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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村务公开工作调研报告




村务公开目的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对于防止干部黑箱操作,缓解农村干群关系,起了一些作用。时下,各地农村都推行了村务公开,普遍设置了村务公开栏,把村里的重大事项定期向村民们公布,这无疑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一大进步。1998年正式颁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用很大篇幅对村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作了规定。笔者在乡村十几年,并作为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在十几年的农村中发现,村务公开的效果与预期的目的仍有很大差距,没有真正起到村务公开的作用,主要还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1、村务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有些地方的村务公开不够深入和规范,一是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有的半年多或一年才公开一次,公开时间间隔太长;有的随心所欲,啥时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有的只在上级检查时才公开,平时无人问津。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地点不适中。当前农村村务公开的形式仅限于公开栏的形式出现,有的制作太简单,流于形式,形式单一,不便于让大多数村民群众了解知悉村务。有的把公开栏建在不便于群众光顾的地方,群众难以观看监督;有的村对公开栏缺乏管护,风吹日晒雨淋及人为损坏严重,难以使用;有的还没有公开栏,把村务公开当作捎带事,只是在开会或干其它事时对有关情况作以顺便公布。三是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的只公布数额较小的费用,不公布大额开支,个别村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重点”等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四是公开程序不严谨,有的公开程序太简单,只公布了办事结果,缺少法定的程序。公开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乡镇和村干部唱“独角戏”,未按程序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查,使村务公开缺乏说服力。五是公开制度坚持不够。有的虽有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与本村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制度上墙后成了摆设。

2、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一些基层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形同虚设。一是有的村,“一会两组”(村民代表会、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中村组干部太多,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群众监督力度,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意义。二是有的“一会两组”中的群众代表不合法,不经群众选举,而由干部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三是对群众代表作用发挥不够,重大事项不通知其参与,不和群众代表商量,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随心所欲,顺意就执行,不顺意就不执行,使“一会两组”的决议和意见难以落实,“一会两组”机构形同虚设,监督作用流于形式。同时,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配套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建立,该落实的没有落实,加之考核与奖罚也不完全到位,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3、管理不到位。围绕村务公开,各职能部门都作了大量,但还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组织部、纪委、民政、农委等多家单位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抓,职能相互交叉,有时使得基层无所适从,不利于提高效率。同时,村务公开的主体是村干部和村集体的有关问题,监督的主体是广大村民,在当前二者之间还缺乏有机联系,互动性不够,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从我所在的水东镇各村来看,村务公开没有一个具体部门来抓,如财务公开就是每季度结束后,由农经站根据村报账员报送的发票汇总后,填制汇总表,再由村报账员带回后张贴。

4、轻视公开后的反馈。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视公开的形式,而轻视公开后的情况收集和处理,有公开无落实,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认为公开了就万事大吉。尤其是个别乡镇和村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正面答复解释的不答复解释,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整改解决,能拖则拖,有的还冷言相讥,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大局。

村里的情况村民仍然不清楚,黑箱操作仍然存在,村级财务仍然混乱。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村务公开的内容比较笼统,村民们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特别是村民最关心的财务公开,一般只公布花了多少钱,却未公布为什么要花这些钱,“其他支出”数目也很大,这就导致村民们对公开有疑问、有意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没有把村务公开变成自觉行动,而是被动性大于主动性。从我所在的水东镇来看,村民对村里的事情大致了解,与村干部相互间都很熟悉,村里的事情一公开,村民心里就有了底,村民心中的正义与村干部的作为之间就划出了对与不对的界线。有的村干部担心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被公开出来,有的村干部知道村务公开会让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和证据被村民知道,从而让自己的日子不好过


,因而村干部对村务不敢公开,怕暴露问题、怕失权、怕揭短、怕群众提意见、怕引发矛盾,导致群众上访,怕挨上级批评,从而不想或不愿公开;有的避重就轻,对重大事项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回避态度;有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对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认识浅薄,对村务公开这一民主管理制度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解,因而导致思想上重视不够,上力度不大,行动上步伐迟缓,造成公开不及时、不完整,数字较粗糙笼统等。有的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法了解掌握不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无从下手,不尽如人意,并且制度约束不严格,履行职责不认真,落实不到位,使村务公开达不到预期目的。有的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怕公开会损伤小团体和个人利益,敷衍应付,支吾差事。也有不少村怕麻烦,不按时公开。

2、一些规章制度让村务无法公开。根据安徽省有关规定,村级财务实行零招待,而实际中根本做不到。村干部在本村开展时,可以回家吃饭,但外出办事时又怎么办?如我下派任职村与一个村民组发生了山林权纠纷,官司由中院打到了高院。在省城开庭时,我们参加开庭的村干部、证人、林业部门有关同志、区政府法制办的同志以及律师的吃住费用均由村里开支。同时,根据安徽省有关规定,报刊征订视各村经济条件而定,条件好的村最多不得超过800元,条件不好的村最多不得超过500元。从我镇各村情况来看,多得3000多元,最少的也有1200多元。这些与规章制度相违背的开支怎么公开?

