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干部实绩考核体系的调研报告
干部实绩是干部德才的综合反映,是评价干部德才的客观依据。实绩考核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实绩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干部的政绩观和努力方向,进而渗透到干部施政全过程。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直接影响着干部施政过程中能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因此,干部实绩考核是干部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一、现行干部实绩考核方法的几种形式及效果
1、个别谈话法。是考核者通过和知情者及干部本人谈话来了解干部的一种最基本考核方法。具体做法为:合理确定谈话范围,谈话对象通常以上级、同级、直接下级的知情人员为主。个别谈话法方法简便,了解情况直接、具体,内容比较客观。但效率不高,概括性语言较多,考核结果不易量化。
2、民主测评法。是通过标准化的等级量表,对干部素质作定量测评的一种考核方法。定量测评一般分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也可根据业务特点和不同的考核目标进行自行设计。民主测评法具有操作便捷,考核效率高,群众参与面大;评价内容表达比较直观,可比性较强;有利于干部考核方法的优化,创造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用人环境。但对干部实绩的具体内容难以了解,也很难做出客观的评价。它只作为一种辅助性的考核方法。
3、案卷查阅法。是考核者借助干部个人档案中的文书案卷、考核、鉴定等材料,对考核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方法。在实绩考核中,主要查阅干部的、年度考核、个人述职及与有关的奖惩等各种情况,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及所起作用进行核实。通过历史和现实的结合,客观、公正地来分析考核干部。该方法只是一种辅助性的考核方法,在实际中多与其他考核方法综合运用,考核中注重现实表现。
4、民主评议法。是通过召开述职大会或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与考核对象有关系的人员对其进行述职评议,来考核了解干部的一种方法。其优点是:民主性强,透明度高,信息采集面广,能在较大范围内发扬民主,使群众有直接评议领导的机会;形式比较活跃,可以面对面评议,也可以无记名书面评议,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缺点是:在民主气氛不浓的情况下,可能评议者要受心理情绪的影响或干扰。
上述几种考核方法在任用考核、换届考核、届中考核时经常被综合运用。为客观、准确、公正考核干部起到了各自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干部活动的区域不断扩大,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现行的干部实绩考核方法需要进一步修正、充实和完善。
二、现行干部实绩考核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重汇报,轻实效。在干部考察中,因时间紧、任务重等原因,只听数字汇报,注重产值、速度、利税等正面数据,忽视了投入、效率、损失等负面数据,没有深入实地调查人民生活质量有多大的改善,干部的效率有多大的提高,社会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多强等,造成“考核出数字,数字出政绩”的后果。
2、重眼前,轻长远。在干部考察中,只重视干部年度的实绩,忽视了经济发展是否具有连续性、长远性。导致有的干部挖空心思“突击”搞政绩;有的急功近利、寅吃卯粮;有的杀鸡取卵、竭泽而渔,造成“一个人的成绩,几代人的包袱”,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而且破坏了可持续发展。
3、重显绩,轻隐绩。在干部考察中,只重视干部经济的、物质的、有产值等,认为“有据可查、有物可考”就行,而轻视了干部对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等基础性,导致考核一手硬、一手软,实一块、虚一块。
4、重静态,轻动态。在考核方法上,偏重于查阅档案资料、听取个人汇报、个别访谈等静态形式;偏重于临时性、集中性的“快餐式”考察,缺少实地调查研究,造成考察流于形式。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实绩考核不规范。一是实绩考核内容没有细化,组织人事部门很难做出同一衡量的尺度。二是考核评价标准没有量的规定,对干部的实绩较难评价。三是忽视了平时考核和资料积累。
2、知事途径比较狭窄。一是组织人事部门未能参与有关重大综合性,使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受到制约。二是在个别谈话时,有些谈话对象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存在着不愿讲、不肯讲、讲不透的情况,使干部实绩考核受到影响。三是干部在述职过程没有围绕重心进行述职。
3、制度不健全。一是缺乏明确的实绩考核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及相关配套措施。二是没有建立经常性的有效的实绩考核制度,如组织人事部门与干部的平时联系制度、重大事项汇报登记制度、奖惩登记制度及重大专项调查制度等。
三、改进干部实绩考核方法的对策。
1、要提高对干部实绩考核的思想认识。
改进干部实绩考核方法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时代赋予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我们党作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必须拥有大量的优秀干部人才,这样才能落实好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优秀干部的选拔作用,需要如实地考核干部实绩。干部实绩是干部德才的综合体现,是评价和使用干部的客观依据,从实绩中去充分认识干部,才能正确评价干部的德与才。
2、要创新考核内容,推行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既要看其在任内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前任留下的基础和起点;既要看眼前看得见的实绩,又要看抓基础性长期性的力度;既要看平时的能力,又要看在重要和重大事件中的决断魄力和应付能力;既要看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实绩,又要看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既要看实实在在的硬件显绩,也要分析潜在的虚的软件隐绩。同时,在考核中还要处理好领导班子实绩与个人实绩的关系。
3、要创新考核方法,推行干部实绩公议与实绩公示相结合。考核时,在实行干部实绩公议,即群众评议、领导评鉴、横向考核、组织鉴定等方法对干部实绩考核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干部实绩考核公示,即将每位干部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完成情况以及本年度中其它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逐一列出,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让广大干部群众发表意见和举报问题。这项措施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征求意见范围、落实群众在干部考核中的发言权,使考核更加公开透明;另一方面除了能直接了解到考核对象在一定阶段的实绩情况和能力外,还能了解其品德、观念、胆识、才能、态度等更多的情况和信息,同时反映出一个干部的“官品”的好坏。
4、要合理、有效地运用干部实绩考核的结果。干部考核的核心,是对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一是把干部的实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做到“有为就有位,无为就无位”,真正把“凭实绩取人”的原则落到实处。二是把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建立相应的反馈体系。让干部群众了解考核情况,使实绩突出的有一种成就感、荣誉感;实绩一般的有一种压力感、紧迫感;实绩较差的产生危机感。激励干部爱岗敬业,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对在实绩考核过程中干部群众不认可、不赞成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果断对其进行调整,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努力营造“群众说真话有用”的氛围。
《建立干部实绩考核体系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