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 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 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 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查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 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小时前 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 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 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 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 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 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分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 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 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 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 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___在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元,开工后在__ __按比例____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天后向 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 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 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 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 逾期未予以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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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 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 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 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查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 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小时前 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 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 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 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 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 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分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 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 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 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 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___在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元,开工后在__ __按比例____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天后向 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 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 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 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 逾期未予以计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