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公司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体措施 1. 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到管好财、用好财、不贪财。 3. 在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工作中,不搞私下交易,不接受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损公肥私。 4.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检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觉以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 附: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 1. 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 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 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 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 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亲、营私舞弊; 7.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 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OO四年十月十日
《中国共产党×公司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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