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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


了好几年。为了在南村站住脚,非常注意和本地人搞好关系,除了在社会公益事业上表示热心外,特别和村干部打成一片。不少居民认为建了房子没人租,没人买,等于把钱搁在那儿,为何还要一建再建?答案只有一个:建房子对干部有好处,他们可以吃回扣。比如一个厂房工价是400-500元/平方米,包工头可以把价打到500-600元/平方米,把超出部分的送给支书,支书就在合同上签字,整个过程没有公证人,也没有居民敢去查问。包工头中没有本地人固然与南村没有建筑业传统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本地人熟悉情况,容易披露内幕,所以即使是本村的工程队也接不到工程。据估计,南村的支书一年有200-300万元收入,甚至多达400万以上。有村民说现在的支书只差飞机大炮没有了,大厦都几幢了。

  南村在公路边搞房产开发,建好后有一批临街铺位要出租,管理区还给3万元作为每个铺位的启动资金,这个条件非常优越,村民都想争取,管理区既不开会讨论,也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主办此事的支委把它们租给了自已的亲戚,村民提出意见,他根本不当一回事,"我想给谁就给谁。"类似这样的事不少,如征地后大家都没有工作做,而集体企业中某些空位,被主办者首先安排给干部亲友。

  土地征收,农村转为城市,是南村的一件大喜事,但因为集体资金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干部普遍的贪污腐败,征地以后村民和干部之间的关系反而日见紧张,权力的合理性、公正性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行政权力系统的意识形态性淡化,转而成为一种资本。支书实际上是村里最大的老板,他最有权,也就最有钱。
              
五、民间礼俗活动的经济化

  公社化以后,由于一切生产生活资源均由集体支配,加上日益激烈的反封建迷信运动,南村的民间礼俗活动几乎完全绝迹。改革以后,农村生活趋于正常,社会生活的整合原则不仅仅是政治权力,而且在征地后农民的闲暇时间大大增多,一些民间礼俗活动得以部分恢复。其在文化性质上与都市化相反,但在推进权力分化,建构市民社会方面又与都市化一致。
  
1、祭祀活动的公开化

  南村村民均是数百年前从中原等地迁徙而来,风俗习惯、岁时佳节与中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清明、端午、7月14、中秋、冬至、除夕等都有祭祀祖先的习惯,其中清明最为重要。49年以前妇女地位低,没有资格去拜山,现在则女儿、媳妇也去,一般是同姓的人聚集在一起,有时多达50-60人,按男丁人数出钱购买甘蔗、肉包子、饮料、烧猪、饼等祭品。由年长者带领,先在祖坟前放上一张报纸,烧香点蜡烛和鞭炮,然后按年龄大小、先男后女的顺序磕头。磕头时每个人可以许愿;祭后祭品当场由众人分食,烧猪则带回去再分。关系好的同姓者,都集中到辈份最高的人家中吃饭。除清明外,其余节日都由主妇代表在家中拜一下就算了事。

  天后宫是南村唯一的群众性宗教活动场所,也是南沙镇唯一的天后宫。改革后,南沙籍的香港人梁彩在东莞、番禺等地建了好几个庙宇,也到南村来呼吁砌建天后宫。他和南村的朱婶一起到各队捐款,多的给50元,少的10元、20元,愿意出多少就多少;梁彩收了钱,修房子、塑神像。当时南村的支书不让建,派出所也反对。梁彩说修天后宫,不为别的,至少也让老人在树下歇歇,地方领导就让步了。修好后,梁彩即委托朱婶负责日常管理,主要是整理供品、收拾卫生、夜晚锁门等等。村里出钱买了一个铁皮箱,放在天后宫内,每月初一、十五来烧香磕拜的人会捐些钱到箱中,每年约1000元左右,钱柜钥匙由一个生产队长保管,他和朱婶一道开箱取钱;钱取出后放在队长那里,朱婶不时来取钱买香油。发票由一个支委签名后到队长那里报销,管理方法比较严格。天后宫是一个小庙,香火不算很旺,村里不给钱,本村有钱人也没有自动捐钱的。据朱婶讲,来拜的人不多,本村的妇女居多,倒是一些外地从事运输业的人,车子经常坏,就到宫里来祈求保护,早晚拜了几次,车子居然也就不坏了。本村玩具厂的香港人,也不时带了烧猪来拜。总的看,祭礼活动在南村社会生活中没有突出意义,更多是一种形式。

