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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


因之一是管理区有经济制裁手段。

  土客矛盾还有另一种形式。南村的教育在整个南沙是比较好的,不过,大规模的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是南沙本地无法提供的,这样随着都市化的转向,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从广东各地乃至全国来到南沙,南村也有不少。他们在各级管理机构、工厂、企业任职,以自己的知识为南沙做了不少工作,但一般而言,他们并没有为南沙社会全面接受,外地人才总感到和本地人有距离,有时还会受到压制。南村有两个青年干部即是外省来的大学生,平时接触比较多,晚上也一道玩,基本上不和本地人在一起。土客矛盾在开发之初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但南沙要建成国际水平的海滨新城,不解决这个矛盾,不充分调动外来人才(包括工人)的主动性,这个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对此,我们将专门搞一次调查研究。

八、结论 

  我们的调查包括49年以前的南村社会情况(详见附录),而以都市化过程为主。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我们的调查结论是:

  1、农村的社会组织结构和权力控制系统是与经济方式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方式越简单,经济活动范围越小,组织控制越严密;反之,经济活动方式越复杂、经济活动范围越广,社会控制出现的疏漏越多。

  从南村的历史看,49年以前农民多是租田耕种,简单小商品交换只限于生活用品。此时乡-保-甲的权力系统的职能只是一般的收钱派丁,村里的社会组织生活基本由以族长为代表的宗法组织系统控制,农民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很少人游离其外。公社化以后,公社大队生产队权力系统垄断了一切生活、生产资源,农民没有任何自由活动的余地,没有人可以摆脱行政机构的领导,这是中国历史上社会控制最为严密有效的时期,当然也扼杀了农村的生机和活力。
  改革后,农民中出现新角色,个体经营者、出外打工者、外地民工陆续出现;特别是都市化使农民有了新的谋生方式,手工业、小工厂、小企业层出不穷,它们共同导致农村发展的多元化,也使原有行政权力机构难以用现有的方式有效地管理。作为社会进步的表现,行政权力机构除社会管理及有关政策的实施外,较少干预农民日常生活,农民争取到了更大的生存空间;而作为农村组织不完备的表现,现在的行政权力机构实际上也无法严密周到地实施管理,不少问题只能靠临时性规定,靠主其事者个人的能力,靠农民个体的自觉等等。显然,随着经济活动方式的更大拓展和农民自由选择权进一步扩大,在如何调整改革现有的行政权力系统以有效地实施管理而又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问题上,还得有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

  2、改革后及都市化的过程中民间宗法礼俗的回潮并未根本改变农村社会组织关系,它的流变及被大部分地废弃,使其根本无助于民间权威的重新树立,更谈不上对现行行政权力的制衡。当代农村社会组织的主体仍然

是经济利益调节下的行政权力系统。

  79年以后的农村改革,不只是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由于社会控制的松动,政治活动和意识形态在农民生活中急速消退,传统的宗法关系和礼俗活动得以回潮,并和经济利益一起成为组织农村社会生活的准则;由于家庭再度成为生产单位,家长的权威性和家庭之间互相联系的重要性悄然增长,农村的社会结构亦与传统类似;由于自主经营后农民闲暇时间较多,文化需求增大,生活风格多元化,也迫切需要一些民俗文化活动予以满足。

  但是,尽管有上述三方面原因,宗法礼俗的回潮和重现仍然只是农村生活主流之外的支流,它既未能突破行政权力系统对农村生活的控制,也未能根本改变原有的农村组织结构。首先,行政权力虽然弱化,甚至部分放弃对村民日常生活和个体经济活动的控制,但它仍然是目前农村唯一合法的权力机制并是集体经济的唯一控制者,在利益分配、民事调解方面仍然保持着最后判决权。经过30年的政治洗礼,农村原有的宗法关系,礼俗活动已被根本摧毁,不可能回到从前。第二,改革的社会心理动力是私利和物欲的一定满足,在整个中国现代化、世俗化背景下,利益动机、经济标准已无可置疑地成为社会生活的准绳;以亲情为基础,以传统为导向的宗法礼俗无法与经济力量抗衡,只能作为它的配合和辅助。在高度一体化的行政权力控制松动之后,公共权力运作过程中的超越宗法关系的私人利益交换及时地取替了亲情关照,从而使宗法力量在公共权力被私有化的过程中丧失了独特有效性。第三,现代文化观念向农村的大举渗透,青年一代已不再全面认同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挟带着巨大经济利益的都市文化在农村找到越来越多的接受者。现在农村只有50岁以上的人,才对传统民间礼俗文化有点了解,要想在当代农村重建宗法民俗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此,虽然当代农村确实出现了传统宗法关系和民俗活动,但从南村的调查中可以看出,这类活动基本上是由行政权力机构组织,或配合政治宣传,或为经济铺路,或作为农村文体活动,无论哪种类型,整个过程都是由经济作为动力和杠杆的,它们都不是传统意义的民俗活动。所谓民间社会、民间权威等也未见出现。

