊重村委会的权力,同时也要大胆对村委会进行监督,对工作不称职,不听从村党支部正确意见,不服从村党支部正确领导的村委会干部,及时建议村民大会进行罢免,也可以向乡镇人大提出罢免建议。四是对农村两委班子不协调的村,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干部,乡镇党委应对其进行离岗培训,能够认识错误改进工作的,再恢复其岗位,经培训无效的,应进行调整或建议罢免。
《关于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表现形式 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的探讨(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