3、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意识不强。一是一些群众在思想上也存在种种困惑和疑虑,担心公开能否真的行得通、落得实、有成效,是否会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从而思想上缺乏信心,参与监督意识不强。二是一些群众认为经济是硬指标,村干部搞好了,他们得到了实惠,而村务公开是软任务,只是个形式问题,由此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不认真参与。三是在平常的日子里,群众也都不愿意与村干部搞得太僵,得罪村干部对自己有啥好处?尽管群众的对村务感到困惑和听到传言,但缺乏实在的证据。就是证据清楚,村民也不会得罪村干部,公开跳出来要求清理村组财务。四是一些村有选择地公开一些事情,所谓“该公开的不公开,不需要公开的都公开”,群众到村务公开栏看到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村务公开栏上找不出自己想要的信息,因此对村务公开的兴趣降低,信心骤减,村干部不久也以村民无兴趣而减少村务公开的次数与项目,村务公开有名无实,最后形式也都不做了。

4、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督促不力。中央颁布了村务公开的政策,各省也出台了村务公开实施办法,市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到了乡镇却“雷声大雨声小”。一是一些乡镇为创造“政绩”,争时间、抢速度,只顾追求轰动效应而不注重质量和实效,以为发个文件、开个会议或者建个公开栏,就万事大吉,对于进一步抓好财务清理、后续监管、民主评议、监督考核等一系列重要环节置之不理。二是一些乡镇干部到村里吃喝、拿要,得到过村里的好处,这些好处不能说。三是村组干部即使有些问题,乡镇一般都知道,只是睁一只眼闭一眼。如有些村组干部经济上有些问题,也不能让村民查帐查出来。因为乡镇有时就是有意让村组干部在正当收入之外有些贪占挪用来调动他们为乡镇的积极性。村组干部经济上有一点问题,乡镇就组织起来查处,打击了所有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乡镇如何可以依托村组干部这条腿呢?根据《干部任用条例》,乡镇干部的提拨离不村组干部的推荐,同时,村组干部一般都镇人大(党)代表,乡镇领导的选举也离不开村组干部,乡镇干部考虑自己的仕途而不敢得罪村组干部。即使村组干部有些小问题,乡镇干部也会主动帮他们掩饰。因此,村民要求查帐也就是要求村组财务公开,在这个方面会被乡镇和村干部百般阻挠,很少有认真去查村组帐目的情况。即使查帐,乡镇也会将查帐的人安排为自己的人,真正熟悉村里情况的本村村民反而不安排进来,这样查帐只是为了走走过场而已。有了乡镇的保护,村组干部的胆子就会更大一些,村务公开当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只有坚持把村务公开作为事关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有针对性地改进存在的问题,形成更加良好的村务公开氛围,才能推进村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1、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让乡村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意识和群众、法制观念,做到勤政廉政,切实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不参与、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公开等问题,为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使乡村干部全面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村务公开的具体操作程序,掌握指导开展村务公开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自觉养成尊重农民意愿、办事透明公开的方法。

2、整合部门力量,加强指导督办。县、乡(镇)、村三级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确定具体的办公地点,强化各单位、人员的职责,严格落实村务公开责任制,切实解决好村务公开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推进村务公开的整体合力,促使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要着力在规范化公开和真公开上下功夫,实现村务公开更加真实、及时、全面。民政部门要全方位搞好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从政策上引导其走向规范;经管部门要重点清理审计村民反映强烈,历年财务管理混乱村的财务,还老百姓一个明白,保障老百姓对村级财务状况的知情权;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控制滋生乡村干部腐败的源头,教育和引导乡村干部自觉保持廉洁反对腐败的自律性,从源头遏制腐败蔓延;组织部门要重点协调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真正使两套班子协调运行,同心协力搞好村级经济发展,加快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同时,县乡(镇)应按照村务公开的具体要求,设立村务公开专项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帐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固定的公开墙和公开栏,夯实村务公开的硬件载体,并将村务公开纳入县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对村务公开的职能部门预算必要的业务经费,确保村务公开的经常性指导、监督到位。

3、坚持标准,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一要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集体“财务收支,农民承担的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征用土地各项补偿收入,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扶贫资金和捐赠财物的发放使用,年度目标执行情况和有关人员的补贴,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都应逐项公开,让村民群众明白。二要规范公开程序。先由村委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根据公开内容性质,凡需要村民知悉的事宜,按照事物发展先后顺序,都应一一让村民看清、看懂,心里亮堂。如村财务收支帐目,既要让村民看收支票据、所记帐目,又要让村民看收支数额和用途,让集体有一本实事求是的文字帐,让村民有一本心里亮堂的明白帐。三要规范公开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凡需要村民明白的村财务收支等十一项内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对群众比较关心的事项,可每月公开一次,让大多数群众知道。四要规范公开形式。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决定。以达到行之有效为目的。要重视和加强阵地建设,因事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凡需村民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提前通知村民,定时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开结果。对于到户到人的事项,可采用广播的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向村民宣传性的事项和经常性需要村民知道的内容和事项,可采用书面张贴的形式在公开栏内公开。为了提高公开质量,保证公开效果,还可因村制宜,确定“公开日”,及时通知村民,以便于监督。

4、完善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实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议案制度。由村民代表对涉及村民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议案),村委会对村民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办法和答复。对其中合理的议案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可行性方案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搞村党委、村委会说了算。二是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等的作用,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监督小组进行投诉。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切不可拖着不办,顶着不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每年年初要将监督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乡镇人大、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村务公开定期进行巡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村干部的实行任期考核和离任审计。开展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每年开展一次,评议结果与干部的奖惩挂钩。对为村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当前村务公开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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