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调查报告
现象,但政府卓有成效的宏观调控能把这种分化控制在社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即是政府实施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战后西方发达国家在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思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手段的作用,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搞所谓“福利国家”,收到明显效果。尽管其做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两极分化,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困阶层的生活处境,缓和了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
从世纪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迄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但整体而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在建立过程中,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历史累积下来的“旧账”和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账”相交织,社会保障供需失衡的矛盾显得十分突出。撇开农村多万贫困人口未列入保障对象不说,以现行“三条保障线”中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为例,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用于“低保”的资金合计约亿元,当年领取“低保”金的人数为万人,人均只有元/月,这样一点钱对于解决城镇贫困人口生活可谓“杯水车薪”。就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来看,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仅养老保险基金一块,—年,全国每年支付缺口以亿元的速度递增,××年已达亿元。现实说明,在社会阶层分化持续的背景下,现有保障体系很难把应保人口全面有效地“保”起来,缓解贫富差距因此缺失了一个基础平台。
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发达的社会保障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支撑。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的台阶,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至今仍处于中低收入国家行列,政府手中支配的财力还较有限,这从根本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完善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障应更多地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在现行体制下得不到社会保障的社会群体。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近年来的研究,建议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化改革应该以“基础、整合”为目标。所谓“基础”,就是尽可能降低门槛,尽可能扩大覆盖面,可以允许有获益多少的差别,但要防止财富过分向少数人集中,不允许只有少数人获益而多数人不获益甚至受损那样的悬殊差别。所谓“整合”,就是应该把社会保障看成一个整体,注意各种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层次之间的功能互补和整体联系。
虽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必然要解决获利多少、损益失当这个层面的问题,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全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社会公正公平的利益平衡和协调机制,这不仅仅是一般的制度和政策,而是更为根本的社会建设。
依靠这种机制,既可以保护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能够给后富群体获得发展提供必要的机会和条件;既可以使获益多者有机会和渠道履行对社会的责任,从而心里感到踏实,又可以使受损者和获利少者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心里感到充实。这样的机制非常之多,例如,企业里的工资谈判机制,契约方之间的协商机制,利益方之间的矛盾协调和化解机制,平衡利益关系的补偿机制、公共权力行使中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等等。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要依靠一套社会机制,利用这套机制去调节收入分配,既不是简单的利益增减,更不是一些人所担心的“杀富济贫”,而是要建设一个合理的、文明的、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
《关于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调查报告(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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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纪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迄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但整体而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在建立过程中,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历史累积下来的“旧账”和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账”相交织,社会保障供需失衡的矛盾显得十分突出。撇开农村多万贫困人口未列入保障对象不说,以现行“三条保障线”中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为例,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用于“低保”的资金合计约亿元,当年领取“低保”金的人数为万人,人均只有元/月,这样一点钱对于解决城镇贫困人口生活可谓“杯水车薪”。就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来看,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仅养老保险基金一块,—年,全国每年支付缺口以亿元的速度递增,××年已达亿元。现实说明,在社会阶层分化持续的背景下,现有保障体系很难把应保人口全面有效地“保”起来,缓解贫富差距因此缺失了一个基础平台。
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发达的社会保障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支撑。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的台阶,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至今仍处于中低收入国家行列,政府手中支配的财力还较有限,这从根本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完善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障应更多地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在现行体制下得不到社会保障的社会群体。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近年来的研究,建议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化改革应该以“基础、整合”为目标。所谓“基础”,就是尽可能降低门槛,尽可能扩大覆盖面,可以允许有获益多少的差别,但要防止财富过分向少数人集中,不允许只有少数人获益而多数人不获益甚至受损那样的悬殊差别。所谓“整合”,就是应该把社会保障看成一个整体,注意各种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层次之间的功能互补和整体联系。
虽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必然要解决获利多少、损益失当这个层面的问题,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全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社会公正公平的利益平衡和协调机制,这不仅仅是一般的制度和政策,而是更为根本的社会建设。
依靠这种机制,既可以保护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能够给后富群体获得发展提供必要的机会和条件;既可以使获益多者有机会和渠道履行对社会的责任,从而心里感到踏实,又可以使受损者和获利少者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心里感到充实。这样的机制非常之多,例如,企业里的工资谈判机制,契约方之间的协商机制,利益方之间的矛盾协调和化解机制,平衡利益关系的补偿机制、公共权力行使中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等等。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要依靠一套社会机制,利用这套机制去调节收入分配,既不是简单的利益增减,更不是一些人所担心的“杀富济贫”,而是要建设一个合理的、文明的、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
《关于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调查报告(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