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源管理存在的现状
五是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实施深度税源管理。
开展纳税评估是新时期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要以全面开展纳税评估为核心,不断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减少漏征漏管,增加税收收入,有效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稽查部门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推动建设纳税信用体系乃至诚信社会进程。要不断充实完善纳税评估“一户式”纳税信息系统,利用该系统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由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和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在纳税申报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超过申报纳税期限的,加收滞纳金。
要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估方法,将税收财务指标分析和数量经济模型分析有机结合,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税收财务指标确定指标预警值,与被评估企业各指标值逐一比对,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合理性做出评析,提出警示;借助数量经济模型估算企业应纳税额的总量,根据估算税额和企业实际缴纳税额的差值及差异率来筛选疑点对象。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化预警系统,根据实践不断改进数量经济模型,以实施深度的税源管理。
六是大力推广税控装置,强化以票控税制度。
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税控装置的应用和发票管理。推广应用税控装置是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经营原始信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作用,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
推广税控装置目的在于通过“票表比对”达到“以票控税”。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经省级政府确定适用的行业推行税控装置。对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用户完整录入每笔经营数据,逐笔打印税控发票,做好纳税人申报表填报数据与税控收款机用户卡所记录开票金额的比对,严格按规定办理申报受理、开票征税和用户卡清零解锁等事宜。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发票管理,运用“以票控税”管理手段,强化税源监管。要督促企业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强化发票“验旧购新”管理,落实发票限额限量供应措施。同时努力实现管理机制创新。要把对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与鼓励消费者介入的“发票有奖”、“发票查询”(识别真伪)活动和全面取消手工发票的税控装置推广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机器开票”的发票管理新机制,做到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和电子监督三管齐下,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作用。
七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立交式监控管理。
要从建立科学的税收分析方法体系入手,按照“宏观、中观、微观”逐渐精细化的办法,通过税收与宏观经济税源分析,对税源全局或区域进行“宏观扫描”,通过分行业和分税种的分析,对税源进行中观剖析,通过对具体纳税户的评估,对税源进行微观的挖掘。针对税源管理的覆盖面不够全面,科学性、实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现实状况,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就是要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稽查三个不同环节统筹考虑,优化管理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格局。其核心就是要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的机制,以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正确把握征管要点,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评估的方法和机制,着力打造高质量的税务稽查体系,理顺流程,真正实现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协助检查,以检查促进管理;要积极构建两个层面意义上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是上下级税务机构之间的纵向层面的互动,另一个是同级税务机构内部征管、计财、税政、稽查等各部门之间的横向层面的互动。要明确各个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使上下级之间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互动成为具体的要求和程序,可以从良性互动机制的任一环节启动该机制,以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收征管的漏洞,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