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阁司乡财政所蹲点日记
县三阁司乡财政所蹲点日记
湖南专员办 谢 威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晴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乡镇基本运转经费和乡镇的专项经费的监管。三阁司镇财政所作为财政部的乡镇联系点,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工作做得很有特色,尤其是最近一年多来实行的“村账镇管”制度,起到了较好的财政监督作用。但是,该镇的财政资金监管仍然存在着问题:
一、乡镇基本运转经费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预算编制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科学化与精细化,使资金监管失去有效的目标与依据。二是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个别乡镇领导急于求成,致使某些财政政策成为摆设,使乡镇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管失去有力保障。
二、乡镇专项经费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传递不畅,导致资金监管脱节。对于不同渠道下拨的资金,有时存在难以掌握资金申请的基本情况及申报、审核、审批等信息问题。比如部分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分配和拨付的资金,乡镇财政所无法进行直接监督管理。二是项目资金点多、面广,财政所监管难度大。比如2012年该镇以工代赈资金13万元,涉及到11个村;一事一议资金涉及到22个村;扶贫资金涉及的村更多,有些项目开工前、开工中、完工后都要现场监管和拍照,工作量大,监管难度更大。三是“县级报账”制度不利于乡镇对村级专项资金的直接监管。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以及一些小农水项目均实行“县级报账”制,财政所有时很难介入管理,削弱了乡镇在资金监管中的地位与力度。目前,隆回县已经全面实施了“村账镇管”,各乡镇设立了专门的村账会计与出纳,把村级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和村集体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管理。
乡镇基本运转经费存在的问题相对来说比较好解决,可以通过严格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执行,规范部门职能的方式达到规范的目的。县级报账制对乡镇专项资金的监管是否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呢?为了加强乡镇专项资金的监管是否应该对县级报账制进行调整呢?
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晴
乡镇专项资金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内容,如何更好地加强乡镇专项资金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各类专项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以工代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发改等专项资金大多实行县级报账制。该项制度对规范专项资金运作,减少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使用效益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县级报账制在报账程序的简化性和完备性方面还有所欠缺,最主要的还是对拨出资金监管乏力:虽然隆回县规定,实施县级报账制以后,资金必须通过乡镇财政所“基本结算户”进行拨付,而不是直接拨付给项目申报单位或实施单位。但当村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县里进行报账,再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资金后,村组再次进行分配的可能性很大。虽然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所拨付,但是因为已经在县财政局进行报账,此时的乡镇财政所更多地是担任一个“出纳”的角色,起不到就地监管的作用。就算乡镇财政所对项目进行监管的话,还会被认为是多管闲事。这就造成资金脱离县财政、项目管理等部门的有效监管的局面,专项资金被村组或个别村干部挪用的现象屡屡发生。
在交谈过程中,隆回县乡财局匡局长向我介绍了隆回县全县推行的“村账镇管”制度。我想,是否可以对县级报账制进行调整,将专项资金的管理也进行“村账镇管”改革,改由项目实施所在乡镇财政所进行核算,那将更有利于发挥乡镇财政所就近优势,加强对专项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的核算、监督职能。同时,集中到项目所在乡镇财政所报账后,因项目原始票据都在财政所,所有的账务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的支出,避免了一个项目向多个单位报账的情况,达到加强监管的目的。
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 晴
对县级报账制进行调整,将核算改由乡镇财政所负责是加强乡镇项目资金监管的一个途径,这条途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前提是实施“村账镇管”制度。其实从2009年开始,隆回县村级财政性资金就实行了村账乡代理,但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存在似管非管、两张皮、多套账等问题,村级财务管理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为改变这种局面,直至今年,该县县委县政府正式决定将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职能由农经所调整到财政所,由财政所全面实施村账乡代理。
三阁司镇财政所按照隆回县要求,集中半年多时间,根据由农经所移交过来的档案、资金,对2008年以来村级财务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首先,该镇坚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规定各村账务账户统一使用财政所在当地银行开设的“村级专户”,村级所有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该“村级专户”,按照“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其次,在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村级收支管理,实行村书记、主任“联审联签”,重点在民主理财,加强财务监督方面下功夫,该镇各村相继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有开支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参与会审后才能报账,并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内容、规模、地点、资金来源及额度、补助标准、竣工时间及结果等。最后,依托乡财县管财务核算软件,全面规范实施“村账镇管”,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切实加强了村级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安全。
目前,“村账镇管”制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有两个主要问题:一方面是村里部分集资款、捐赠款项可能并未缴入“村级专户”进行管理。造成该部分资金有可能被侵占。另一方面是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可能由村干部组成,造成监督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
