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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委关系”:障碍与对策


矿决定将回收运输管道内的精矿项目承包给该村。由于该项目利润较大,二人为此你争我夺,关系愈加紧张,致使该村一度时期“盗抢精矿”现象突出,社会治安逐步恶化,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了一定干扰。     6、放弃工作,各行其是。有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当选后根本不去履行职责,而是过去是干什么的,现在照样去干什么。某村村主任上任不久就外出打工,致使该村委会一直处于瘫痪状态;某村副主任,在选举前是个矿石老板,选举后,仅到村里参加过两次会,就没有到村里上过一天班,而是跑到某地投资打矿。据调查,“两委关系”不协调的16个村中,有7个村的10名村干部在村改委前都从事个体经营。村改委后,仍然有部分村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自己的经营活动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7、历史积怨,长期不睦。全区有6个村两委的主要负责人都是原班人马,由于在长期共事中积累的一些矛盾没有解决。村改后,仍然把历史积怨带进工作中,形成了村改后“两委关系”的对立局面。     8、怕事躲事,你推我让。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村干部都流露出一种怕事、躲事的思想。有的新当选的村主任认为,三年任期一晃就过,只有“多栽花、少栽刺”,才能不留骂名;换届时,也才不会失去选票。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思想作崇,在处理一些诸如计划生育、征粮派款、调解纠纷等棘手问题时,能滑就滑,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导致村上很多工作根本无人去管。诸如此类现象在我区很多村都有不同程度地反映,两委不协调的村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些村中,每遇“好事”,大家都争着干,生怕不干就笼不住民心;每遇“麻烦事”,却你推我让,主任说“支书权力大,凡事都归支书管”;支书却说“主任本事大,他不管谁管”。两委不协调的村中,有不少很容易处理的事,就由此成了久拖不决的难事。     在分析中,我们认为,虽然“两委关系”协调或基本协调是我区农村“两委关系”的主流,但仍有不少村仍延袭着过去的传统“包揽型”的领导方式,要么是支书主动让步,要么是主任随声附和。由此可见,真正意义上的“两委关系”协调的良性化水平并不很高。     二、农村“两委关系”的主要障碍     虽然“两委”矛盾普遍的终极表现都是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两人个体之间的工作不协调,但其潜伏着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容忽视。究其深刻原因,主要在管理体制、思想认识、制度建设、经济文化基础等诸多方面尚存有不少障碍。     障碍之一:理论不清、职责不明     从理论上讲,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地位和关系是明确和协调的。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具体运作却十分模糊,有些政策规定还互有重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讨论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但究竟如何体现“领导核心”,究竟什么才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村组法》虽然在第三条规定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关于村委会职责的规定中,又几乎囊括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这种规定的模糊性和重叠性是两委关系紧张的制度性原因,两委各自按照对己有利的法规,争夺村庄的各种资源,如财务管理权、公共事务决定权以及各种签字权等,在这种情况下,“两委”矛盾的产生便是不可避免的。     从职责上讲,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权限范围尚缺乏具体的界定,有关规定过于原则化。新修订的《村组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党组织对村民自治所承担的“支持和保障”的职权范围及履行责任的方式却无明确规定,加上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不同于国家政治系统中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关系,有其共同直接面对农民群众解决问题的特点。由于二者的权限范围划分不明确,难以避免地造成了村党组织“行政化”、“事务化”倾向,具体操作中常同村委会的决事权、用人权相冲突。     障碍之二:认识模糊、顾虑重重     村委会直接选举给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带来了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情绪的抗争表现得十分激烈,一部分干部群众中也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偏差。     一是一些乡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失控的心理。实行村民自治后,对村干部任免权的改变和行政权的转换,造成了部分乡镇干部的失落感,有的对村民的自治能力存有疑虑,认为东川农村经济文化落后,农民觉悟低、素质差,开展村民自治不切实际;有的还不适应村民自治的要求,习惯于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动辄就说民选村官不听招呼,说村民自治搞乱了农村,一时难以理解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的规定。这种对村民自治的复杂心态,使得一些乡镇领导既想加强领导,又怕陷入误导,既想放手发动,又怕撒手失控。可见,在乡镇党委如何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方面确实需要积累实践经验,摸索一套成功的做法。     二是部分农村党支部没有认识到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重大改善和发展。觉得过去是“一统天下”,现在竟然“一分为二”,会“天下大乱”,抱怨上头乱搞“名堂”,心里很不舒服,行动上很不适应。即使是身兼村委会主任的村支书,对如何搞好村民自治心中也没章法,领导方式、工作方法还未转变,与民主自治的要求相差甚远。     三是村委会成员及村民由于几千年来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和长期处于无自主权的地位,如今被“解放”出来,自己管理自己,一时找不到应有的位置,无所适从。官本位意识、宗法族权观念等封建残余思想长期作祟,“当家作主”、“以民为本”的民主观念难以树立。

《农村“两委关系”:障碍与对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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