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除业主的思想顾虑,增强尊重工会工作、尊重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工会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职工群众的团结意识,使贯彻《工会法》,做好工会工作真正成为全社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行动。
2、加大督查力度。建议人大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每年组织一次对《工会法》的执法大检查,对在《工会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纠正,情况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检查,这样才能使工会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3、坚定不移抓建会。要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贯彻落实《工会法》为契机,大力推进建会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的路子,加强协调,努力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真正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最大限度的把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一是完善职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二是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把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热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焦点、企业廉政建设的关键点,继续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三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工会干部培训,推动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才强国战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意识,积极组织参加工会干部培训。
二、工会经费收缴使用情况
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2002年至2005年,乡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总收入为11574.14元。其中:县总工会拨入活动经费1400元,乡财政补助经费6490元,会员会费收入2651.99元,其他收入1032.15元。
三年总支出为9939元。其中:上交县总工会经费3800元,职工活动费4900元,其它支出1239元。
截至2005年底,经费结余为2036.17元。
(二)存在的困难
1、工会经费收缴阻力大。一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工会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困难为由拒交工会经费。二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经费收缴问题一直是个难点,认为工会经费是额外负担,是一种摊派,甚至认为是对工会的恩赐、施舍。三是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个人上缴工会费比例是工资总额的2%,而财政补助经费又不能按时拨付到位,导致个人工会费收缴难度非常大。
2、工会经费未能实现专户管理。工会经费的管理没有按《工会法》规定的,实行专户管理,虽然单独建帐,但工会没有专户。
3、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由于乡财政困难,未能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拨付工会经费,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工会活动次数较少。
(三)意见和建议
1、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办法》。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保证,经费不能正常和按时上交,工会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对恶意拖欠和拒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确实上缴有困难的单位,经过上级工会认定后,必须签订分期上缴协议。明确规定会费上缴比例,特别是农民工会费上缴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会费收缴。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加大征收个人上缴会费工作力度。
2、实行工会经费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并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逐步提高财政补助经费。将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增长速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递增机制,从经费上保障工会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乡镇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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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督查力度。建议人大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每年组织一次对《工会法》的执法大检查,对在《工会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纠正,情况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检查,这样才能使工会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3、坚定不移抓建会。要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贯彻落实《工会法》为契机,大力推进建会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的路子,加强协调,努力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真正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最大限度的把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一是完善职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二是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把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热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焦点、企业廉政建设的关键点,继续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三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工会干部培训,推动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才强国战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意识,积极组织参加工会干部培训。
二、工会经费收缴使用情况
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2002年至2005年,乡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总收入为11574.14元。其中:县总工会拨入活动经费1400元,乡财政补助经费6490元,会员会费收入2651.99元,其他收入1032.15元。
三年总支出为9939元。其中:上交县总工会经费3800元,职工活动费4900元,其它支出1239元。
截至2005年底,经费结余为2036.17元。
(二)存在的困难
1、工会经费收缴阻力大。一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工会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困难为由拒交工会经费。二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经费收缴问题一直是个难点,认为工会经费是额外负担,是一种摊派,甚至认为是对工会的恩赐、施舍。三是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个人上缴工会费比例是工资总额的2%,而财政补助经费又不能按时拨付到位,导致个人工会费收缴难度非常大。
2、工会经费未能实现专户管理。工会经费的管理没有按《工会法》规定的,实行专户管理,虽然单独建帐,但工会没有专户。
3、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由于乡财政困难,未能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拨付工会经费,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工会活动次数较少。
(三)意见和建议
1、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办法》。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保证,经费不能正常和按时上交,工会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对恶意拖欠和拒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确实上缴有困难的单位,经过上级工会认定后,必须签订分期上缴协议。明确规定会费上缴比例,特别是农民工会费上缴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会费收缴。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加大征收个人上缴会费工作力度。
2、实行工会经费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并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逐步提高财政补助经费。将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增长速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递增机制,从经费上保障工会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乡镇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