2013年4月18日 《县三阁司乡财政所蹲点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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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员办 谢 威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晴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乡镇基本运转经费和乡镇的专项经费的监管。三阁司镇财政所作为财政部的乡镇联系点,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工作做得很有特色,尤其是最近一年多来实行的“村账镇管”制度,起到了较好的财政监督作用。但是,该镇的财政资金监管仍然存在着问题:
一、乡镇基本运转经费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预算编制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科学化与精细化,使资金监管失去有效的目标与依据。二是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个别乡镇领导急于求成,致使某些财政政策成为摆设,使乡镇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管失去有力保障。
二、乡镇专项经费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传递不畅,导致资金监管脱节。对于不同渠道下拨的资金,有时存在难以掌握资金申请的基本情况及申报、审核、审批等信息问题。比如部分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分配和拨付的资金,乡镇财政所无法进行直接监督管理。二是项目资金点多、面广,财政所监管难度大。比如2012年该镇以工代赈资金13万元,涉及到11个村;一事一议资金涉及到22个村;扶贫资金涉及的村更多,有些项目开工前、开工中、完工后都要现场监管和拍照,工作量大,监管难度更大。三是“县级报账”制度不利于乡镇对村级专项资金的直接监管。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以及一些小农水项目均实行“县级报账”制,财政所有时很难介入管理,削弱了乡镇在资金监管中的地位与力度。目前,隆回县已经全面实施了“村账镇管”,各乡镇设立了专门的村账会计与出纳,把村级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和村集体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管理。
乡镇基本运转经费存在的问题相对来说比较好解决,可以通过严格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执行,规范部门职能的方式达到规范的目的。县级报账制对乡镇专项资金的监管是否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呢?为了加强乡镇专项资金的监管是否应该对县级报账制进行调整呢?
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晴
乡镇专项资金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内容,如何更好地加强乡镇专项资金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各类专项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以工代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发改等专项资金大多实行县级报账制。该项制度对规范专项资金运作,减少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使用效益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县级报账制在报账程序的简化性和完备性方面还有所欠缺,最主要的还是对拨出资金监管乏力:虽然隆回县规定,实施县级报账制以后,资金必须通过乡镇财政所“基本结算户”进行拨付,而不是直接拨付给项目申报单位或实施单位。但当村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县里进行报账,再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资金后,村组再次进行分配的可能性很大。虽然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所拨付,但是因为已经在县财政局进行报账,此时的乡镇财政所更多地是担任一个“出纳”的角色,起不到就地监管的作用。就算乡镇财政所对项目进行监管的话,还会被认为是多管闲事。这就造成资金脱离县财政、项目管理等部门的有效监管的局面,专项资金被村组或个别村干部挪用的现象屡屡发生。
在交谈过程中,隆回县乡财局匡局长向我介绍了隆回县全县推行的“村账镇管”制度。我想,是否可以对县级报账制进行调整,将专项资金的管理也进行“村账镇管”改革,改由项目实施所在乡镇财政所进行核算,那将更有利于发挥乡镇财政所就近优势,加强对专项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的核算、监督职能。同时,集中到项目所在乡镇财政所报账后,因项目原始票据都在财政所,所有的账务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的支出,避免了一个项目向多个单位报账的情况,达到加强监管的目的。
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 晴
对县级报账制进行调整,将核算改由乡镇财政所负责是加强乡镇项目资金监管的一个途径,这条途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前提是实施“村账镇管”制度。其实从2009年开始,隆回县村级财政性资金就实行了村账乡代理,但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存在似管非管、两张皮、多套账等问题,村级财务管理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为改变这种局面,直至今年,该县县委县政府正式决定将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职能由农经所调整到财政所,由财政所全面实施村账乡代理。
三阁司镇财政所按照隆回县要求,集中半年多时间,根据由农经所移交过来的档案、资金,对2008年以来村级财务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首先,该镇坚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规定各村账务账户统一使用财政所在当地银行开设的“村级专户”,村级所有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该“村级专户”,按照“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其次,在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村级收支管理,实行村书记、主任“联审联签”,重点在民主理财,加强财务监督方面下功夫,该镇各村相继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有开支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参与会审后才能报账,并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内容、规模、地点、资金来源及额度、补助标准、竣工时间及结果等。最后,依托乡财县管财务核算软件,全面规范实施“村账镇管”,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切实加强了村级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安全。
目前,“村账镇管”制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有两个主要问题:一方面是村里部分集资款、捐赠款项可能并未缴入“村级专户”进行管理。造成该部分资金有可能被侵占。另一方面是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可能由村干部组成,造成监督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
2013年4月18日 《县三阁司乡财政所蹲点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