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海洋经济的调查和思考
投入力度不够,政府政策性投入少,农民信贷难、融资难,由于渔业生产自然风险大,回收周期长,有形资产抵押难,告贷无门。据统计,今年1-11月份全区各金融机构贷款74.4亿元,农业贷款7.5亿元,纯农业贷款1个亿不到,海水养殖贷款仅1000万左右;渔业开发性、加工型基地用地缺乏,招商引资困难,“引进来”战略路子迈得不快,由于规划功能定位不断调整,养殖大户特别是龙头企业对基地投入有顾虑,担心政府随时将养殖基地功能改变为其他建设用地而使投资失误,影响了养殖规模的扩大和档次的提高,阻碍了产业做大做强。
三、发展海洋经济的对策建议
1、认识创新。海洋是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建设海洋经济大区是我区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决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必须牢固树立蓝色国土意识,做好包括海洋国土在内的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像开发陆地一样来开发海洋;必须充分认识海洋经济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海洋经济发展作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新的增长点,作为增创我区经济发展新优势,加快构筑经济发展新平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筑陆海共进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必须加强对海洋经济的研究,注意把握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实现海洋经济强区的目标。
2、体制创新。海洋经济范围覆盖国民经济的一、二、三产业,涉及到整个国民经济15个门类中的13个,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控,区一级要建立区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以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具体指导全区海洋经济工作。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国土、计划、规划、电业、金融等部门增强全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海洋经济发展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改革目前港口管理体制,打破地方封锁和部门垄断,组建股份公司或港口集团,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港口功能分工,增强港口的竞争能力。理顺海涂开发和利用的管理体制,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现象或弃而不管的管理混乱局面。
3、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海洋开发与投资新机制,实现机制创新。一要借鉴外地做法,建立海洋经济开发示范区和临港工业开发区等,并赋予相应的扶持政策。二要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不断提高用于海洋方面的投入比重,逐步加大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结合各地发展海洋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路子,推动海洋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三要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引进民间投资的意见》(浙政发[2003]1号)精神,在争取各级政府财力支持的同时,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外资参与海洋开发和保护,在利用民资、外资的途径和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
4、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充分利用网上技术市场和省、市海洋科研力量,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区外海洋人才为我所用。按照市场运作、企业牵头、政府推动的原则,采取股份制形式,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校与企业联姻,民间资本注入,联合创办组建海洋开发研究机构。大力支持海洋科研机构在我区设立技术产业化研发基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创办海洋科技区域创新服务中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以资产为纽带的产学研联合,共同组建面向行业、面向地区、开放性的区域海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海洋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区科技经费安排中,要逐年加大对科技兴海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海洋科技研究开发、海洋科技园区示范园区的建设,重大海洋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加强海洋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实施水产“种苗”工程,充分发挥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科研优势,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加快选育和推广养殖优产品种,大力推进水产良种良苗,繁育产、加、销一体化,把水产种苗工程作为推动我区滩涂优势产业的先导工程来抓。加大海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选送相关人员到大专院校培训、进修,加快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高层次海洋科技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沿海镇(街道)海洋科技推广体系,区海洋技术推广中心要担当起我区海洋技术的主力军作用,提高海洋产业劳动者素质。加快信息化建设,要在加强渔业产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我区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等渔业信息体系建设,在完善和提高“中国文蛤网”的基础上,建立专业水产信息网络站,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先进手段,为广大养殖户解决信息传递渠道不畅的难题,让广大养殖户能及时掌握国内外生产情况、市场动态。
5、管理创新。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切实保护好海洋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一要严格控制排污建设项目,根据《防治海岸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条例》,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陆地环保管理、严格制订企业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标准,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污染总量控制,加大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治理保护力度。环保部门要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报系统,对重要渔业水域开展监测。特别是沿江工业园区工业污水的排放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监管。严格控制排污口设置和陆源污染物入海。严格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的审批与审核制度,切实加强对海岸、海洋工程的防污设施和海域生态环境的建设,严把环评关。二要做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开发规划工作,以区划实施开发和保护。海洋功能区划有利于确定不同海域适宜开发与发展项目,避免海洋开发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无度状态。三要以各种法律与行政手段,加强各种海洋资源的保护,特别是海洋环境资源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节制对海洋资源的过渡开发利用。在海洋开发过程中,要克服重开发轻保护、重索取轻投入现象,形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政府规划引导与企业开发相统一,多元化投入、多层次、立体型、专业化开发海洋资源的市场机制。四要切实强化对建设海洋经济强区 《区发展海洋经济的调查和思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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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海洋经济的对策建议