  3、经济关系和利益原则已重新梳理和编织当代农村社会网络,民间社会和礼俗关系趋于消解,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日益简单,农村的真实面貌与一般设想的大相径庭。

  农村权力系统的运作,已明显经济化。大到政策落实组织活动,小到民事调解,都是通过金钱手段来完成的;农村的一些民俗活动,也不再具有唤起认同意识、凝聚群体情感的功能,从组织者到参与者,都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农村的居民关系包括邻里、亲友、家庭关系,都或多或少地与金钱有关。另外,由于村民个体经济能力的增强,在亲属范围内寻找或互助的愿望大大减弱,原先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人伦亲情已逐渐退居幕后。利益不但可以解释现行农村活动,更成为社会组织的真正内核。

  一切以金钱为原则,不但使农村之间的地域性差异消失,也使农村与都市在许多方面接近。在现在的农村,我们已不大可能发现特别的社会形态和组织关系。至于奇风异俗等等,看来也只是艺术家们的臆造。至少在南村,除少数残存并趋消失的农村事务管理机构外,我们没有感到它和广州等城市有什么原则性区别。

  现代社会应当是结构丰富、个体自由的社会,这是由经济增长作先导的,但当代农村的经济发展却导致农村结构的简化和农民生活的平面化。这一现象的根源,应当是30年政治权力一体化对农村社会的改造。它首先摧毁了传统的民间社会,然后在改革后又因权力的运作为经济腐化严重侵蚀,导致农村生活的管理也成为纯粹的经济行为,所以农村社会就变得简而又简了。展望未来,只有在农村经济呈现有机发展并走向正常轨道,个体企业、私营经济等逐渐形成利益集团和共同体后,才能再向现代经济条件下的民间社会进步,再创丰富多彩的中国农村社会。

  4、现代化、都市化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过程。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当代中国农村的都市化并非社会经济有机增长后的自然要求。目前农村的行政权力系统既不可少又有很大弊病和负作用,需要不断调整和改革。

  南村都市化的起点是92年6月广东省政府的一纸公文,荒僻贫穷的农村一夜之间就朝繁荣富庶的都市迈进。前景辉煌,但道路曲折。都市化不只是行政区划的改变,不只是一幢幢现代建筑,它更多是经济方式和社会组织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农村的经济活动方式主要是个体和集体企业,多数是三来一补、来料加工、转手贸易等等。现代化的生产规模和金融体系还未普遍出现,还处在一般城镇水平,而负有领导这一进程的权力机构,又是形成于公社化时期的行政组织系统。保证转型期社会秩序的稳定,完成初步的资本积累等等,都不能不依靠此一权力系统。不过,现行组织系统之所以承担这些使命,只是因为它是目前农村唯一的、没有受挑战的权力控制者,而不是因为其已获得现代洗礼,合理地拥有发展现代经济、组织现代农村生活的能力和权力。事实上,政治一体化时代结束之后,据此而形成的权力系统并不符合推进社会转换的需要。不少官员借发展经济之名的贪污腐败,实际上其已使现行权力系统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受到动摇。然而,由于农村的现代转换本来就缺少充分的社会、经济准备,目前也还没有可以全面取代现行权力系统的组织和集团。唯一的希望是,在付出若干代价后,农村能够补上现代化的准备这一课,增强自组织、自管理能力,在渐进的更换中,重建农村权力控制系统。

  5、霍英东基金会开发的南沙东部海滨新城是南沙开发区的希望所在

《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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