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针对盗损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建成区面逐渐扩大,人口增多,路灯、下水管道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也越来越多。以**市为例,现在全市共有路灯11827盏,线路204Km(其中架空线路29Km,入地线路175Km),下水窨井达10000座以上,道路284.9排水管道268Km,比10年前增长了一倍多。这些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是我们城市建设发展的平台,同时也为市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便利。但是盗窃、损毁路灯、下水管道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一直都有发生,这些盗损行为,影响了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损害了城市形象,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也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由于路灯电缆被盗割、路灯被损坏,导致电缆裸落在外,容L易电击、伤害到行人;害井盖被盗造成的"窨井吃人"等事故更是为市民们所深恶痛绝。总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盗损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城市的形象、影响了市民们的正常生活。
下面仍以**市为例,分析这些盗损行为的产生原因及其应对措施。
2被盗情况说明
近年来随着**市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范围扩大、数量增加、盗窃损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行为也有愈趋愈烈。据初步统计,2003年8月份以来**市相继发生湖东南路、中心大道、九华路、花园路、印山路等市政干道路灯电缆多起人为偷盗事件,累计盗割电缆共计33恤,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在下水设施方面,相继有湖东路、湖北路、湖南路、雨水路等18条市管道路下水铸铁窨井盖遭到不同程度的偷窃,累计被盗井盖481块(套),直接经济损失近20万元。
究竟为什么盗窃、损毁路灯、下水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一直发生,现在还愈演愈烈呢,经过研究分析,机为主要是如下原因造成的。
3原因分析
原因应该说有两大方面,分为主观原因以及客观原因,表现为主观上的对市政公用设施观念淡薄、缺乏关心,客观上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以及具有威慑力的打击力度。
3.1主观原因:市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公德意识缺乏。比如永丰河河道沿线,自2002年竣工以来先后发生了至少3起盗割路灯电缆线的事件,前段时间该案被公安机关侦破,发现就是周边一些无业游民和外来民的案。至于永丰河口部游园的草坪灯,本来是美化游园的夜景,装点市民生活的,却几乎被损毁殆尽。这些情况表明我们有很多市民不但不爱护,有的甚至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视作无主财产,当作一项经济来源,偷窃、变卖,任意损毁,这是导致市政公用设施被偷盗、损坏的一大原因。
3.2客观原因:
3.2.1有利可图。一些市政设施本身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容易引起偷盗者的注意,再加上又缺乏有效的防盗措施,客观上为偷盗者提供了有利条件。如害井盖原来多是为铸铁铸就,价格很高,如一套铸铁井盖新品市场价格约400元,当废铁卖也可达100元以上。电缆由铜、铝等金属制成,价格很贵,每米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盗贼们忙个一夜,就有数千元入账,这严重地剌激了偷盗者们不劳而获的心理,尤其现在金属价格上涨,获利更多,盗贼们更是蠢蠢欲动。
3.2.2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方法、手段滞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数量巨大,分布面很广,可以说城市道路延长到哪里,路灯、下水等设施就建设到哪里,不管是繁华的市区,还是现在还算偏僻的园区、开发区都有大量的市政设施。但是管理人员有限,现在市辖部分有一个市政管理大队,分道路、下水、排水和路灯4个中队,总共只有20余名专业巡查人员。栩栩分管理巡查人员配备不全并且数量更少。另外我们现在的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基本上以现场巡查桩,远程控制、电子监视等较为现代化的方法手段都不具备,要管理全市范围内的那么多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全部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有效的巡查管理,这也是导致大量被盗、损毁,而又不能够及时发现、控制的原因之一
3.2.3缺乏打击力度。这些偷盗案件能破获的很少,即使破获也只是作一些经济处罚,这样的处罚方式不能够对盗窃者起一个以做效尤的作用。而且对于有意损毁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既难以发现,也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所以破坏者们的不法行为没有后顾之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出了这几个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有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不再被破坏呢。我们经过研究认为应当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用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以下一些方法,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在手段上加以完备,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整治盗窃、损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4拟应对措施
4.1加大宣传力度,以防为主
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公德意识。要让市民们理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不只是市政府、市建委的,它属于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市民,这些设施无论新建也好、维修也好,花费的都是大家的税金,它们是市民们的共有财产,是市民
们的财富,损坏它们就是破坏市民们自身的利益。要把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关心、爱护与市民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对市政公用设施积极主动地去关心、爱护,争取市民的支持。
**市现在是创建国家学习型城市的试点,可以结合这个机会,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各种媒体,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等各种场合,用传单、宣传画报、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资金来源,的目的、发挥的作用、面临的问题,要让市民们主动地去关心这些问题。也可以举办一个爱护城市公用设施的宣传月,投入一定量的资金,举办各种活动,大力宣传,形成一种关心、爱护城市公用设施的氛围,使这种意识潜移默化地深人民心,从思想上杜绝盗损行为的根源。
4.2加强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法,争取建立全民监管网络
应当适当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并且配备必需的车辆、通讯工具等,另外关键还要改进监管方法。现在电子监控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并且也已经开始应用。也应该本着积极创新的精神,在城市的信息化管理方面借鉴其他城市的方法手段、技术经验,建立一套适合于**市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信息化监控管理体系,这其实也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除了采取信息化的监管方法以外,还应当争取建立一个全民性质的防盗窃、反损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网络。比如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明确奖惩体制等方法,全面调动市民防盗、打盗的积极性,让盗窃、损毁分子成为过街老鼠。还可以利用出租汽车流动性大,穿梭范围广、运转时间长的特点,让司机朋友们成为义务的检查巡视员,对于发现情况及时举报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其积极性。
4.3提高产品自身的防盗损性能或采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材料
盗窃者之所以偷盗电缆、害井盖,是因为有利可图,如果无利可图的话,可以自然而然的消灭这些行为。现在还没有能够发现什么好的无价值的电缆替用材料,但害井盖却开发了很多新的材料,如混凝土、钢纤维等。这些材料在性能外观上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本身却没有什么回收利用价值,偷盗者不会去偷盗。在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环节要考虑推广使用,比如以后的新建项目中应当积极应用,旧有的也要逐步替换。另外有些厂家也研究出了一些好的防盗方法,我们可以考虑在实际应用中加以检验。
4.4完善相应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法规、条例,加大对盗窃行为的处罚力度
因为盗窃、损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不仅是造成经济财产损失,带来生活不便等,还很容易引起人身安全事故,如电线电死人、害井淹死人等,并不是危言耸听的事情,这些悲剧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周围,因此危害极大,绝不能等同于一般的
偷窃行为。偷窃、损毁分子对这些严重后果是完全能够预知的,但他们仍然置人们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继续他们的这些恶劣行为,所以公安部门对他们的处罚一定要严厉。但是执法要有依据,我们现行的法规、条例针对盗窃损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行为还没.有专门制定很严格的处罚规定。是否可以由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的条例,在条例里应当有这样一些规定,规定没有城市市政管理部门的同意、认可,任何废品回收部门不得回收市政公用设施,堵住盗窃者们图利的源头。再如对盗窃、损毁行为除了给与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5结语
人们可以看到,在我们的身边,不只是路灯、下水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受到破坏,其他如公用电话、公交站台以及很多的园林绿化设施、公用游园设施等城市公用设施,都不同程度的遭受偷盗、损毁。因此,希望以上提出的这些应对措施能够为所有的城市公用设施的反盗损提供一些参考。
《如何针对盗损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