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报告
2006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006]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报告
2006年4月中旬至5月底,是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动员及自查阶段,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校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动员大会,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会议,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大家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梓教党[2006]8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治理基建、设施设备购置、小卖部经营招标及为学生代购代销物品、教师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及收受学生家长贿赂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治理基建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校的基建及维修工作,都是按“行政会及教代会集体讨论,公开招标,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操作规程序进行,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商业贿赂的行为。二、对设施设备购置的自查
学校各类设施设备的购置,先是由行政会讨论,确定是否有购置的必要性,再列出采购计划给上级部门打报告,小额支出上报教体局采购中心;大额 《信用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