  改革后的农村,传统宗教、迷信活动等一般都是呈回潮之态,所以在这方面不明显,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南村本是移民地区,生活资源比较缺乏,农民迁到这里后就告别了原来的礼俗背景,忙于日常生计,没有形成根深蒂固的礼俗传统;二是宗族势力单薄,南村6个姓,黎、朱是大姓,各有几十户,但没有特别亲密的关系,俗称"水流柴","大杂烩",没有人利用祠堂、祖宗等来规约同姓村民;同姓中的年长辈高者也并不拥有社会权威,决定村民情感态度的主要是利益和现实关系。

  
2、村俗活动的新型态

  经营方式的个体化加强了社会活动的个体化,自发的群体性民间活动基本上没有了。因为行政权力之外的民间社会并未形成,一些节日的集体性活动,主要是由村里以经济为杠杆组织操纵的,其中比较大的是两类。

  一是端午节的龙舟赛。龙舟赛在南沙较有传统,改革前的龙舟赛通常用一种一丈

八尺的"泥艇仔",每艇座4、5人,在河涌里比快。这种竟赛由大队组织,每个生产队一艘,比出名次后由大队出钱发奖金。不比赛时,小艇被用来运泥运肥料。分田到户后,这种龙舟赛作为集体活动自动取消,生产队的小艇也没有护养,干脆就卖给各户做交通工具;直到85年,广州市举行国际龙舟赛,番禺县要派队参加,趁机就在县内搞一次龙舟比赛,各镇参加,由此层层过渡,带动龙舟赛的复兴。

  通常由县、镇有关部门(如体委)发出通知,村里着手组织,每队选几个体格健壮的中年男性。赛前1个月开始训练,每艇50人,比赛在附近河涌里进行,全程2000-3000米。村里除竞赛费用外,还给参加者一定报酬,开始是每人每天10工分,后来是30元。龙舟平时没有什么用,就用泥埋在海滩里,否则容易腐烂;要用时再挖出来,上油晒干。由于龙舟在南村没有特殊的仪式意义,基本上是一种文体活动,其组织完全由行政部门掌握,下通知、选人员、定时定点比赛,现在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民间活动。

  二是春节娱乐。民间自发的是初一到初五的舞狮。南村有几个人精于此道,春节前就自发地凑到一起,稍作演练就可以走村串户。舞狮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春节期间大家高兴,各家各户都会给一些,作为对民间娱乐的支持,村里也补助一些,生产队给一个红包(100元左右),这样舞狮者每天有15元的收入。

  春节期间主要娱乐是村里组织的各种比赛,一般有足球、乒乓球、象棋、拔河等项目,有兴趣有特长的人自动报名,在本村的场地或学校的操场上训练。春节期间以生产队或村为单位进行比赛,基本费用由村里出,优胜者有奖金,多时达1000元。

  另外,五四、六一、国庆、元旦等南沙镇里会组织一些文艺晚会,唱歌跳舞等。参加者多是镇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工厂青年,实际上是官方组织的现代娱乐,与传统的民间礼俗没有关系,与村里也没有太大关系。

  征地后,除少数复耕地和房前房后的小菜地以外,南村居民基本上告别了土地。因共同经营土地而产生的各种民间联系趋于消解,不少青壮年到外地打工,原来因群居而来的约束也自动消失,残留的一些仪式也日益经济化,都市化在逐步淘汰原来的民间礼俗。

  比如春节等节日村里照例会组织一些文体活动,但都是管理区出钱张罗,居民即使有愿望也不会自行组织。94年南沙管理委员会举办首届运动会,项目有龙舟赛、球类、拔河等。首先考虑的就是经费问题,运动员的训练费用由管理区出,各个项目都有企业赞助,获奖者由管委会发奖金。在运动会中获得龙舟赛冠军的南村干部说,龙舟赛费人费时费钱,请1个人每天要花50、60元,以后除非上级要求搞,不然管委会不会再组织。

  民间礼俗本是一个社区共同体的庆典性、公共性活动,现在南沙的社区共同体差不多已经解体,居民之间正在摆脱过去的血缘、邻里、生产协作关系的束缚,逐步转向社会化的都市居民。民间礼俗活动失去了社会基础,只能是一级行政组织的工作,于是即使是自愿的参加者也要求一定报酬,"我是在为你工作嘛"。按照目前情况看,今后除一些官方组织的文体活动外,基本上不会再有什么民间礼俗活动了。当然,我们也可以有另一种设想。民间礼俗活动的经济目的一般是次要的,在南村度过了都市化的不适应而进入一个稳定富庶的日常生活之后,会建构一套

《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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