1、认识创新。海洋是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建设海洋经济大区是我区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决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必须牢固树立蓝色国土意识,做好包括海洋国土在内的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像开发陆地一样来开发海洋;必须充分认识海洋经济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海洋经济发展作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新的增长点,作为增创我区经济发展新优势,加快构筑经济发展新平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筑陆海共进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必须加强对海洋经济的研究,注意把握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实现海洋经济强区的目标。
2、体制创新。海洋经济范围覆盖国民经济的一、二、三产业,涉及到整个国民经济15个门类中的13个,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控,区一级要建立区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以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具体指导全区海洋经济工作。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国土、计划、规划、电业、金融等部门增强全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海洋经济发展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改革目前港口管理体制,打破地方封锁和部门垄断,组建股份公司或港口集团,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港口功能分工,增强港口的竞争能力。理顺海涂开发和利用的管理体制,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现象或弃而不管的管理混乱局面。
3、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海洋开发与投资新机制,实现机制创新。一要借鉴外地做法,建立海洋经济开发示范区和临港工业开发区等,并赋予相应的扶持政策。二要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不断提高用于海洋方面的投入比重,逐步加大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结合各地发展海洋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路子,推动海洋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三要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引进民间投资的意见》(浙政发[2003]1号)精神,在争取各级政府财力支持的同时,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外资参与海洋开发和保护,在利用民资、外资的途径和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
4、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充分利用网上技术市场和省、市海洋科研力量,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区外海洋人才为我所用。按照市场运作、企业牵头、政府推动的原则,采取股份制形式,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校与企业联姻,民间资本注入,联合创办组建海洋开发研究机构。大力支持海洋科研机构在我区设立技术产业化研发基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创办海洋科技区域创新服务中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以资产为纽带的产学研联合,共同组建面向行业、面向地区、开放性的区域海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海洋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区科技经费安排中,要逐年加大对科技兴海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海洋科技研究开发、海洋科技园区示范园区的建设,重大海洋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加强海洋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实施水产“种苗”工程,充分发挥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科研优势,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加快选育和推广养殖优产品种,大力推进水产良种良苗,繁育产、加、销一体化,把水产种苗工程作为推动我区滩涂优势产业的先导工程来抓。加大海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选送相关人员到大专院校培训、进修,加快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高层次海洋科技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沿海镇(街道)海洋科技推广体系,区海洋技术推广中心要担当起我区海洋技术的主力军作用,提高海洋产业劳动者素质。加快信息化建设,要在加强渔业产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我区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等渔业信息体系建设,在完善和提高“中国文蛤网”的基础上,建立专业水产信息网络站,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先进手段,为广大养殖户解决信息传递渠道不畅的难题,让广大养殖户能及时掌握国内外生产情况、市场动态。
5、管理创新。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切实保护好海洋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一要严格控制排污建设项目,根据《防治海岸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条例》,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陆地环保管理、严格制订企业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标准,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污染总量控制,加大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治理保护力度。环保部门要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报系统,对重要渔业水域开展监测。特别是沿江工业园区工业污水的排放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监管。严格控制排污口设置和陆源污染物入海。严格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的审批与审核制度,切实加强对海岸、海洋工程的防污设施和海域生态环境的建设,严把环评关。二要做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开发规划工作,以区划实施开发和保护。海洋功能区划有利于确定不同海域适宜开发与发展项目,避免海洋开发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无度状态。三要以各种法律与行政手段,加强各种海洋资源的保护,特别是海洋环境资源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节制对海洋资源的过渡开发利用。在海洋开发过程中,要克服重开发轻保护、重索取轻投入现象,形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政府规划引导与企业开发相统一,多元化投入、多层次、立体型、专业化开发海洋资源的市场机制。四要切实强化对建设海洋经济强区 《区发展海洋经济的调查和思考(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